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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我还爱他,真心地还爱着他的话,我只有选择离开他。
那些在背后骂我的人,感谢你们,是你们的骂言让我这颗负罪的心稍稍得到了一些安慰,是的,我永远对不起楼昱,我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希望会有一场更加悲惨的遭遇报应在我身上,因为只有如此我才能感到一丝的安心。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关掉灯,走出广播间,按下电梯,电梯下到一楼,我朝大厦门口走去。
在那里,在门口左侧的楼梯下面,一个男人,背对着大门,低着头,静静地坐在他的影子里,静静地,不知在干什么。
我的鞋子踏在门口的大理石铺砖上发出了响声,惊扰到了他,他立刻回过了头。
我停下脚步,看清了他坐着的不是他的影子,而是一张黑色轮椅。
我看着他回头看我,他看着我看了轮椅又看他。
迷迷蒙蒙的昏黄色灯光在静寂的夜里弥漫飘散,沉默在我们之间随风停驻。
我应该要叫他的我想,但我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
他更瘦了,我那曾经的恋人,他依然英俊,却无疑消瘦了。
眼泪一下子就落了下来,我并不想哭的。
几秒钟后,我一把抹掉了泪水,快步走到他的轮椅前,哑着声对他说道:“我已经不爱你了楼昱!我早就已经忘记你了!”
越说却哭得越厉害了,我只能任由他抬起手帮我拭去脸上的泪水。不知何时,我已缓缓握住他的手,那一只简直瘦成了一把骨头的手,我抱住它开始失声痛哭。
那个晚上,楼昱一直没有说话,他只需要看我一眼,就知道了我还爱着他,只是一眼,就知道了所有的所有。
直到天快要亮了,路灯一一熄灭的时候,在夜里在路边安安静静地沉默了漫长时间的楼昱终于开口对我说。
他说:“原谅我,我还是不能看着你和江汜在一起,我以为可以的……但我其实一点也忍受不了。”
他说:“对不起,莫逸可,我爱你。”
我辞去了电台的工作,时间太紧我只来得及向英英姐递上我的辞职信,为了楼昱,我一刻也不愿再耽搁,只能放弃那些对我百般挽留的同事,和那群一直支持着我的忠实听众。
至于Blue,我给他留了一封信。
那其实是一封空白的信,因为我不知道该写什么。因为我明白,写和不写,一样都会伤他很深。
我宁愿在心里和他说一声:对不起。
我们去了乡下,一个满是山满是树满是田野的小村庄。
楼昱说:“跟我走吧,我用自己最后的一点钱在乡下买了一座别墅,我们以后就在那里生活,两个人安静地在那里生活,好不好?”
我微笑着点头:“好。”
楼昱也笑,又问我:“你什么时候可以走?”
我说:“明天,我去辞了工作,我们即刻就走,行吗?”
楼昱点点头。
我起身准备去买菜做饭,楼昱忽然又拉住我的手,眼睛却不敢看我,问道:“你真的,真的是心甘情愿跟我走的?”
我回握住他的手,微笑道:“你听着,楼昱,现在除非你以死相逼要和我分手,否则,我决不再离开你。”
我们在乡下的生活已经过了两个月了。除了一开始有些不大适应水土,交通、通信和商业交易比较让人尴尬以外,现在我们基本上对在乡下的生活游刃有余了。
我们的生活还算得上愉快。这个小乡村不仅小,人家也没有几户,但这些人都挺友好,闲暇时也偶有往来,他们大概看出了我和楼昱的关系,却也从没多说什么,依然愿意和我们继续交往,这让我和楼昱都感到了真心的喜悦。
更多的时间里,我都会推着楼昱在乡间小路里散步,去看别人田里的庄稼,去看隐藏在森林里的湖水,在湖边坐上一整天,看幽幽静静的湖水泛起涟漪,听林中虫鸣鸟啼,这种情景下即使两个人长时间没什么话说也不觉得枯燥。
后来我也学着别人一样在花园里种一些花草,也种蔬菜,后来还养起了鸡鸭。每当我鼓捣这些农事的时候,楼昱就坐在轮椅上一声不响地看着我劳作,表情平静而安逸,我看得出他和我一样都很享受目前这样的生活。
来到这里以后,我才发现城市真的太过嘈杂喧嚣,太多的灯红酒绿,太快的生活节奏,这些东西往往都很容易让人的真心需求被某些物质所屏蔽,让人误会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东西。其实正是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