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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后。
“多米尼克!醒醒!多米尼克!”
二十一岁的青年从副驾驶座上跳起来,“砰”的一声撞到了头,又哀嚎着跌回座位里。他抱着脑袋,手指插在蓬松的头发里。在小时候,他的头发是阳光那样的金色,随着年龄增长,颜色逐渐变暗,现在成了一种深蜂蜜色。
“干什么突然叫我啦?”他眼泪汪汪地问。
他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还梦到了小时候第一次见到教父时的事。
“到了。下车。”驾驶座上的人简明扼要地说。
他名叫克里斯蒂安·莫里森,昵称克里斯,是多米尼克的大学同学,同时也是他的男友,此外,他还是一名猎魔人。他们俩不同专业,但选了同一门公共选修课。当他们走进教室时,立刻敏锐地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和身份。他们就是那样认识的。对于多米尼克来说,这体验相当新鲜,因为这是他第一次遇见家人之外的猎魔人。
现在正值学校放假,多米尼克决定带克里斯回家见见自己的家人。他们开着一辆廉价二*手车,一路观光旅游,不亦乐乎,探亲倒在其次了。
多米尼克家住东北部的一座名叫“枫树岭”的小镇,镇子以遍值红枫和盛产枫糖而闻名。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到家了,可下车后发现车子停在公路边,四周是一片空旷的田野,在夜色中显得幽深莫测,天空中隐约可见稀疏的星辰——半点小镇的样子都见不到。
“哪里到了!”他抱怨道,“我可不记枫树岭长这样!”
克里斯从后备箱取出行李,抛给多米尼克。“你睡糊涂了?我们最快也要明天中午才到枫树岭。今晚就先住这儿吧。我可不想熬夜开车酿成事故。”
说罢他一指公路对面,一座破旧的汽车旅馆孤零零地立在路边,霓虹灯招牌上有两个字母已经不亮了,剩下的字母也总是闪闪烁烁,一副随时都会歇菜的样子。旅馆门前停着一辆灰色的小卡车,大概是运货用的,此外再也看不到别的车了。他们兴许是唯一的客人。
多米尼克扛着行李包,望着汽车旅馆摇摇欲坠的招牌:“这地方真的能住人吗?它看起来就像恐怖电影里那种闹旅馆一样!这种汽车旅馆没发生过一两件杀人案都不好意思开张营业!”
克里斯瞪了他一眼:“别瞎说。”
“我认真的!我们一块儿遇到的灵异事件还少吗?别人可能一辈子都遇不上一件,可我们隔三差五就能卷入麻烦里……我猜我们的体质肯定特别招不干净的东西……”
克里斯翻了个白眼,走进旅馆大门。“既然你这么害怕,那今晚你睡车里好了。”
多米尼克回头看了一眼夜色中孤独的汽车,回想了一下它硬*梆*梆的座位和空气清新剂混杂汽油味的怪味,又看了看破旧的汽车旅馆和拎着行李包、高大英俊的克里斯,只犹豫了半秒钟便做出了抉择。
“我才没有害怕!等等我克里斯!”他连忙追上去。
汽车旅馆内部和外部一样破旧,墙纸剥落,灯光昏暗,地板好像已经很久没有打扫了,门口的踏脚垫上有好几块霉斑,处处透着一副“老*子就是年久失修,爱住不住”的样子。不幸的是他们也没别的选择。
旅馆前台是一名无精打采的女子,化着艳俗的浓妆,身穿灰色制*服。看见有客人光顾,她一点儿也没流露出开心的意思。
“几间房?住多久?”她懒洋洋地问。
多米尼克说:“就一晚,给我们一个标准……”
克里斯打断他:“一间大床房。”
女服务员瞥了他俩一眼,不过没说什么,大概是见怪不怪了,拿出一本破破烂烂的登记簿让他们登记姓名,连证件都没看,然后从抽屉里找出一把钥匙丢给多米尼克。钥匙上贴着一枚小标签,写着“204”。
竟然用的是钥匙,不是房卡……多米尼克再次对这间旅馆的破旧程度感到了震惊。要不是有张大床能让他和克里斯睡在一块儿,他宁可回去闻汽油味。
他们上了二楼,楼梯吱呀作响,右手边第二间就是204号房。进了门,多米尼克稍稍放心了些。家具和装潢虽然老旧,但好在整洁干净,还算差强人意。
他把行李丢在沙发上,自己先一步倒在床上,滚了几滚,爬起来侧对着克里斯,故意让自己的T恤掀起来一点儿,露出一小截腰。
“你先洗澡还是我先?或者我们一起?”他舔舔嘴唇。
克里斯挑起眉毛:“我开了六个小时的车,快累死了,今天真的没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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