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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燕点点头,也来不及细问。
没有挑大型的商场,秦暮尽量沿着小但别具特色的店铺逛,那样别具艺术气息的人大概不会喜欢普通人喜欢的东西。
桃木梳?她遗憾的放回去,一个大男人要梳子做什么?水晶?那么大块不能吃又不能用的。刺绣?不实用呐!秦暮伤脑筋了,要不干脆抱一盆兰花回去?
夕阳西下,街上的温度开始下降,她穿的单薄,鼻子被冻得红红的,来来回回的走,身上却并不觉得有多冷。薄呢面料不像羽绒那样显得人臃肿,反而衬出身材的窈窕。她最爱美,容不得自己穿的不好看,又爱干净,一天换洗几次衣服也是常有的事情。就这样一个爱挑剔又难伺候的主儿也不知哪个受的住?
楚燕打了电话问她在哪儿,倒是乖乖的说了地址,不过呆不了多久又开始乱走。秦暮最讨厌的事情有二件,其中一件就是等人。如果一个人能让她等十分钟就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了,起码代表这个人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
秦暮以前万万没想到会等一个男人等上三年,最后还把自己弄成神经病的。她有时候也会无奈的叹气,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不懂得珍惜呐!有些东西,有些人,一旦错过了,便不是那么轻易再能遇上的。
在男人心里,主动的和追求的,也许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前者不需要太在意,只几句好听的便可笼络住。后者需要常联系,只几句话也得琢磨上好一会儿才能说。看吧!这差别真大。
楚燕远远的便看到她,深蓝色的薄呢外套分外醒目,她正无聊的坐在座椅上,耸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模样,也不知是谁惹到她还是自己又作死的想到什么。
秦暮想的正欢便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还要磨蹭多久才舍得回家?”
她抬头,吸了吸鼻子,语气软糯,“楚燕,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丢脸的事情。”
“恩,你干了什么?”楚燕坐在她旁边,他知道的,一旦她犯错就会用这种语气,好像撒娇一样。
“我踩到赛琳娜的脚,最严重的那种,还搞砸了罗列的演奏。”她慢慢的说,“找不到合适的歉礼,也许罗列以后会各种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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