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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翰林学士张四维之父,在私人生活为姻兄弟,均为大盐商,专利河东《明史》,卷219及222;又寺田隆信《山西商人の研究》(京都,1972),页278~279。寺田并提及两家并与大学士马自强家联姻,而马弟自修,亦为商人。,为藉仕宦权势自肥之显例,《三言》尚未提及此类显官巨商。又倪太守之流,其活动范围为高利贷,亦非纯粹商人资本。因高利贷有如典当业,通常盘剥穷蹙之借贷者,借款用于窘迫间之消耗,利润又多为放款者辗转购置田产,对促进商业,绝鲜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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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商及其生活(1)
客商为经常旅行之商人,以别于坐商。此种商人为明代商业之中坚分子,虽其资本可大可小,而其小者与走贩无甚差别。前述之李秀卿、黄老实、杨八老、蒋兴哥、慎郎、桂富五均为客商。
一般客商,均有其经商路线,又多祖孙相传,因各地方言、风俗、物产情形不同,客商又多与当地牙商熟识。
客商之不可或缺者,因明代商业,无通邮便利,又无大规模贷借之习惯,往各地采购物产之商人,须亲携现款,下榻于牙商之客舍中,临时由牙商向出产者征购其商货。《徐老仆义愤成家》称:“元来采漆之处,原有个牙行,阿寄就行家住下。那贩漆的客人,却也甚多,都是挨次儿打发。阿寄想道:若慢慢的挨去,可不担阁了日子,又费去盘缠。”阿寄只有本银十二两,他向牙商央求后,那牙商“一口应承当晚就往各村户,凑足其数。”亦可见当地无批发商囤备生漆应市,牙商亦须随时随地零星向产漆之户收买,显然其通常习惯为一手出银一手收货。
此种情形与其他文件记载相合,如陈继儒之《布税议》称明末苏州松江棉布发卖情形有如:“凡数千里外,装重赀而来贩布者,曰标商,领各商之赀收布者曰庄户。乡人转售于庄,庄转售于标”《山西商人の研究》,页192。。其重点为“装重赀”及“领各商之赀收布”,仍系银货当时交讫。
即使绸匹,在16世纪使盛泽镇享盛名,其交易情形,仍不离上述之规范。《施润泽滩阙遇友》虽极端渲染,称云:“远近村坊织成绸匹俱到此上市,四方商贾来收买的蜂攒蚁集,挨挤不开。”其唯一不同之处,为生产者,即俗称“机户”自投牙行,而牙商毋须下乡收购。因为“这镇上都是温饱之家,织下绸匹,必积至十来匹,最少也有五六匹方才上市。……施复是个小户儿,本钱少,织得三四匹,便去上市出脱。”下文则称:“施复到个相熟行家来卖,见门首拥着许多卖绸的,屋里坐下三四个客商,主人家踮[站]在柜身里展看绸匹,估喝价钱。”在此情形下,生产者和远来客商狭道相逢,银两当可在行家柜台上立即换手,五六匹或十来匹绸亦非大规模生产,其症结在信用制度未展开,机户之外,无人投资于制造,生产零星,所谓行家或牙行,亦无资本垫借,因此客商必须单零每匹绸估价,无法以批发方式交易,无法预定货品,尤无法避免亲身旅行自携现款。
客商旅行每次都在半年以上。《乔彦杰一妾破家》(《通》)叙宋朝事,称杭州乔俊“有三五万贯资本,专一在长安崇德收丝,往东京发卖,贩枣子、胡桃、杂货回家来卖,一年有半年不在家。”《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内另一客商陈大郎,徽州人氏,“凑了二三千金本钱,来走襄阳贩籴些米豆之类,每年常走一遍。”徽州水道通襄阳毋须数月往返,其所叙每年仅走一遍,当系因每次坐候收购物品,在牙商客店中迟滞之所致。
客商货品出售时,经常亦无批发商承购。《陈御史巧勘金钗钿》(《明》)故事中,叙“一个卖布的客人……口内打江西乡谈,说是南昌府人,在此贩布买卖,闻得家中老子身故,星夜要赶回。存下几百匹布,不曾发脱,急切要投个主儿,情愿让些价钱。众人中有要买一匹的,有要两匹三匹的,客人都不肯,道:‘恁地零星卖时,再几时还不得动身。哪个财主家一总脱去,便多让他些也罢。’”其所叙地方为江西赣州府石城县,甚通水路,客商所存布四百余匹,装置船中,值银二百两,急时虽减价低于本钱,亦难觅得买主。如此城内有批发商承购,则故事不合情理。
买卖时赊欠,通常非客商之预筹,大概多因临时货物不能全部卖为现金。前述老仆阿寄所贩漆,值银仅十二两,“遂雇船至苏州,正遇缺漆之时,见他的货到,犹如宝贝一般,不勾三日,卖个干净,一色都是现银,并无一毫赊账。”阿寄来自浙江淳安,苏州乃其新到之处,文中暗示,虽在此情形之下,通常赊欠为无可避免。又苏州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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