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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以情带声,堪称刘氏一绝。
有人想学,可唱出了那个音又找不到那个情,有了情吧,又没了那个味。
总之,刘德华想唱歌,就被他那么不屈不挠撞断南墙不回头地唱出来了,而别人想学刘德华,却总也学不到。
看来,世上很可能会有同名同姓的刘德华,而真正能在影界歌坛都称王称帝的,惟有他一个。
曾听人说,嗓音靠喉咙,唱功则主要靠舌头,而舌头嘴腔的运动靠脑,脑的支配由心,心的境界拓展是环境和经历沉淀的领悟——心灵指使。
可以想象,刘德华能唱到今天这样的份上,肯定是受了心灵的指使,他是用心在唱。
刘德华的恩师戴思聪对他的演唱实力曾经作过中肯的剖析:“事实上,华仔是属于男高音,声底不够圆润。
但现时既具备了足够的歌唱技巧,在音域方面亦已经很阔,只要他在乐理知识方面再加充实,并加强掌握运用上下颚骨来唱,他的成就应可更上一层楼。”
戴思聪还说,论资历,刘德华比不过张学友,但他的演唱才华在好歌的衬托下,发挥得淋漓尽致,所以能够当之无愧地入选港、台两地最受欢迎男歌手。
1991年,刘德华作为一名歌手不仅红遍香港,其影响已迅速辐射台湾,甚至韩国。
那一年,他包揽了由台湾三大传媒评选的1991年度全年最佳国语唱片、全年最佳男歌手、冠军歌曲奖,还有“华视”主办的全年金曲龙虎榜冠军。
同年,他演唱的英文歌曲《To You》,在韩国创下连续27周打入流行榜的最佳成绩,把张国荣以前创下的18周纪录比了下去。
从1990年至1992年,三年中,华仔共推出20张粤语、国语大碟,并连续蝉联香港歌坛“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刘德华,这个不信自己就不能唱好歌的“犟牛”,终于凭着跟自己掰手腕的毅力,在虎踞龙盘、群雄逐鹿的香港歌坛上稳稳地站住了脚跟,并借助这股势头一步一个台阶地往高处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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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激情多伦多(1)
“在多伦多体育馆场外,米高积逊、麦当娜等巨星之旁,有一张小相,是一个身穿珠片衫兼珠片裤的男歌手,那个人正是区区在下。”
刘德华是属牛的,他是一头犟牛,就是靠了这股犟劲,他把在别人眼中的不可能变成了事实。
从1990年到1992年,仅仅三年功夫,他的名字就由“不务正业”、“瞎唱”上升到歌坛“三剑客”。
这不能不说是他在自己演艺生涯中创下的又一个奇迹。
时隔多年后,有记者问刘德华“你开始唱歌时,很多人批评你根本不会唱歌”。
刘德华这样回答:“上无线训练班的时候我唱歌的分数就是排在前面的。
演完《神雕侠侣》,无线捧我,让我在选香港小姐时表演(唱歌),大家在电视上看到我唱歌,很多唱片公司就找我。
我没出唱片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唱歌‘厉害’,到我出唱片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唱歌不‘厉害’。
就像香港小姐,你没参加比赛的时候,人家都说你长得蛮漂亮的,可是你拿了冠军之后,人家都觉得,你的样子,好像不够吧?
香港很重要的一个电台的老板从来就不喜欢我的音乐,我每年都请他听我的演唱会,但是他直到2001年才来,看完之后,他跟我的监制说,原来刘德华真的会唱歌。
他知道我唱了十几年,但是他从来没有试过去听。”
刘德华到底会不会唱歌,只有听了才知道。
刘德华当然希望有很多很多人听自己唱歌,可是,这个“很多很多”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多到什么程度才算“很多”呢?
当时的香港还没有回归,仅靠在香港开演唱会,观众再多也多不到哪里去。
因为香港就那么大,人也就那么多,若不想办法往外拓展,就算是红遍香港也不过就是那么红了。
这是当时的每一位香港歌手都很明白的现状。
因此,此前香港极具影响力的徐小凤、谭咏麟等,也经常寻找到外地演出的机会,以扩大自己的影响。
已经红遍香港的刘德华自然不满足于仅仅红遍香港,在他心底的潜意识里,肯定有一个强烈的愿望,那就是红遍全球!
他不是一个狂妄的人,他当然不会说出这样狂妄的话,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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