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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他那一天特地好好的打扮了一番,穿上了顾芸去年送给他的衣服,来到了广场上,顾芸说,要
给他一个惊喜。
惊喜,的确是惊喜。两个人笑着闹着,在喷泉里淋湿了全身,然后热烈的拥吻。
那是丁元第一次热吻,之前的他,始终不平不淡的,很少会有激情。
可是,在那一天的钟声敲完了之后,顾芸却对他说:“对不起。”
他生日的第二天,自己的未婚妻,对自己说:“对不起。”
刺眼的灯光下,汗水和泪水一起留下,丁元他此刻想要的,只有未来。
“顾芸,你对丁元的印象是什么?”
“恩……温柔,英俊,对我极好,他做的饭可好吃了,那个时候的我,比现在胖了十斤!”顾芸指了指自己那时候的照片,“看,那个时候我多胖!”
所有人都善意的笑了起来,唯独丁元。
那张照片他记得,是自己亲手拍,然后亲手洗出来的,那件彩色的毛衣,也是自己送给她的新
年礼物。
“既然这么好,你又这么喜欢丁先生,那么最后你们又是什么原因而分手?”
“其实丁元这个人吧,真的很好,但是好的过了。”她举起一只手,上面的钻石婚戒闪闪发光,“打个比方,你们有谁能够忍受,一辈子吃不加盐的饭?”
不加盐的饭。这个比方,真贴切。
他丁元的确什么都好,就是太平太淡,淡的像是无味的白开水,淡到像是没有加盐的饭。
无法让人生活一辈子。
顾芸很抱歉的冲着他微笑:“对不起,我无法继续下去,那种一眼就可以望穿的日子。”
“哼。”连翌很不屑的从身后关掉了电视。
丁元一个人傻乎乎的坐在沙发上,已经不知道把这一段录像看了多少次。
自从录完了节目回来,丁元就沉默寡言起来,连话都不曾多说一句。
连翌跳上了沙发背:“喂,大叔——”
“不要叫我大叔。”丁元闷闷不乐,“我没那么老。”
“为了这个女人至于嘛。”他上下摆动两条腿,“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她是为了攀高才甩掉了自己七年的男友好吧。”
“她也没有错啊,嫁一个好人,可以让她步步高升。”丁元站起身,从冰箱里掏出了冷藏的东西,“晚上吃什么?炒饭?”
“炒猪脑。”连翌没好气的回道。
“现在这么晚了,哪里有猪脑卖?先将就吃吃吧。”说着,丁元就走进厨房,把上面的塑料保鲜膜扯得哗哗作响。
连翌跟着他走到了厨房门口。
看着里面那个不停忙碌的人,修长的身影,居家的服装,有点认真的神情。
连翌突然伸了一个懒腰,靠在门上。
笨是笨了点,但也不至于无药可救吧?那个女人真是瞎了狗眼。
“这么闲就去打扫客厅,别没事站在这里添堵。”
“喂,你说,是不是天下的人都喜欢那种可以帮自己一步登天的人?”连翌看着他,“比如像顾芸那个唱片公司的老总?”
“不知道。”一个蛋被敲破,油锅里“刺啦”一声响后,连丁元的声音都变得有些模糊,“或许吧。”
“那你呢?”
“恩?什么?”
“要是有一个富婆愿意嫁给你,你是不是愿意抛弃现在的人娶她?”
“小孩子家家的都乱想些什么。”丁元瞪了他一眼,“再说了,我现在又没有对象,何来的抛弃。”
“不是还有我么……”连翌嘀咕。
“你说话声音大一点,我听不清啊。”排风扇的声音呼呼的又起,又把他们的声音给盖了起来。
“我说我喜欢你啊,这回听见了没?”连翌故意大喊了一声之后,翻白眼走开。
自己真是脑子坏了才会喜欢这种一无是处的人!
喂喂,刚刚是谁才骂那个女人是瞎了狗眼的?
“臭小鬼,又拿你大哥我开涮。”丁元看着连翌消失的背影,突然一股温暖的感觉填满胸膛。
这小子,其实还挺有亲情味儿的嘛。
就你宠他
被连翌这么三闹两闹的,原本丁元还满肚子的酸水苦水,全都没了,连个泡都不冒。
偏偏谭晓风还非要跑到他的面前来,哗啦啦的甩着手里的报表:“兄弟,代表人民感谢你啊,我又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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