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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全家曾一度在杜拉斯村附近的帕尔达扬度假,那是祖传的地产。七八岁的时候,玛格丽特?杜拉斯回去度过长假,还记得种着棕榈树和冷杉的大花园,那景象充溢了她的脑海,她觉得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那块地很大,差不多有11公顷,两边有马厩和很大的石阶。当时,据她现在还活着的游戏伙伴说,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一头棕发”。她希望别人叫她“内内”。她喜欢穿木鞋。她喜欢洛特…加龙河,因为她觉得它“很野性”,她说。“我的出生地,”她承认道,“交趾###,奇怪地拥有一种‘不能摆上台面’的野性。与洛特…加龙省的这个地区十分相像。对我来说,法国还仅仅是帕尔达扬。灶台上的柳条筐里李子的味道、德罗河清澈的水和种满水田芥的池塘……”
她童年的一个女友,今天差不多与她同龄,现在还回忆得起来:“她很有个性,但我们很合得来,因为我很好说话。星期天,我到她家里去玩,她也到我家来,我们常常到迪福克斯神甫家里去吃点心。我们吃光了他所有的果酱!她和母亲不时吵架,所以,她常去邻居家睡觉。”
她一直想知道自己是怎么想起来要写作的。她觉得就是在那个时期。就在父亲的土地上。父亲就埋在附近,埋在莱维尼亚克德…吉耶讷他前妻庄严的墓穴中。那时她刚刚8岁。“那里开阔而空旷”。她喜欢出去放牛,赶着它们穿过省道,沿着德罗河往前走。道路的尽头有条铁路。一天,火车没有鸣笛就过来了。“压死了一头水牛,一只牛角都掉下来了,水牛的血流光了。我现在好像还听得见它的叫声……我和那个棕发女孩呆在一起。我跟她说着话,我大叫着,我哭了……我是和死神在一起……这就是写作……当我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不像个人,而正在变成一个好像是作家的人……”
然而,交趾###深深地刻在她的心中,她知道自己离那个地方很近。那个地方很奇特,像她一样,和世界上的其他地方格格不入。
从住在那块土地的人身上,她没有学到任何东西。最多是破败的古庙、龙和菩萨的胸像,大腹便便、一脸怪样的菩萨被搬到了公园里。她对这种奇特的文明不想多加了解,但对这些拥挤、孤单、贫穷甚至被抛弃、被否定的人,倒好像有一种天然的、不安的同情。她最欣赏的,是他们如此不幸还那么乐观,他们身上的那种天真,她在任何欧洲人身上都没有见到过。她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了痛苦,发现自己身上的一部分属于这个民族。她让自己像河中的流水一样永不停留,不属于任何地方。在那些年里,她发现并且肯定,自己没有真实的身份,既不是法国人,也不是安南人,至多是享有白人小孩的某些专利。被占领的印度###有一种野性的自由,她在这种自由中找到了自己。所以,她作品中的中心主题早就出现了,那就是分离。脱离被殖民的世界,脱离这个不完全属于她的地方,脱离她如此热爱的这个母亲。母亲是她的“梦想”,但母亲却更喜欢她的大哥。整体已经破坏,散乱的线索怎么还收得拢?怎么回到童年时期的那些大河旁,回到一个大杂烩似的地方?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那里有时会给人以神奇的感觉;怎么能重新得到母亲的监护呢?她创造了家庭的壮举,“对贫穷极为敏感”。杜拉斯在母亲身上发现了自己的影子,秘密的失望和欲望的影子?
第一章 写作的场所(4)
还有两个哥哥。首先是大哥,她所仇恨的哥哥,“高大,英俊,雄健,一个情圣”,母亲喜欢他,原谅他的一切,原谅他的暴力和不公正。这个哥哥让她看到自己对谋杀的爱好,这种爱好隐藏在她的身上,残酷地纠缠着她,一辈子都顽强地跟着她,想“揭开黑色的面纱”。
而小哥哥却像女人一样怯懦而软弱,瘦小,细高个儿,眼睛有蒙古褶,在万象的河流中玩猎杀黑豹子的游戏……怎么保护这个无辜的人?如何躲避这个家庭的野蛮和暴怒?要写一个悲剧故事可什么都不缺,包括地产代理人的作弊,他们欺骗她母亲,“一个在稻田里流浪的女人”,刺激她去杀人,迫使她重新修建刚刚被潮水冲坏的堤坝,她就像一个现代西西弗斯1,不可避免、命中注定、无法沟通……索福克勒斯2的主题在印度###扎根了。
她也逐渐摆脱了其他图像,好像她曾沉入每幅图像当中。杜拉斯有办法继续写作,只写残酷而神奇的奇特童年。母亲,鲁贝的玛丽?多纳迪厄,这个图腾形象,用这个像潮水一样不断重复的故事哺育了她。还有这短暂而可怕的一幕:母亲和大哥“哭着相拥,因分离而悲痛欲绝”。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