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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住了她:“等等!”
梦遥转回身,问:“您还有什么事?”
布日格德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脑子转了转,道:“你……那天我吓着了你,一直想跟你道歉,一直没有机会……”说着看着梦遥低垂的脸上表情。
梦遥却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道:“那日我误会了鹰少爷,该道歉的是我才对。”
“不……是我不对……”布日格德除此之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往前走了一步,重申原来的话。
梦遥却立刻后退了几步,保持着原本的距离,道:“这件事,谁对谁错,以后就请不必再提了吧……没其他事,我下去了。”说完又行了一礼,转身走了。
布日格德看她纤细的背影,心里空落落的有些失败感,叹了口气,发泄似的大跨步往自己屋里走了。这一夜脑子里都乱哄哄的,布日格德终于尝到了为女人失眠的痛苦。
而就在同一时间,后院里,李守规正在仔细的给汗血马和怀了孕的“银铃铛”刷身子。
这些天,天气热起来。第一次有了身孕的“银铃铛”更加显得焦虑不安起来,胃口也不好。李守规为了方便照顾,把后院一间空屋收拾了出来,搬到里头住下,还能顺便看护着后头的门户。
李守规很有经验,日日给二马刷三次身子,这才让“银铃铛”'炫'舒'书'服'网'了很多,安静下来,顺便也让汗血马一起享受了他的贴心服务。
他刷好了马,又给汗血马和“银铃铛”打扫了房间,然后又换了嫩草在食槽中,惹来二马愉快亲昵的低鸣,这才算完了事。
李守规有种满足的愉快感觉,放好了工具,又把后院归置好,从井里打上一桶水来,想想,这么晚了,该没人到后院来了,于是省了麻烦,大方的脱去了上身的衣服,就在井边桶里突鲁着洗了把脸,然后沾湿了布巾,擦起了身。纠结的肌肉,硬邦邦的,虽然劲使得不小,比刷马轻不了多少,可是他却觉得挺爽快,丝毫不觉得疼。
六岁那年,村里闹完蝗虫又闹瘟疫,别说他家里,就是那整条村子,几百口子,只怕也就他一个活下了命来的。
六岁的孩子,无家可归,走到哪里,就讨饭讨到哪里。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了有两年。突然有一天,一个书生模样的人问他,要是给他饭吃,让他杀人他敢不敢。两年里,没吃过一顿饱饭,连饱是个什么滋味儿都忘了的他,立刻回答,敢!于是,他被那个人带走了。
那个人说话算话,真的给他饭吃。不仅有饭,还有肉。那段日子,虽然日日辛苦的练武,大伤小伤不断,可是,只要有饭吃,他就过得满足了,身子练得结实如铁塔一样,再加上他对练武又的确是有兴趣的,所以渐渐的,一起学功夫的那些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十八岁那年,他才知道,自己呆了十年,连门都没出过的地方,叫得失楼;而当年收养了自己的人是得失楼的当家人楼先生。
那一年,他接到了第一次任务,也第一次明白自己的身份是杀手,更明白了杀手的意思到底是什么。可是,这第一次的任务却并不顺利。他们的目标是京城的一个官家,可是他们一伙人杀人不成,却反被官兵追杀,四散奔逃。他受了伤,被同伴丢下,躲在一个树洞里等死。他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却她来了。十年前的她,只有五、六岁,胖乎乎的、粉白粉白,如瓷娃娃一样。她见自己受伤,伤心得哭了,还偷了她爹的银子给他。他用那银子买了吃的和药,这才活了下来,回到了得失楼。
楼先生说,养了他十年,教了他十年,他就得在得失楼呆十年,给得失楼赚十年的银子!
十年里,他早记不得自己杀了多少人,男女老少,在他眼里跟会喘气的猪狗没什么区别,心早就麻木了。一次次的任务,他虽也受过伤,但再也没有失过手,因为他倍加小心,想在十年后去见她。他常常想起她,猜想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可是为了她的安全,又不敢去见她。那份牵挂,除了她,这辈子,他想不会有第二个女人可以带给他了。
终于,他凭借左手力大势沉却灵活巧妙的开山斧和右手神出鬼没的蛇形镖,成了得失楼的杀手魁首,人称“无影煞神”,让江湖中人一谈起他,就人人自危。
今年,他二十八了,终于能够离开了得失楼,做回了李守规。
他来找那个她。发现她长大了,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可是,她还会记得自己么?
可巧,那小院里正请园丁,他终于进去了,跟她住在同一个院落里。可是……她却像是不记得自己了,而他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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