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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呵呵一笑,将佩剑放上剑架,看到已经上桌的晚餐,随手捡两块偷吃起来,嗯,香,娶媳妇就是好啊,都不用再去街上找铺子瞎凑合。
偷吃过瘾随口说:“那些无聊家伙,理他们做什么?玉儿,这辣子鸡你做的,够正宗嘛。”
“讨厌,还没洗手呢,快去快去。”
一巴掌拍掉偷腥手,红夜咬着嘴唇倒不好意思起来。真是的,直到真正嫁给他,才发现自己对他的了解实在太少太少了,简直是少得可怜。他总是以她的喜好为准,总是三不五时就带回鱼虾,可是他自己喜欢什么却从来没说过。弄得她一时为人妻都不知如何是好,倒像审犯人似的直愣愣的问个遍,才算问出些端倪。
沧海喜欢吃辣,喜欢吃荤,倒是对什么清蒸鱼虾不感冒。爱喝烈酒,西凉城里,他平日最爱是老张记酒铺的陈年状元红……
红夜记下了,从此三餐就总会有一两样辣菜荤菜配着下酒。记得第一次炸辣椒时,哇!呛死人了,害她直从厨房里跑出来,拼命咳嗽都快喘不上气,偏偏不巧正被他回家撞见,当时便又气又急,这个傻丫头,家里不是有雇人干活吗?娶玉儿进门又不是要她做老妈子。
“玉儿,我不要你干这些,记住了没有?不管什么事,尽管让王婶、老李头他们去做,莫非请人雇工是白给钱的?”
红夜扁扁嘴,又来哄她。老李头是他从前在南市租房子时就一直雇的人,孤寡老头,靠做些短工混营生,从前也不过是帮他洗洗脏衣服,干点扫院子的粗活倒还可以,理家做饭哪里做得来?王婶就更不用说了,四十多岁的寡妇,从前也是在大户人家帮忙干杂活,因那家夭折了一个少爷,认为是有寡妇方的,结果被赶出来。没着没落,王婶自己还供着个十三岁的儿子学堂读书呢,找来帮工也是街坊邻里帮忙穿线引荐,更多为救急,要说王婶做的饭呀,他能吃得惯才叫新鲜。
其实,就算他刻意不提不说,红夜也自有一份认知,不管怎样,他毕竟是从前在京师为官,家族世系豪门出身的,好东西也不知见过多少,要说不挑剔根本就是骗人的嘛。所以,她一直很用心,抛开其它无聊的情绪不谈,努力回忆从前在龙安城见过吃过的那些精致菜肴,也实在是很想给他真正喜欢的一切。
这份心意他是知道的,心里很甜,嘴上却说:“傻瓜,不是说好了吗?不提从前,只说以后,谁居家过日子能去讲那些无聊排场?而且,还真以为我是天生少爷享福命?殷氏一门家风严厉,我13岁就被祖父亲自‘发配’到边疆去从军了,正所谓‘没趟过死人堆,就没资格为将帅’,祖训在前,从一介小兵做起,现在想想都不知道那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他越说越感慨:“就说急行军吧,昼夜无休,更不能掉队,你能想象走路睡着是什么感觉吗?还有啊,要是赶在什么野地沼泽里扎营,席地而睡,第二天醒来满头满脸、满身上下全是恶心巴拉的各样蠕虫;摸黑出去寻找水源,渴极了当时大喝一顿只图痛快,等次日天亮把剩余的水从羊皮袋里倒出来,哈,才发现里面全是绿豆大的死苍蝇……”
红夜听得龇牙咧嘴:“别说了,好恶心。”
捂着耳朵鸡皮疙瘩掉满地,同时心里生出一股酸楚,看着把这些当笑谈的男人,她低声问:“沧海,从军……很苦对吗?”
“如果御林大内都是天生老爷兵,想干掉皇帝岂非就是太容易的事。”
他越说越想笑:“总而言之,出身大户也并非一定有命当少爷,你若是拿这些贵族公府、皇家御膳的标准作参照,岂非自寻烦恼和自己过不去?呐,别的不说,随便一道御膳菜肴,你知道光是食材用料就要多少银子?”
红夜茫然摇头,她真的不知道哎,要多少?
他咯咯大笑:“反正按现在当教头的饷银,一年未必能赚出一顿饭钱。还有啊,就算有了这个闲钱,也未必有地方去买那些东西,想做出一个味?当自己是神厨下凡?”
红夜被他说得脸红,只是……真的对自己的手艺好没信心呢,做什么他都说好吃,听着倒更像哄她,过日子终究不是过家家呀,心里没底。
搂过娇妻,他在耳边取笑:“行了,我的傻媳妇,要是整天为这些事着急,干脆请个会做饭的厨子不就全齐了?”
“不要!”红夜想一不想,一票否决。
“为什么?”
“你先说,是想吃厨子做的饭呢?还是想吃傻媳妇做的?”
他一愣,随即咯咯大笑。
难怪常言说,房子只是房子,因为有了人,才能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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