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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寻想要在其中获取利益非常困难,说不定还要再次受伤,他不想冒险。
可就在此时,异变突生,一道腥红的半月气劲横扫而出,一下便将三道金色剑刃破碎,余威不衰,景致向着男子斩去。
宝座上的血色骷髅出手了!
一切快到不可思议,眨眼的功夫,金色剑刃就破碎成了千万片。化成点点金光,消散于黑暗虚空中,狭长的猩红气劲在男子身上透体而出,将他一斩而过。
身着金属铠甲的男子并无异样,脸色依旧张狂凶恶,手持着金色大剑,反手提在身前,做着防御的动作,纵使如此,他依旧没能防御住血色骷髅的一击!
“传 化!”
男子仿佛一只受伤地狮子,噗的一声。一口逆血夹杂着小块内脏被他吐了出来。看他的样子,竟是受了垂伤!
血色骷髅缓缓站了起来,顺着台阶一步一步向下走着,空荡的眼眶中幽蓝色魂火沾染上了一层血光,转瞬间便成了猩红之色。
血色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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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书友提问,为什么方寻“欺软怕硬。”遇到危险就要逃跑?一般晓宇不会将这种东西放在正文下,这次例外。
首先,欺软怕硬是生物的本能选择,不管我们赞成与否,它都存在,根本不需要解释。遇到危险逃避,回避死亡、受伤,这也是生物潜意识的选择。其次,方寻并没有什么东西需要他坚守,如果有需要 即使孩子也不会退缩,这是个很浅显的道理,谁都明白。
当然,说句不怎么上台面的话,大家看书就是为了爽的,可能晓,宇设计的情节真的不够巧妙,没有让大家看爽,这是我的问题,我承认是晓宇疏忽。
事实上,如果那位书友看了下一卷的卷名就不会这么说了,这是更新问题。我也检讨。
一个人想要改变,不只是说说而乙,前面三十几万的铺垫晓宇感觉已经够了,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叱咤风云吧!
密室是晓宇几本书中成绩最好的一本,虽然仍是扑街,只有几百订阅,可我还是想写完,好好写完。
如果有类似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提醒我,人无完人,晓宇承认《密室》有很多硬伤,如果可以,我会尽量修正。
最后,支持正版,我受崇拜!求个订阅先,,
第十六章 灵性
这个念头在方寻脑海中一闪而过。
血色骷髅魂火由幽蓝转为猩红。方寻一下什么都明白了,它刚才一定是故意掩藏实力,趁着男子放下戒备,从而一击碍手!
“居然还会耍这种瞒天过海的手段,智慧与一般成年人有的一拼了”。
方寻心中暗暗砸舌,后退的步法越发地加快了起来。早听萧瑟说过,四阶的怪物和之前的怪物有很大不同,它们会与进化者一样获得传说能力。实力强大无比,是一个质的提升。
“老子操你屁眼,敢跟老子耍这种把戏
身穿铠甲的男子大肆咒骂着,从脖颈上掏出一条项链,看上去像是守护项链,的样式。不过此刻项链上什么也没有了,只有一条丝线还挂在他的脖颈上。守护项链,救了他一命,却也耗尽了威能,被血色气劲碾成了齑粉。
场中的一众骷髅已经从月才的爆炸中恢复了过来,个个眼眶中魂火舞动,似是愤怒异常。
只是在血色骷髅面前,它们均是保持着恭敬地姿态,默默退开丈许远,与血色骷髅让路。
血色骷髅不紧不慢地走着,手中并未持有骨剑之类地武器,浑身却散发着邪恶而冰冷的气息,像只千年孤魂,每前进一步,就给男子造成巨大的压力。
“妈的。亏了”。
身穿铠甲的男子面色泛白,一咬牙,反手一抹空间卡,取出一支淡紫色的试管,想也不想就塞入了嘴中,因为时间有限,他甚至未将瓶塞除去,就那么将整咋,试管放入了嘴里,如咀嚼冰块一般,咔嚓咔嚓的嚼了起来。
“够狠”。
方寻微眯着双眼,默默欣赏着男子堪称疯狂的举动。
在此之前,他早已停下脚步。尽量将身体埋入阴影中,暗运功诀,收敛了周身一切气息。为的就是不引起那具四阶怪物的注意,否则他必死一无疑。
虽然方寻不知那淡紫色药剂有何用途,但是他明白,如果不出意外,那名身穿铠甲的男子死定了。
方寻只露出一丝目光。掩藏于黑暗中,饶有兴致地注视着前方。他有着四阶实力地血色骷髅为何会有径直走向男子,方寻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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