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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国在处理“钉子户事件”上的态度,最终基本上都是尊重了“钉子户”自己的意愿。
在“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这个新闻的背景、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是:2007年3月16日,起草数年、几经争议的《物权法》通过,将自10月1日起施行。一法学专家认为:“《物权法》将终结圈地运动和强制拆迁,使其成为历史名词。”有人分析,如果《物权法》生效,该“钉子户”应可胜诉。而杨家小楼的主人吴苹却似乎比一些专业人士看得更远更宽:“不仅是《物权法》,《物权法》之前的《宪法》也保护私有财产不能侵犯。”“《物权法》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其实中国法律已经很多了,关键是执法问题。”
“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一个当代中国城市拆迁运动的典型样本:涉及面广、矛盾尖锐、社会关注度高、理论争议多、处理难度高
自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掀起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运动,“拆迁”、“征地”这些词语成为了中国老百姓心中的一个痛。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在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前十年中,城市化过程中的“拆迁”和“征地”运动演绎得最为激烈。
由于“拆迁”涉及多方利益,政府、开发商、住户在拆迁问题上,始终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在实际操作中围绕着拆迁发生的诸多矛盾,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第二部分 第103节:法为(10)
而无论是与政府、开发商还是拆迁公司相比,被拆迁者似乎都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他们无处博弈,更没有博弈的资本。当粗暴野蛮的拆迁行为侵犯到被拆迁者的利益时,被拆迁者往往会采取特立独行的维权行动。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中国进入迅速城市化发展阶段,到2009年,在中国近十余年的拆迁运动中,其中的暴力拆迁和反暴力拆迁成为了一道独特的历史景象。
在21世纪之初,因拆迁而积累导致的社会矛盾,以前所未有的激烈程度呈现在公众面前。新华社记者对拆迁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后,为相关报道冠上了“拆迁之痛、痛彻民心”的标题。2003年8月22日,家住南京市邓府巷同庆里的翁彪因拆迁问题,在邓府巷拆迁办公室自焚身亡,在场的7名拆迁办工作人员受伤;此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9月15日,在北京天安门前,跟翁彪同样的“自焚”悲剧发生在安徽农民朱正亮身上。
2003年9月19日,也就是在安徽农民朱正亮在北京天安门自焚后的第4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随后,中央派出4路人马,分赴山东、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突击调查拆迁问题。
在政府积极出台拆迁管理规定的同时,暴力拆迁的悲剧还在不断上演。2003年12月,家住苏州市工业园区的孙宝祥和朱玉珍在睡梦中被人强行捆绑带离,随即,他们居住了25年的房屋倒在了推土机铁铲下;2003年12月,沈阳市于洪区北陵乡下坎子村居民房屋遭铲车野蛮拆迁,一名正在屋内睡觉的61岁老人被当场埋在废墟之内
针对愈演愈烈的暴力拆迁行为,2003年12月3日,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初,作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配套法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由建设部颁布,于3月1日正式实施。在3月14日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把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私有财产保护”写进了宪法,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虽然有这些重量级举措的出台,但在2004年,“强拆”却丝毫没有减弱,反而有继续扩大的势头。2004年5月,湖南省嘉禾县为促进拆迁,对与拆迁户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实施“家属不搬迁、职工被停薪”的“四包”“两停”政策,导致3位拆迁对象被错误拘留,11位公职人员遭“株连”,160多位公职人员受到牵连。拆迁过程中还打出了类似“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惊人标语,一时震惊全国。事情发生后,国务院作出决议并通报全国,嘉禾县5名官员被罢免。
2004年5月,沈阳55岁的拆迁户董国明因拒绝搬迁,他家的房门被开发商从外面用射钉枪钉死,禁止出入。为了让董国明妥协,开发商使尽了招数:每天晚上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