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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病来了。不是很要紧,养上半个月就好了。我能叫你乐儿吗?哎呀,你的名字真好听,你一定是你爸妈的心肝宝贝。“
丁乐儿毫无预警的垮下脸。
闷闷的说:“从前是,现在不是了。”
林然一挑眉,难道有故事?
丁乐儿显然没有丝毫的防人之心,快人快语把自己的老底说得是清清楚楚。
无非是言情中的桥段。
娇养的姑娘看上了一无所有的穷小子。
可是姑娘的娘家,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天家。只是普通的中层。有一点小权,有一点小钱,有一点小底子。就这三点,就骄矜得不得了,架子拉得比吹破的牛皮还大。处处为难,时时羞辱。
哪怕逼得女儿用出逃来成全自己的爱情,也不肯放下架子。
丁乐儿迷茫的说:“姐姐,你说说这何必呢。我一平民的丫头,偏要打扮成公主的样子。穿戴得再好,也不象啊。”
“我和青山有手有脚,青山又有头脑,不愁将来没有好日子过。我爸妈却偏偏看不到这一点,青山的脑子真的好用着呢,姐姐,你可别觉得我是见人都说我自己的事,也就是你,宗哥是青山的兄弟,我也是听说了你们的事,才愿意把自己的也说出来。否则对你多不公平啊。”
丁乐儿长得不算很美,但眉宇间一股天真娇憨之气纯自天然。
林然有意逗她,玩笑道:“青山的脑子?你就这么信任他?万一他把你往沟里带,你也跟着?”
“那是!”丁乐儿狡黠的反驳道:“难道宗哥去到沟里,你也不跟?”
林然呵呵大笑。
宗之伟在远处听得欢喜,向林然飞了好几个媚眼。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时间有点赶。
但不会象从前那样一放好长时间不更。
无论如何,我都会写的。
☆、70
工作结束宗之伟亲自下厨,为林然做了一餐店里的招牌。一块汉堡不汉堡,煎饼不煎饼的块状物放置在骨瓷细碟里,佐着被切成小小心形的蕃茄,看上去十分高大上。水晶杯里,猩红的果汁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真如宝石一般。全套不锈钢刀叉,沉甸甸的压得手腕连连下沉。
宗之伟深情款款说:“来,我喂你。”
入口香滑,酥脆爽口。
但林然觉得这样的食物还是象台湾手抓饼一样,放在小纸袋里让人随买随走随吃,更能贴近地气。价格适中,卫生搞好一点即可。银钱周转快,利润自然稳稳当当。
可是,这是别人家的生意。
而她也不愿意为了这点小事,惹他不快。
丁乐儿与吕青山早已走开,小店里唯有林然与宗之伟两个人。
数点微光从屋顶的幽深处细细碎碎洒在他们身上。
宗之伟象照顾小朋友,一刀一叉伺候着林然吃完。
所以,在喜欢的时候,做什么都是甜的。
但是,林然不能肯定,是否有一日,他也会背叛,也会漠然的,高高在上说:哎呀,我们已经没有感情了。
如果没有孩子,彼此间没有一份血缘做羁绊,是不是就不会痛,不会难受,不会有一团烈火在心头燃烧,甚至让人有破口大骂,提刀上场的冲动。
林然鬼使神差说道:“我已经有豆丁,我不再想要别的孩子。”
宗之伟在怔忡之下有明显的受伤表情。他低下头,为林然抚平膝上的毯子。温柔抬头的说:“这间店以后就是我和青山两个人来守,我们既是伙计又是老板。成与不成,在此一举。然然,答应我,无论我是贫是富,你都会嫁。”
宗之伟觉得自己那颗恨娶的心从未如此强烈过,这一夜把林然送回住所,他坐在钟泉楼下左思右想,足足烧了七八只烟,也没能忍住心头那口气。
他是男人,年轻有血性的男人。
哪能甘心如此坐以待毙。
少不得一脚飞驰直冲到酒吧。
麦道。
不是宗之伟惯熟去的地方。
但他有一个极好的兄弟,却正在此地做酒保。
一见宗之伟,立刻飞个眼色。
宗之伟醒得,穿过灯光酒绿繁华热闹到不堪的男男女女,径直去了一间包房。
这间房是辜少专用。
此刻辜振良就一个人孤零零坐在沙发上,嘴里叼着烟。
青烟袅袅,几上一壶,独坐无相亲。
宗之伟也不来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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