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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怎么写?”我有点结巴,心想早晚得让他吓傻。
“我要知道怎么写还找你干屁?”他还挺有理!
“那,那她是你什么人啊?”我小心地问。
“对象儿!”他毫不犹豫地说,话音没落,忽然嘿嘿傻笑起来,紧接着又突然顿住:“以前是,现在成人家老婆了。”
我看着他因羞怯而涨红的脸,以及笑容退却后眼里的那一丝伤感,我脑袋瞬间短路。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除了“狠”男人以外,长相也堪称俊朗——浓密漆亮的头发,微微有些自然卷;齐整黝黑的眉毛,恰似两条乌蚕趴伏在眼睛上方;眼睛虽然不大,但却澈亮含光,黑白分明;硬挺的鼻子;性感的嘴唇;额头开阔舒展;脸庞干净细润;唇上、鄂下剃不净的胡茬,以及直坠耳根的鬓角,隐隐泛着青光……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也是第一次这么仔细的看他,觉得这样一个英气十足的硬朗男人,如果放在女人堆里,受欢迎程度应该不容小觑,前提是他如果不那么粗鲁,不那么蛮横,不那么凶残。
“写不写?不写拉几巴倒……我走了啊!”他见我痴痴地看他,以为我笑话他,尴尬地敲敲桌子,说走却并没起身。
“写写写!”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问一答,边了解边写的过程中,跟随他的思路,我的头脑里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一个背山临江的小山村,人迹罕至,人烟稀少。一对青梅竹马的男孩和女孩,在日复一日的嬉闹、打渔、摸虾、采山菜、捉野物的过程中渐渐长大,同时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然而,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物质上的诱惑慢慢波及了这个小村,女孩的父母强行把她嫁到遥远的他方,只留下男孩,孤独地守望。于是,在一个严酷的冬日,男孩远离了那个小山村,成为了一名军人。这一年,曾经的男孩已二十二岁,他的名字叫陆文虎。
“为什么不自己写啊?”写完信并落了他的款后,我疑惑地问。觉得这封信简直比家信还简单,除了几句问候什么都没有。
真是浪费了我准备好的漂亮词句!
“废什么话?我要会写还用你?……给我念一遍。”他平时说话不这样,今天是吃了枪药了。
“你自己看!”我把信推给他。
“样(让)你念你就念……”他瞪眼。然后大义凛然地说:“……我不认字儿!”
“那你怎么当的兵啊?”如果不是极力控制,我想我的眼珠子和下巴一定一齐掉到桌子上。
“我不是不认字儿,就是认不全……赶紧念!你管我怎么当的兵呢……不行跟别人瞎咧咧啊!”
我终于知道了。知道了他为什么总是远远的盯着我看。他一直都想找人写这封信,但却不想暴露他潜藏在内心深处的隐痛,也不想让人知道他不会写信的难堪。
多年以后,回想着他当初坐在远处观望我的时候,一定是满怀了羡慕和嫉妒,还有那深深的自卑,当然也包含了一些其他因素,不然他不会独独找我写信。他的性格就是那样,无畏无惧,不服不忿,即便心里承认别人在某些方面比他强,表面上也绝不流露。有时候在想,或许那个整天捧着书本读读写写的我,在他心里已经上升到了高大的地步,而他却以横言恶语来掩饰他的窘迫,同时也在气势上压制着我。
当时并没想那么多,在给他读信的过程中,我的心里隐隐泛起一丝酸意,觉得他在某种程度上很是可怜。
“爱情是要争取的,即使失败也不给自己留遗憾。”看着他孤单离去的背影,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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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第十一章 炽火烈焰
时光轻逝,转眼间,炊事班的生活已月余。
炊事班宿舍,在我不断的清理、维护和保持下,一改当日肮脏邋遢的旧颜,换上了整洁、干净、清爽的新貌。我并没象他们想的那样——两天半新鲜的,一直坚持。反而不久,方宝胜——号称炊事班最埋汰的人,首先跟随了我的脚步,不仅帮我收拾,而且自己的个人卫生也提高到绝对合乎标准的范畴。接下来是陆文虎的一声令下,于是乎炊事班开始了一股大洗特洗风潮,无论是被褥床单,还是衣服鞋袜,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全部经历了一次浩劫,并被陆文虎以战斗要求定下标准。在这股风潮的影响下,饭堂和后厨房的卫生也随之提升,桌凳、碗筷、锅灶、盆碟、棚上、地下……等等一应事物焕然一新,再看炊事班里里外外,纤尘不染,窗明几净。司务长看到这样,笑得嘴都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