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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藏身躯、高乌拉拉一个半头的他,速度可比乌拉拉还要快得多。
但乌拉拉只感到兴奋,开始活动筋骨。
哥一向不会出乌拉拉达不到的题目。
哥也曾说,乌拉拉的宿膀没有他松软,手腕没有他结实,手指也没有他灵活,但整体加起来,乌拉拉摘猎命格的速度却比他还要快上一些。那是因为乌拉拉天生的协调性奇佳。
所以,哥正在用这个游戏告诉自己,自己已经可以跟上他了。
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消息啊。
“我猎到的命,也要塞回绅士吧。”乌拉拉摇摆着晃在半空的双脚。
“对。”哥看着绅士,说:“所以绅士,你也要尽情的跑。”
绅士骄傲地喵了声,舔舔爪子。
“这是场速度跟技巧的游戏。”哥瞪着乌拉拉,警告:“不过要是你连一次都猎不到的话,我会……”
“你会杀了我!”乌拉拉欢畅大叫,手刀已瞬间劈向哥!
3
乌拉拉终究没有被哥杀死。
所以他得到了机会,听见自己的梦想。
每天在三合院吃完晚饭后,乌拉拉就会听见隔壁的隔壁的隔壁邻居房于,传来一阵悠扬的弦动声。
不知怎地,那弦线的震动与木箱空间所发出的特殊共鸣声,深深打动了乌拉拉。
“是吉他么?”乌拉拉。
“大概是吧?”哥随口应道。
乌拉拉完全被奇异的音乐给吸引,一夜都没睡。
第二天,乌拉拉就跑到哥口中的唱片行,在人来人往中,戴上肥大的耳机,在一张又一张唱片里构筑的缤纷世界,流连忘返。
第三天,乌拉拉就确认自己在音乐国度里的坐标。天还没亮,乌拉拉就站在唱片行的铁卷门前,满心搔痒地徘徊。店…开,乌拉拉就戴上耳机,按下试听钮。
“天啊,这歌里的英文到底是在讲什么啊?怎么唱到我好想跟着大叫!”乌拉拉闭着眼睛,身了随着疯狂的音乐晃动起来。
电吉他。
死亡摇滚。
重金属。
嘶吼。
一连好几天,乌拉拉整个下午都缩在唱片行的角落,闭上眼睛。
闭上眼睛,乌拉拉伸出双手,假想自己正拿着一把绝世吉他,站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上狂飙,接受数万观众浪潮般的挥手喝彩。
第九天,在人挤人的唱片行里,坐在地上的乌拉拉突然睁开眼睛。
“我的手之所以那么快,一定是因为,我的身体想弹吉他!”
启发乌拉拉最初的那把吉他,每天晚上都会发出勾引的声音。
那隔壁的隔壁的隔壁邻居也是座三合院,里头住了一个独脚的虬髯大叔,除了那支勾引乌拉拉的吉他,他拥有一副不算好的喉咙,跟一双绝对称小上快的手。
独脚大叔每天都会背着占他、转着轮椅,兴致盎然到市区人多的地方弹唱,他会在轮倚前放一个破铝罐,赚取微薄的打赏过活。
回到家,没有客人时,独脚大叔也会在三合院里自得其乐,一把吉他就这么弹上半个夜晚。
而累了一天,乌拉拉常常躺在屋顶上听迥异于电吉他的大叔牌老吉他声,有时候哥也会抱着绅士躺在乌拉拉旁边跟着听,但哥总是听到呼呼大睡。
有一天,乌拉拉终于忍不住,独个儿飞檐走壁到隔壁的屋顶,朝着下头大喊。
“大叔,你在弹什么歌啊?”乌拉拉蹲在屋檐上,看着坐在长板凳上的独脚大叔。
独脚大叔没有停下吉他,只是抬头看看乌拉拉。
“邓丽君的月亮代丧我的心啊!”独脚大叔愉快地说。
“很好听啊,可邓丽君是谁啊?就是人家说的明星么?”乌拉拉搔头。
“她啊,是我的人生呦。”独脚大叔幽幽地说。
虽然邓丽君风华绝代的年代,独脚大叔未能躬逢其盛,但默默超越数卜年的清丽歌声,才是真正的明星本色。
“教我弹吉他好么?”乌拉拉直截了当。
“你有烟么?”独脚大叔停下吉他。
“没。”乌拉拉傻笑。
“唉,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好吃懒做啊。”独脚大叔继续弹他的,不再理会乌拉拉。
“等等我啊。”乌拉拉哈哈一笑,消失在屋檐上。
于是一个晚上一首歌,一首歌一支烟,乌拉拉就这么开始他的梦想生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