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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情绪低沉……”斯奈特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
电话响了,威廉从桌子这一侧伸手去够话筒。他低声说了两句话,然后把话筒递给斯奈特。“坦勒维尔的警察上尉,”他说。
斯奈特扬起眉毛。“嗯,是吗?打开免提话钮。”
威廉顺从地按了一下。“喂,说吧。”
“我是约克,”话筒的那一端响起了咋喀的电流声,“我们在这里已经发现了摩托车。就是那人骑走的那辆。”
“在哪儿?”
“在——”那人好像是在问旁边的人那地方的名称,“这村子叫什么?亨雷?我们在亨雷村的外面。这里有一条路通往树林里。树林很大。这是神意山的脚下。”
“你说什么?这不可能。”
“不,”约克回答,“要是你看看这车给弄成什么样就想相信了。依我说,这摩托是生给毁了。”
斯奈特点点头。“封锁那整个地区。组织人搜索,我要你们不放过每一道沟、每个山谷。我马上就赶过来。”他按了一下通话结束的按钮,然后看着威廉,“你得开车了,你要不要稍微睡一会儿?”
“为什么?难道我会困吗?”
斯奈特笑了。“好小伙子。那就走吧。”
第六章
死,我无从确定对它有些什么看法。这有点滑稽,因为我们迟早总要被它所包裹。我想到死,我从字面上来理解它。我做英文教授已经有好久了,死对于我已是文字意义上的。它至多是诗歌的用语。它是高贵的,高尚的,多音素的。它是不列颠的语音。
我总是这么想:我已经准备好了去死。可实际上并没有。我也不相信有人真的准备好了去死。人如何可能对自己只有一次机会去体验的东西作充分的准备呢?可这又是一个悻论,因为死实在又是人生的一个主要的构成部分。
不要让我来解释死亡,因为我其实并不了解。
——摘自塞缪尔·T·约翰生的《遗稿》
山姆坐在一张旧式的木头桌子旁,这地方以往是新教教堂。教堂叫什么名,山姆并不知道。他还是孩子的时候,教会就已经没有了。他眼前的祭坛和讲道人站的那台子堆满了什物。教堂里的那些长椅子都已经东歪西倒,好些已经散了架。到处都是动物的粪便,窗子上从前是有玻璃的,可如今都已经碎了,因而看上去空荡荡的。他们到这儿已经一天了。他们拆掉了几块护板,好让光线透进来一些。可这挺费事,因为到了晚上,他们还得把它放回去挡着,因为怕外面远处的人看见有人在这儿。怕光把陌生人引来——这正好与耶稣说的相反。
他可以猜想眼前的这些破坏是造成的。四年以前的那个清洗之夜,全国的公民响应政府的号召,参加集会,捣毁教堂,以显示对于执政的委员会的支持和忠诚。对于教会的敌视已经有好多年了,但达到高潮则是在那天晚上。人们多年来已经习惯于那种对于有组织的宗教的蔑视。山姆还能记得起,那天晚上他从自己屋里的窗户上往外看时,火光照亮了半个天空,校园里到处是骚乱的叫嚣声音。校园内的那座教堂曾被野蛮地洗劫过,给毁得乱七八糟。他当时还很生气,心想本来可以派作其他的用场的。
他打量眼前这座教堂的内部各处,可以想像当初村里的居民是如何兴高采烈地朝这里涌过来,高举火炬,那光景就像是出门去消灭弗朗克斯坦的怪兽。可以肯定他们是先从这内堂开始动手的,然后再一路破坏,捣毁开去。
山姆愿意使用这张内堂角落里的桌子,尽管他自己屋里还有一张桌子。他对别人是这么说的:这儿地方宽敞一些,他的书可以摆开来,他可以摊开来写字。其实这只是半真半假的话,真实的理由则是山姆的那间屋当初是牧师住的。它里面有一张给来访者用的沙发床,山姆坐在上面就昏昏欲睡。当然那些窗子都是给钉死了的。里面有几个空荡荡的书架,书都给扔到火里烧掉了。所有一切看上去有点暖意的东西或是有点吸引人的物件都给拆卸一空,剥得精光,正像人们的信心与恩典都已经一扫而空一样。特别让山姆不安的是那张写字桌。上面有好些血迹,血是溅洒上去的,虽只有几滴,像是牧师的裁纸刀给弄出来的。山姆觉得,好像是某个印象派的画家用刷子蘸了点猩红的颜料,甩在桌面上,临时又改变了主意,要想擦拭掉,结果倒弄得更脏了。
山姆不能细细地去想,他想到这血迹就会不自主地发抖。
他从地下室找了一个大纸箱的纸板盖在桌面上,当然这也只是为了眼不见而已。他怎么能够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