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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电动速滑车也不用了,直接跑步就行了。
告别深藏不露、大智若愚的马丁,林冲和奥巴马来到藏电动速滑车的房子,取出车,二人再次上路。
根据奥巴马的介绍,林冲知道这里其实离印地安人原始部落并不远了,大约直线距离也不过80多公里。但是,进入森林后的路就很难走了,主要是密林里有各种毒虫猛兽,对一般人来说可谓危机重重。
林冲虽然不怕动物,却害怕迷路耽误时间。但从奥巴马的表现来看,他不光对奥玛哈这一带十分熟悉,就连在森林里也是有一手。
在森林边缘,奥巴马蹲在地上,仔细地在生长着细密草丛的地上东摸西看了一会,对林冲道:
“车辙印还很清晰,他们应该走进去不久。”
“看来你对这片森林也很熟悉啊!一些常识掌握得不少。”
“不止是熟悉了,我小时候,祖父带我去那个部落做过客。”奥巴马一伸舌头。“不过,进去是被当成客人,出来时是被赶出来的。”奥马巴苦笑着说出这段丢脸的经历。
“怎么回事?他们欺负你们?”
“不是,祖父和他们部落一个女人好上了,结果谁知道那个女人是有丈夫的,那段时间正好她丈夫外出狩猎,她独自在家,就和祖父在一起了。”
“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可惜止于现实了。”林冲明白了,奥巴马的祖父肯定是在浓情蜜意之时,被相好的丈夫发现了,不难想像妒火中烧的丈夫会做出什么举动。
“你看到我背上的疤痕没有?就是那个女人的丈夫,把一窝的火蚁向我们扔过来,我差点没被火蚁咬死。”
奥巴马撩起自已的T恤,让林冲看他的后背。
果然,那后背留着点点的疤痕,虽然时间久了已经平复下去,但白色的疤痕和黑色的皮肤印衬在一起,还是显得十分地触目惊心。
怪不得奥巴马对进入印地安部落如此讳莫若深呢,看来不是没有原因的。
“咱们最好能在他们进入部落前截住他们,否则,进入部落后,就凭咱们两个人难啊!”
奥巴马看看林冲,又看看自已,虽然知道林冲有功夫,并且功夫还不错,可是就凭他们这两个人势单力薄的样子,要进到这个原始森林,和部落里的人抢东西,他可不自认为有这种能力。
虽然他也是看着《海贼王》和《蜘蛛侠》、《超人》长大的,也幻想过自已能拥有这样那样的超能力,但事实摆在眼前,奥巴马他自已就是末世里一个混饭吃的小混混。能混上林冲的一支进化疫苗就已经可以载入他今后个人千秋万代传诵的史册,成为经典了。
“嘿嘿,小伙子,对自已要有信心。相信华夏国的功夫!好不好?”林冲看出奥巴马的胆怯,给他打气。
可不能还没开战就先泄了士气是不是?林冲手一挥,一道掌风划过,一棵成人大腿的树应声倒下。
“师父,这是你的功夫砍倒的?”奥巴马说的话完全不符合逻辑,不过,林冲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军心,让他明白自已的实力就好,倒也不去挑他的语病。
“师父的功夫比这还要更强的多了。你小子好好给我带路吧。”
见奥巴马尊称自已为师父,林冲不知不觉也改了称呼。这小子看上去还是蛮机灵的,林冲对顺服和崇拜我华夏国的异邦人士还是带着友好的眼光和态度的。
奥巴马看着棵应声倒下的树,不由地肃然起敬,虽然林冲现在手上没带着任何兵器,不过就凭他这一手,可比任何兵器强多了。尤其是隔了足足有20米的距离,这么凌空一下,这么大棵的树就倒了,那还怕什么毒虫猛兽啊,就是那群嗷嗷叫的印地安人也是不用担心滴。
奥巴马脸色一正,立即恢复了生气,笑嘻嘻地对林冲道:
“师父,有你在身边,龙潭虎穴我都敢去闯一闯,别说印地安部落了。”
这小子小时候在唐人街和一个算命的华夏国老头混过一段日子,那老头看他还算机灵,颇为认真地传授过一段华夏国的文明史给他。除了知道三皇五帝,唐宗宋祖,还懂得一些成语典故,因此,时不时还能出口成章一下。
想起那华夏国的老头,奥巴马忽然想起那老头曾给他算过的一卦,说他注定与华夏国有缘,今后能凭成大器。
奥巴马当时也只当时老头无聊瞎扯,这十来年早被他抛在脑后头了,可是看看眼下林冲的本事,他想起老头的这一卦,觉得还真是神了!有那么点意思!
奥巴马当下就起了臣服之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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