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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两点接到他的电话:“你有没有空,我还没吃午饭。”有时候他在地下酒吧泡了一晚,等到表演结束了才说:“介不介意陪我吃晚饭。”
如果他是像八点档电视剧里的企业战士一样,为了事业忙得三餐不顾倒也可以理解。偏偏他是十一点开完会,两点才觉得肚子饿,七点离开公司,晚上十一点才想起要吃饭。而且每次严皓晨问起他给出的理由都让人哭笑不得。
“我到了酒吧才想起来没有吃饭。”
“酒吧里也可以叫东西吃。”
男人理直气壮地:
“酒吧里的东西不好吃。”
在不断向后退去的夜景里,男人直直看过来的眼睛灼灼发亮:
“你在担心我?”
严皓晨挑起丹凤眼。废话!他要是因为胃出血挂了的话,他要找谁去报销费用?而且作为一个称职的情人,他就是装也要装出万分在乎的样子。
嘴角勾起一个好看得过分的笑容,身子微倾,“是”字即将要从两片微启的薄唇中吐出,却被人占了先机:
“放心。我的胃比我的钱包还要坚强得多。”
严皓晨倾过去的身子愣愣地停在原地。啧,这个男人!魅惑的眼神带上了锋利的钩子,挑衅地向上一挑。
“那它大概还比不上我的神经。”
“什么意思?”
严皓晨懒懒地撇撇嘴角。
“没有意思。”他拨了拨额前垂下的银蓝色刘海,“明早跟我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严皓晨挑起下巴。笑得诡异。
“去了就知道。”
第 13 章
城市的东边是老城区,道路不宽,楼房不高,商业街和居民区混杂在一起,和高楼林立、规划整齐的西区形成鲜明的对比。从那条著名的商业步行街拐过两个街口,走进那条不起眼的小巷,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路不宽,仅仅可容两辆车并排行驶。路两旁的商铺排列得错落有致,铺面打扫得光亮整洁。所有的商铺临街的一面都是透明的玻璃,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商铺里陈列的各色乐器,大提琴,小提琴,三角钢琴,短笛,长萧,手风琴,竖琴,爵士鼓,一应俱全。
周六的早晨,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行人。严皓晨轻车熟路地推开一家乐器店的门,朝柜台后站着的年轻人熟络地打了个招呼。
年轻人笑着从柜台后面跑出来。
“就知道你会感兴趣,替你留着了。跟我来。”随后又大量了一下严皓晨身后,玩笑地拍了下他肩膀,“一阵子不见,排场大了嘛。”
严皓晨似笑非笑地勾勾嘴角,笑得格外邪魅。
“我保镖。”
身后西装革履的高大男人非常上道地点点头。
“你好。”
接过那把火焰造型的吉他时严皓晨顺手弹了几个音,随后满意地点了点头。霍剑很爽快地去了前台划信用卡,严皓晨百无聊赖地背着吉他倚着柜台,在看到门口的时候心情恶劣地拧起眉毛。
来者的不愉快显然不比他少。打扮入时的青年几乎眯成一条线的小眼在看到他的时候努力睁大了些:
“哟,是皓晨啊。”
严皓晨不冷不热地点了点头。
“Kelvin。”
被称作Kelvin的青年了然地看了一眼柜台,一脸嘲讽。
“听说你被男人包养了,原来是真的。了不起啊。”
严皓晨懒懒地撇撇嘴。
“承蒙夸奖。不过我和他只是合作关系。而且,”丹凤眼斜挑着看了青年身后唯唯诺诺的小女生一眼,“花男人的钱总比花女人的钱好多了。”
Kelvin是近年来地下音乐界风头颇劲的一名歌手,颇有些才气,又与严皓晨年纪相当,两个人就很有些同行相轻的味道,台上台下对撼的火药味都颇浓。
两个人的实力都不俗,又各自拥有着相对固定的支持者,几乎是每次见面都斗得天昏地暗,成了地下音乐界相当惹眼的两支势力。
相对于严皓晨男女通杀的俊美外表,Kelvin长得其貌不扬,单眼皮下细长的小眼,尖下巴,外突的肩胛骨,一副贼眉鼠眼的刻薄相,即使花了很大心思在外貌穿着上修饰自己,也还是离好看有很大一段距离,在人气上面也就输了严皓晨一截。不过这个人为了出名无所不用其极,耍手段欺压圈子里刚刚冒头的后辈,花钱买“粉丝”来捧他的场,私下贿赂吧台负责人,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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