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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是:追缴应缴税款106。08万元,罚款81。33万元。是不是毛阿敏被罚了81万元钱,就不用服刑了呢?
这两件事例最典型反映的是法律面前不平等,法律待遇不平等,国民待遇不平等。据邵先生文章介绍,目前查处的各类腐败分子,真正判了实体刑的不足三分之一,三分之二以上的腐败分子都保住了工作,保住了饭碗。
当前社会为什么大量出现这种情况?法律面前不平等的现象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呢?那就是一个国家仅仅制定了法律还不行,还要切实遵守和执行。那么中国为什么今天出现这么多有法不依的事情呢?这也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重要内容。
中国是人治传统深厚的国家,法律从来都是约束治理老百姓的。所以,从习惯上讲,这种国家有着浓厚的特权意识和不平等待遇意识。一旦在权和钱方面拉开了距离,待遇也就发生了变化。法律待遇往往是对穷人一个样,对富人一个样;对当官的一个样,对老百姓一个样。在权大还是法大、钱大还是法大方面,中国人今天始终没做出明确的选择。
面对这种现实,除了在加大立法和立权方面的工作,另外需要做的就是观念的改造和习惯的改变。我认为一个国家最强大的不是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是思想观念和风俗习惯。几千年流传和形成的行为习惯是最难改变的,其影响力要远远大于制度。不要看今天的中国人穿着西装扎着领带,或者穿着警服戴着大盖帽,一副现代派头,但如果从灵魂中、从心灵深处剖析,仍和当年留着长辫子、穿着长袍马褂的封建时代没多大区别。这就是民主、法制和公平、平等难以在中国实施的根本原因。
因此笔者认为,治国首先要治心。我们的法律工作者、经济工作者、人文科学工作者还要在改造我们国民的心灵、灵魂和生活习惯上下工夫,还要在培养民主精神和民主习惯上面下工夫。习惯是需要花时间来培养的。民主法治的习惯没有几十年上百年的时间培养,是很难在一个国家形成的。没有精神习惯、思想习惯的转变,就难有司法和行政习惯的转变。
因此,中国今天的社会始终没走出思想启蒙时期,说白了,就是我们距离真正的民主政治还差很远,还要在观念深处打破禁区搞突破。谈国民待遇实际上就是谈公平和公正。这些年笔者主要是搞经济观察,关注发展比较多,谈论公平比较少。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观察视角和兴趣也发生了一些转变,并且越来越感到没有公平的待遇,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成问题的。中国当前重要的问题还不是发展问题,而是确立意识形态的问题。只有明确的意识形态,才有明确的政治和经济制度。
由于职业的关系,本人的写作风格和模式肯定与学院派的先生们不同。职业不同,所追寻的目标往往也不同。学者们出书为的是评职称,为的是给圈内的同行们看。学者们出书是为了显示看了多少书,有多少出处和注释,就意味着看了多少书,做了多少学问。所以,一本书下来,注释部分能占三分之一的篇幅。
本人写书与职称毫无关系,与头衔毫无关系,只是探讨一些自己想谈的事。引经据典式的研究留给学院派的学者们去搞吧。本书关心的更多的正在发生着的事实,研读的更多的是社会这部大书。可能这就是本书的风格。
在我的床头摆着两本书,一本是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一本是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这两本书都是自己喜欢的书。但就风格来说,我更倾向于《旧制度与大革命》。这本书有的地方语言和思想精彩之极,但内容部分无一处注释,页面素朴无华,只是在文章后面加了一些说明。而《论法的精神》,每页的下面都是注,有时注释的部分能占到小半页。同样的学者,同样的学术著作,到底要怎么写?很值得当今中国学者思考。
由于工业和科学的高度发达,人类的语言也跟着发达到一种难以理解的专业化程度和抽象化程度。现在有些学科的语言已经非常难懂了,已经演化成完全的抽象文字符号。一些所谓的最高权威们就是用自己创造出来的抽象语言在制造一个个学术王国。写起文章来就是搬弄词语,特别是搬弄国外权威的话语。似乎不引用一下某个外国专家的话就显示不出自己的学问。当一些大师级的权威津津乐道地喷吐那些玄而又玄的专业术语时,那些还没进入这个王国大门的年轻人往往以能运用这些符号话语为荣耀。直到他们讲出来的话让老百姓看不懂,直到自己以为所做的学问已经高深莫测。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理论学说繁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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