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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之旅
作者:queenie
正文
第一章误入时空
好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人逢喜事精神爽,这句话说得真不错,即使天气预报已经说了今天的最高温度会达到35℃,是热死人的高温,但在我看来却是多么舒服的一天。原因何在?就是本小姐我昨天终于通过了喳打银行的最后一轮面试,得到了一份我一直梦寐以求的好工作。能叫人不心情舒畅吗?唉,怎么办呢?我又开始幻想自己开始工作时的情景了。不行,我不能再在这儿发白日梦了。我要去shopping,对了,买几件好看一点的衣服,准备返工的时候穿。哦,我还忘了自我介绍一番呢。本小姐芳名梁伊莎,英文名嘛,Isabel,好听吧。芳龄22,大学本科即将毕业。厉害吧。
经过一天的奋战,我和好朋友Cindy终于可说得上是满载而归了。虽然衣服没买多少件,零食却买了几大袋。没办法,喜欢吃是我最大的特性。到了超市总抵受不住食物的temptation。“咦?那不是我们同宿舍的Lydia和她男朋友江子枫吗。”Cindy说到。我望向她指的方向,果然是啊。别人说重色轻友,看来真的没说错。今天早上本来是要叫上Lydia一同来的,可是她说没空,看来是陪男朋友来就有空啊。我们正准备向他们打招呼的时候,他们也好像看见了我们,并向我们这边走过来。
“怎么这么巧啊,原来你们也是来这一边买东西啊。”Lydia脸色好像不大自然的说道。“是啊,我们今天早上约你来你又不来,原来是陪男朋友啊?嘻嘻!”我奸笑了两声,说道。Lydia的脸立刻红了。“听说你进了喳打银行,对吗?”站在一旁的江子枫说道。“不错嘛,恭喜啊!”“谢谢”。我说道。当然了,我有实力。顺便提一下这个人,他也是我们班的同学,长得嘛,还可以。所以和我们宿舍的Lydia是班上公认的金童玉女。只可惜,我蛮讨厌这一个人,自负,自大,眼睛长到了头上来。还经常与我作对。事事与我争。真是不知好歹。就在我们聊得起劲的时候。我手上的提包被人一扯,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已经远离我们飞奔了。“抢劫啊!”当我反应过来时,我一边喊,一边不顾一切地追了上去。开玩笑,我那手袋里还有一百大元的现金和一部手机呢。怎么能让他抢啊。渐渐地,我开始逼近那个贼了,原来我也可以跑这么快啊,而且还是提着几袋衣服和一大袋零食。怪不得科学家说人的潜能通常能在一些突发事件里面发挥出来呢。还差一点点,追到了,我伸手扯住了贼人的衣服,那人见状,立刻把手袋向前大力一扔。我看这我地手袋以抛物线的轨道被扔了出去。我松开贼人,连忙冲出去接住手袋。就在这时,我看见一辆飞奔地的士向我这边冲过来。我呆立在原地,不知作如何反应。原来不知不觉间,我居然跑出了公路上。突然,一个身影出现扑向我,想把我推向一旁。可是,来不及了。一切都在一瞬间,我听见了凄厉的尖叫声,然后就失去了知觉了。
什么东西,搞得我这么痒。我试图拨开那痒痒得感觉,慢慢地,我睁开眼睛,哦,原来是睡在草丛里了,怪不得这么痒。草丛?我呼地坐起来,好端端的我怎么会睡在草丛里了呢?哦,我记起来了。我不是应该被车撞到了吗?我看看周围,咦,我的手袋,新买的衣服,还有我最喜爱的零食都在。真是太好了。那冲出来救我的那个人,我依稀记得是江子枫。他不会死了吧。如果是那样我就大罪了。可是话说回来。这里究竟是哪里啊。好像记忆中广州没有这种地方啊。我一边想的时候,一边收拾起我的物品,并拿出手机,试图联系朋友。可是,一点信号也没有。这就是在郊区不好的地方啊。人造卫星的电磁波也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覆盖得到啊。于是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在丛林里走了起来。这是我引以为傲的好习惯之一。不论身体做什么,脑子都不会停了的。
怎么说,先走回市区再说吧。我提着东西在丛林里转来转去,还是没找到通往市区的路。就在这时,一个身影从远处向我这边走过来。果然,上帝还没有放弃我。我连忙跑过去,哦?原来是一个老爷爷啊。我跑到他身边。他也看见了我的存在。“老爷爷,请问你知道要回市区,该怎样走吗?”我很有礼貌地问道。“小妹妹,你说什么?”哦,原来不是本地人啊。我想。于是我改用普通话重复了刚才的那句话。“你是要到市镇上去,对吧?沿着我这条路一直走就会到的了。”老爷爷说道。“谢谢!”说完,我就沿着老爷爷指的方向走去。不过说来真奇怪,那个老爷爷的穿着真特别,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