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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肺结核症,一只脚被截肢,为了保住另一只脚,终身与病魔搏斗,不甘屈服于命运。“Invictus”是拉丁文(=unconquerable),意为“不可屈服”,此诗是诗人在病榻上所作。”
尝试着将这首诗翻译成中文——
不可屈服
威廉 。埃内斯特。亨利(1849——1903)
夜幕中我独自彷徨,
无边的狂野一片幽鸣。
感谢万能的上苍,
赐给我倔犟的心灵。
任凭恶浪冲破堤坝。
绝不畏缩,绝不哭泣。
任凭命运百般作弄,
血可流,头不可低。
在这充满悲愤的土地。
恐怖幽灵步步已趋,
纵使阴霾常年聚集,
始终无法令我畏惧。
且不管旅途是否顺畅平稳,
不管承受多么深重的创伤,
我是我命运的主人,
我的我灵魂的船长。
此刻,身后那些脑残都已不存在,世界安静得就像坟墓,只剩下这座监狱图书馆,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一百多年前的那位诗人,他坐在我的面前,带着唯一的那条腿,面容憔悴,骨瘦如柴,终身被囚禁于命运的监狱,但他不可征服。
感谢你!我的朋友,威廉。埃内斯特。亨利。
我是我命运的主人,
我是我灵魂的船长。
Invictus
我是古英雄,我不可征服!
如果我不可征服,那还有什么牢笼可以囚禁我?如果我不可征服,为什么还要每夜被关在58号监房?肖申克州立监狱不是我的人生,童建国可以选择在此养老,而我不能!我只有二十七岁,生命还刚刚开始,老马科斯已经告诉了我,这一生要去完成的使命。
但如果被关在这里一辈子,那么任何一样事都无法完成。
是的,我必须要逃出去,但逃出去不是目的,我也不愿忍受永远东躲西藏,逃避悬赏通缉追捕的生活。我想正大光明地回到社会,毫无畏惧地走在阳光下,看到警察也不用害怕。
唯一自我拯救的办法,就是找到真正的凶手,洗刷我作为杀人犯的耻辱。
但莫妮卡一个人无法办到,我也不指望真凶投案自首,更不指望阿尔斯兰州警方。
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第一关就是两个字——越狱!
不想等到十年之后,还在监狱操场上和比尔一起打篮球!不想等到二十年之后,经过漫长的自我催眠与心理暗示,相信自己就是十恶不赦的杀人凶手。
命运在哪里?
我摊开自己的掌心。
然后,紧紧捏起拳头。
“你想打谁?”
身后响起一个骇人的声音,我迅速将双手藏到桌子底下,回头只见那张鹰与狼结合的脸。
阿帕奇。
印第安狱警不知何时,已无声无息出现在我身后,散发一般死尸的气味。
他的出现让图书馆里安静了许多,那些黑市交易的家伙们,纷纷识相地掉头离开。
“没……”我的眼神不断闪烁,“没有,只是随便活动一下筋骨。”
“你在看什么?”
还没等我回答,他已拿起我的书,皱起眉头念道:“《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
“是。”
“你能读英语诗?”
我谦虚地低头道:“只能看懂大意。”
“可喜可贺!”他的手指仍嵌在我读的那一页,讶异的问,“你在读《Invictus》?”
“是。”
“我是我命运的主人,我是灵魂的船长!”
印第安狱警不用看书,竟背诵出了最后的诗句,这回轮到我惊得说不出话了。
除了管理员外,图书馆只剩下我和饿阿帕奇两个人了。
“你喜欢William Emest Henley的诗?”
我小心翼翼地点头:“是,但只读过这一首。”
“我也很喜欢!”他把书还到我的手中,“为了共同喜爱的诗人,我们握个手吧!”
原以为狱警们的阅读喜好仅限于《花花公子》,却没想到这个豺狼似的阿帕奇,居然喜欢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表示友好,并率先伸出右手。虽然心底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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