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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世外之所,便莫再让旁人打扰了。”
春来遍是桃花水,不辨仙源何处寻。
沈衡看着那张精致的容颜,一个男子最令人人欣赏的,不是权倾于世,而是海纳百川的气度。他被伤害过,却从未将这份仇怨放在心上,他真的很善良。
这样的结果,也是给博古村的人,最好的归所。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小盎想将每章都控制在两千五百字左右,让亲们多看到一些剧情的发展,可是,今天的这一章,是对博古村的告别,写到尾端,真的觉得这就是最适合的结局。不想在后面强加上一小段多余的描写,所以字数有些少。
唔,离开了。重回尘世的两个人又会遇到什么事呢,下章会尽量多更些。
谢谢塑塑小萌杯送来的地雷,还有抓虫子的小嗷嗷,送花花的小萌虎,么么哒你们。
☆、第二十六章亲爹都不认识了
两人心里都明白,博古村离世而居,出口的地方定然也极其偏僻。顺着羊肠小道而出,真可谓是正儿八经的荒山野岭。即便是做好了长途跋涉的准备,也实在没想到这一跋,竟然就是整整七天。
在这期间,沈大小姐的‘上吊绳’在捕食野味的过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烤制的口味依旧不佳,但饿到双眼发蓝,饥肠辘辘的时候,也实在没什么好挑剔的了。
天为席地为铺的过了几天,终于看到官道的那一瞬,两人都有了一种见到亲娘的错觉。
苏小王爷拿着帕子擦了擦脸,觉得好歹也要维持一下形象,尽量进城的时候别太吓坏了自己人。
沈衡在一旁不咸不淡的说:“王爷,擦了也不容易认出来。”
两人的衣服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虽不算蓬头垢面也好不了多少了。昨天在山洞里躲雨时,她看着他被风吹乱的长发还在想,这副摸样,就算回了上京端个碗在天桥要饭,估计都没几个人能认出来。
风吹日晒的石头都难免斑驳痕迹,又何况跋山涉水了这么久的两人。
苏月锦抬手,替她哄了哄头顶上的苍蝇,满诚恳的道。
“你这样子,更不好认。”
那是因为我在宗祠里还多呆了三天!!
沈大小姐呲牙,直接揉乱了他一头长发。
正玩闹间,突然听到官道上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扬起的尘沙铺天盖地的袭来,恍若一场沙尘。
沈衡翘脚望了望,竟然是皇家禁卫!
为首骑马的蓝衣朝官一脸焦急在同另一位近侍公公说话,正是沈括和胖胖的桂圆公公。
沈衡拉了一把苏千岁,激动道:“快往前面站站,是我爹他们。”
可事实证明,站还是不站,结局都是一样的。
因为大部队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有闲情去注意两个灰头土脸的“百姓”。
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她感觉到沈括的视线在她面上停顿了一瞬,而后颇为不悦的叹息:“怎地年纪轻轻的也做乞丐,实在懒惰。”
她几乎下意识的挥手,高声喊道:“爹,你看清楚,我是沈衡啊。”
奈何马蹄的声音实在太大,除了收获了一嗓子眼的泥沙,半点被关注的眼神也没有得到。
苏月锦上前拉了拉她,指着扬长而去的队伍道:“走远了。”
她知道走远了!!
要不是她饿了大半天实在提不起气力,早就飞上去扯她爹脸上的褶子了。
“桂圆公公不是你的近侍吗?怎地连自己的主子都不认得了?”
太不靠谱了吧?好歹也伺候了他有些年头了,这样的眼力都没有。
苏小千岁深思了一会,挺认真的说:“方才那个,是沈括吧。”
这下谁也不用笑话谁了,沈衡都已经沦落的亲爹都不认识了,还有什么好争辩的。
目送着官道上最后一抹尘埃,两人唯一的选择也只能是自食其力。
只是这次沈大小姐学了个乖,从裙角上撕下两条破布绑在手上,为的就是再有人骑马过来的时候能显眼一些。
可悲的是,上天总是将机会留给没有准备的人,除了那一路焦急赶路的队伍,他们没再遇上任何“熟人”。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他们走到了城门口。
庄严的石狮子脚踏红球的样子,让沈衡几乎将它当成神兽一般顶礼膜拜。
看着紧紧关闭的城门,对着城上的侍卫喊道:“快些将门打开,王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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