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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枪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枪过后,才隔了阵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几枪。
原来骆铃在扔掉手上的枪时,故意把枪丢在烈火余烬里,使枪在极高温热力下,终于燃着走火。爆炸了起来。
但这第二声枪响和接下来的一轮枪声,可吓住了辜剑。
他本已拿着了手枪,但听枪声已响,他顿时僵在那儿。不敢妄动。
这一下,骆铃因早有理准备(是她放意把手枪毛到余烬里的),立即作出反应。
他一个箭步赶去,飞腿踢掉辜剑手里的枪。
也一样踢到火堆里去。
枪声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
同一时间,跟着高足身边的那名驾驶摩托车的同党,也蓦然出现,扭夺张小愁手里的手枪。
这回是温文冲了过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对小姐动粗!”
他冲过去跟他匪徒展开争夺,并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里。
那人在火堆里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冲出火堆,全身都着了火,温文这下慌忙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机已受灼伤,瘫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温文威风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
“——有本领谁也不要用枪……”
他的话没说完。就给赶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着倒地。
——他下面的话,自然也给这边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里去了。
不过,史斯只打了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实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为要应付另一双拳头。
4、救我!
一下子,局面变成了这样:
骆铃勇战辜剑。
辜剑没有了枪。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头。
他一向都是个擅使小斧的汉子。
骆铃手上没有武器。
但她有针。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剑可谓不成比例)搏大。
哈森则力战史斯。
史斯更加魁梧。
哈森在少年时曾得过马来功夫搏击冠军,但近年来已养尊处优不必再与人近身肉搏的他,跟这样高大豪壮的敌人交起手来,少不免吃尽了苦头。
温文也决不是没事干。
他更“忙”。
“忙”得真不可开交。
史斯、高足、辜剑,三人都各带了一名同伴,除了那开轿车的司机因先着了骆铃一击,又在与张小愁抢夺手枪而给温文推入火场灼伤甚重之外,另两人都曾受过温文一“劈”,非但没晕,连战斗能力都影响不大。
所以温文要以一敌二。
这就大事不好矣。
说真的,温文不是没练过武,而是从没放了心机好好练武。
他练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练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没什么两样,但有几个“私人理由”是比较特殊的:
一,他比较矮小,所以他需要习武,来补偿他这个先天缺陷。
二,他特别喜欢出风头,所以非常好打抱不平——这都需要点功夫底子,才能达成了。
三,他以为总有一天,会有制片、导演慧眼相识,请他去拍武侠(打)的。机会来的时候,他得要先准备好。
但显然的,他准备得并不够好。
打架,跟文笔、画功、会活、唱戏……一样,天份固然重要,但一定不能缺乏严格的锻练。
基础是一定要的。如果不勤加练习,根本没有底子,任有天才,也无法发挥。
因此,一些讲究武术实效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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