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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下一个半边嫩白半边老绿的圆形,贴在额头正中,菜筋笔直地对准鼻梁。
从前额的刘海中分出一小缕发丝,绕成小圆圈,好像黄瓜的卷须,随着每一次呼吸飘动。
我用樱桃做了一对耳环;用切成象骨块的胡萝卜连缀成手链,用油菜叶做了一件蓑衣样式的披肩,活像一块活动菜园子。
万事俱备。
这套行头穿在身上,清凉无比。
我对着镜子反复欣赏,真漂亮!但看得久了,觉得死板点,到了临上车的最后关头,终于又找到了新的灵感。
我用黑眼线液在脸蛋上,精心画了一条大毛虫,邪恶地仰着头,想吃我的花冠。
真是画龙点睛之笔啊,整个脸马上神采飞扬。
那天晚上我出尽了风头。
但是轮到我唱卡拉OK的时候,女人们都嫉妒我不给我鼓掌。
男人们看我总是不理睬他们,也要给我点教训,居然十分冷落。
我很丧气,这时一个浑身穿着缀满金属片衣服化装成13世纪女巫的人,走过来对我说,小姐,你哪儿都很现代,只是有一点落伍了。
我忿忿地说,一点落伍算什么,要的是全面落伍,一落几千年,成了件活古董,做个汉代的美人,那才叫风光。
她自我介绍说叫英姊,当地人,说话大舌头。
她说,你的嗓子今天有些沙哑。
你知道,要是有人说我生意做得不好,我根本不理会,因为我原本就不打算好好做,不过是用了我爹的面子,混事罢了,要是有人说我长得不靓,我也蛮不在乎,那是诅咒。
但我在乎唱歌这个事,它真是我的爱好。
我为哑嗓子难过。
英姊突然说,你上不上洗手间?我知道她有要事对我说,就随她去了。
这真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的地方。
男人从没有结伴上厕所的,他们只听自己膀胱的指挥,尿憋了,起身就走。
女人不,她们把厕所当成一处公园样的地方,可以慢慢地在那里面说知心话。
也许因为她们要在里面补妆,那是她们社交的后台。。。。。。哎呀,今天就说到这吧,马上就要大查房了,我累了。
那个蔡生,给我开的不知是些什么迷魂药,搞得我老想睡觉。
简方宁在一大群医生的簇拥下,仪态万方地出现在病室。
原本熟悉的人,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就有了格外的风采。
不算太狭小的房间,壅塞了太多的人,这些人又都穿着雪自的衣衫,和白墙相互反射着白光,让人恍惚置身子雪原和冰峰之间,有一种威严的压力。
简方宁就是这冰雪王国不可一世的女王。
要不是周围聚了这许多的人,范青稞真想扑过去抱住她。
从昨天到今天,积攒了太多的知心活,一吐为快,但见简方宁脸上拒人千里的矜持,知道此刻不是讲话的时候,只得扮一个奉公守法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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