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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吃过晚饭,二笑因为要报名了托福考试而要去“发奋涂墙壁”,可是又不想一个人在里面孤单寂寞冷,所以硬是把我也拖去。
我在睡衣外面直接套了一件外套,随手抓了一本书就跟着去了。
二笑见不得我邋遢的样子,便指着我说要跟我划清界限。我表示我想离开。她又威胁我,如果我敢离开,她一定会给我点颜色看看。
我撇撇嘴,马上要考试的女人果然脾气比较大,比怀孕的女人都难伺候。
默默地挑了一个能和她撇清关系的小角落坐下来,下意识地看了看旁边的人——屁股刚沾到椅子的我一下子就弹起来了。
向灏侧头无言地看着我,面色微沉,再配上此地人迹罕至的地理环境,隐约让我有一种他想杀人奸尸的感觉。
他看了我一会就继续低头看书,我又后退几步。向四周环顾了一圈,似乎没有别的位置,无奈只能悄悄地挪回他身边。
他没理我。于是我也很坦然地翻开书本看。可是盯着同一页老半天,除了觉得困以外,没有其他效果。转而去看向灏,他清秀的脸上透着一股不耐烦,发现我瞅着他,他忽然烦躁地把笔一摔,伸出手猛地扣住我的后脑勺,用力地将我的头扳向他。
嘴唇与嘴唇就这样意外接触。
此情此情,我脑中浮现必然不是漫天飘着花瓣的画面。
像是两辆高速行驶的汽车毫无预兆地对撞,轰的一声巨响在我脑中炸开。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升起,我所有的脑细胞都受到波及。
我推开他,捂着脸尖叫了好一会后转身就跑出图书馆。
那天二笑回寝室后跟我说,我叫着跑出去后,很多人以为我是看书看疯了,纷纷致以同情,并且希望我早日出院。
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
我跑出去之后,向灏也立刻追了出去。他凭着他长腿的优势很快就追上了我,之后还很丧尽天良地将我拖到黑暗的小角落。
他用嘴堵住我的尖叫,这一次再也不是单纯的唇与唇的相贴。
我本来就经常被吐槽的脑子这下完全没法思考。
反应过来之后,我依旧是尖叫,只是这次却很有方向性地直冲宿舍楼。
相信有彪悍的宿管阿姨做门神,他就算插翅也会撞死在窗户上。
所幸二笑在图书馆并没有看到我和向灏转瞬而逝的奸情。不过她还是看到向灏追着我跑出去的情形。她一副好事近了的笑容让我不敢直视。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睡下。可能是因为今天折腾了一整天,我竟很快就睡着了。
三更半夜的时候,我忽然从床上坐起来,对着寂静无语的寝室自语:“向灏不会是喜欢我吧?”
第四章 相逢是首渐行渐远的歌
说起来我和向灏认识也快两年了。
第一次相遇是在学生会的迎新聚餐上。当年我也是里面一枚小小的干部。不过实在不习惯大家有事没事大会小会的瞎折腾,所以我一升上大二就光荣“引退”。
圆桌上,我望着那一张张青涩地小脸,想起去年今日我也是这么一副不谙世事的模样,忽然觉得有些伤感。而且看着他们,忽然很肉麻的觉得,相逢是一首渐行渐远的歌,我们刚见面就要说再见……
人生就是如此,很多人注定要成为你生命中的过客,只存在那一晃而过的瞬间。
当时向灏就在其中,在一群资深计算机宅男中,他显得非常的鹤立鸡群。白衣翩翩卓尔不凡的气质不断向四周扩散,就连一直声称“男人都他妈的是混蛋”的胖佳都忍不住用含羞带怯的目光偷瞄他。
那晚,我喝了酒。
在小说里一夜留情的事情发生的频率都能赶上知名明星的在公众面前的出镜率的时代,我说这句话肯定会引起很多人的遐想。
可事实是我们什么都没发生。我几杯酒下肚就觉得胃很不舒服,伸手揉了揉。
大姨妈的奸笑在脑中一闪而过。
我头上滴下一滴冷汗。尤其在意识到身下有股热流缓缓流出的时候,我噌地站起来,绷直了身体。
江城的9月依旧是热浪滚滚,我屁股上飘飘的小裙子可抵挡不住汹涌的姨妈。
大家忙着抢吃的,似乎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
我略提高了声音,身体有些晃:“我有点醉了,先走了。”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