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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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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氏之死,算是叛徒或烈士,连治党史也难下笔了。

同盟会这次虽然分裂,但是并没有把这一大拼盘闹垮。第一是因为这时革命的浪潮已如日中天,而且是全国性的。在千万革命志士、无数革命集团各自为战、群龙无首的状态之下,‘同盟会’和‘孙逸仙’却正好具备这个‘首’的资格。引一句洪秀全告诉李秀成的话:‘朕的江山,你不保、有人保。’

第二是,同盟会的团体盟员此时已不发生决定性作用,因为绝大多数(数以千计)的新盟员,原都是一些革命的单干户。他们在入盟之前并没有个小组织。因此也没有‘第二种忠诚度’他们就一心一意,生死以之,为同盟会的理想奋斗到底。这种单干户最标准的代表,便是汪精卫(一八八三…一九四四)和胡汉民(一八七九…一九三六)了。汪是广州秀才中的‘案首’(即第一名。也是‘三元及第’中的第一‘元’);胡则是‘举人’丛中每发必中的名‘枪手’或‘捉刀人’,在科举中为人代考。一九○二年胡为某兄弟捉刀皆中举,曾获报酬银洋六千饼(见汪胡二人自传)。那时的六千元银洋,是一宗吓坏人的财产。

所以汪胡二人都是清末第一流的才士。他二人入盟之后,立刻就变成‘民报’的台柱。再与章太炎等相配合,真是云从龙、风从虎,几管毛笔,横扫天下。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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