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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最好,她就算再怎么不像,也是千金小姐,而你,就算再怎么有钱,你的骨子里还是个穷小子,”他挑眉,继续补充,“他们那种书香世家,很重视门第的。”
跟在朱成廷身边一阵子,也多少听过他从前的传闻,据说他还是穷学生时,喜欢上当时的校长千金——同样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据说两人后来进展到互许终生的地步,但那年代因为门第也背景的关系,最后校长千金选择了另一个家世背景都略胜他一筹的同学,也奠定他自此以后愤世嫉俗的个性。
“现在和从前不同了。”戴楚晔忍不住反驳。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相信你不懂。”
由于朱成廷下午还有课,吃完饭后,他自行招了计程车先行离去,临走前,他丢下一句话。
“别忘了你发过的誓。”
第7章(1)
别忘了你发过的誓。
戴楚晔已在加拿大工作几天,系主任的话却仍时不时在他脑海中回荡。
他发的誓……他自己说过的话怎么会忘记?
当年,他在贞希面前轻松地一语带过,其实多年来,他都将自己发过的誓言深深烙印在心中——他不会再被女人迷惑,不会再爱上任何人。
那贞希呢?
不,对他来说,她不是他的女人,她是他最重视、最了解他们、最珍贵的朋友,他把仅存的一点柔情,全部寄托在贞希——他最珍惜的朋友身上。
唯独她,他不想失去、不想利用、不想背叛……
他只想好好珍惜她。
被他看上的女人注定要被他背叛,那他永远也不会爱上贞希。
可是,心中这一股莫名的不快又是什么?明明几天前才碰过面,他很想她,很想见她,甚至只要她一开口,他愿意为了她,放下加拿大的工作回台湾,只要她愿意开口的话。
但他知道,贞希绝对不会对他这么说的。
戴楚晔苦笑。他是不是违背了自己的誓言?他始终无法成为一个绝情绝义的混蛋,因为他有贞希。
这样可以吗?贞希只是朋友,不是他的情人,他会对情人无情,但绝对不会背叛朋友。
离开饭店后,他迫不及待拿出手机,想也不想就拨了一通电话。
“我想见你。”
“想见我?”
邵贞希一愣,想起他上次也曾那么说。
“那你可得先开两个小时的车程到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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