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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见过你这么执着的。好吧,几点?
你不怕朝晖?
我从来就没怕过他,我一直把他当我兄弟,包括现在。
不知道怎么了,我觉得冯桥越来越成熟了,我心目中那个穿着白色纯棉T恤总带着点点忧伤的冯桥离我越来越远,而正在向我靠近的是一个我从来就没接触过的冯桥,是时间改变了一切还是其实原本一切就该是这个样子?
我从冯桥的车上下来,抬头看看周围全是五花八门闪烁着的灯光,来来往往的人一个个儿打扮得特光鲜,我冲冯桥傻笑,一个劲儿往车里钻。
我应该穿吊带背心低腰牛仔短裤脚底再踩一缠带儿特性感的高跟凉鞋,然后再戴一紫色或者蓝色的眼镜以表示深沉,然后我就可以大模大样的拿鼻孔看朝晖的新女朋友。或者我应该穿一袭显特高贵的丝质长裙,这样我也可以抬头挺胸的从人跟前儿过。
冯桥说没事,哥们,你靓着呢,这里一溜烟儿全像坐台的而你像个出入高级写字楼的白领儿。
我说得了,这样鹤立鸡群的感觉挺傻逼的。
又想起了以前朝晖老跟我说的一句话:这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
于是我进了酒吧的大门,向前走了10米后往右拐,基本上走完了一条长长的走廊,才到了朝晖跟我电话里说的包厢门前,还没进去就听里面跟地震了似的,闹得轰轰烈烈。冯桥捏了一下我的肩膀,推开门,里边坐满了人,桌上摆了两瓶红酒和一瓶瑞典伏特加还有一扎百加得冰锐。
我靠,这帮子人全是人头马的量还是怎么着呀?想喝叉酒喝到死啊?我一边想一边在心里跟自己说,我今天打死也不喝,尽量少喝,有种朝晖你丫就来把我打死,打死了也不喝。
这些年在成都别的本事儿没学到,酒量是练出来了。一个人抱着红酒当饮料喝的时候谁有我牛啊?怎么这会儿却像个胆小鬼了,怎么着都有点我为鱼肉你为刀俎的感觉。真他妈的,一旦失去了爱,世界便没有了光彩。
我看这帮子人还真牛,一看都是纨绔子弟,连一十六七岁的小丫头的用的手机都是目前北京市面儿上很少见着的款,据说这手机大概七八千港元。
朝晖过来挨个儿介绍,反正怎么着全是他们家的表亲近邻,还有以前的高中同学,一看就知道有两三对儿还是情侣。用新款手机的小丫头是他二叔的女儿,刚刚高中毕业正准备出国,所以朝晖说先带她出来感受感受一下外面的世界的精彩和无奈。
跟这样的人站一块儿,我还觉得我真老,老得跟我妈跟我站一块儿似的。
朝晖把所有人介绍玩了就是没见着她女朋友,我正纳闷的时候看一倍儿时尚的女的推门进来,她进来的那一瞬间我差点倒地而死。
就在我还没来得及挖个地洞钻下去的时候她走到我跟前来,嗲声嗲气的用典型的四川普通话跟我打招呼儿:〃林朝,咋就这么有缘分喃?〃
我正准备转身离去,冯桥拉住我的手,一把把我摁下来在他身边坐下。我心想朝晖你丫还真是一王八。
我用红酒杯倒了杯特醇的伏特加,一口喝掉。喝完了我立马就后悔了,要充大头蒜也不应该喝白酒啊,我应该倒上一杯红酒来慢慢品着,一边品还一边做出傲视群雄的模样。兴许是伏特加就摆我面前,离我特近,所以我觉着还顺手,就做出了这样不理智的举动。喝完了觉得喉咙里烧得要命,舌头也麻麻的,竟然有点上头的感觉。
人就怕豁出去了,既然有了个口子,那再流点儿血出来就没什么不可能了。于是我又喝了一杯,完全违背了我刚进来时的初衷。我看坐我斜对面的朝晖,正低着头耐心地跟叶旖旎说悄悄话呢,那小呢子还做出一副头头是道的模样,时不时点头微笑。
人有时候就是贱,是特贱,明明知道这是一陷阱,我还拼死拼活的哭着喊着要往里跳。
朝晖端着杯酒过来,也是醇的白酒,他站到我面前来,突然间跟孙子似的低下了头。〃林朝,听说你要走了?不管你去了哪儿,我都希望你幸福!〃
我拿手中的酒杯碰他的杯子,说得了,哥们,你的祝福我记着呢!
说完这话觉得自己有种体虚的感觉,额头上冒出了汗。我一屁股坐沙发上,把杯子往茶几上一磕,无奈用力大了点,那个漂亮的红酒杯子刚好从脖子那里断了成了两截,杯身慢慢倒了下来,倒在茶几上,我的手里就只留下一个杯座儿,尖上还有一直往下掉的玻璃粉末,像扯着一根断了风筝的线。周围的人同时看着我,看着我的这只手,安静了足足有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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