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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的债务。后来外商跑得无影无踪,“上申化纤”关门停产,市交行多资催款无果,只得上法庭,法院依据《 担保法 》查封了金箔厂两个账户。而当年以此项目为荣、花钱潇洒的乡党委书记,摇身一变成了金东县总工会主席,再也没有还款的忧虑了。
法庭受训记(2)
贷款的人,花钱的时候潇洒自如;到了还钱的时候,死拖活赖、屁股一拍、易地当官升官。担保的人,糊涂盖章引得横祸飞来,现在坐吃官司,替人受过,自吞黄连,有苦难诉,有怨难申。1999年9月7日,何大福接连收到两张法院传票,并且由法官亲自送达,要他亲自签收。传票要求他必须于9月10日到市法院出庭接受审判。替人受过的何大福苦笑着说:“我当了十五年厂长经理,从未违法上法庭。贷款的钱一分都不是自己花的,有的连人家一顿饭也没吃过,现在人家花钱我受过,这个理对谁讲啊?!”
1999年9月10日下午2时,是何大福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他老老实实、端端正正地坐在金陵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台下的椅子上,参加金陵市“全市法院执行教育大会”。他是作为被告由法院传票强制必须到会的典型法人代表之一。他原计划到湖南出差,因吃官司只得作罢了。
会议一开始,市法院副院长高平宣读###中央11号文件,主要内容就是支持法院独立执法,严禁地方保护,彻底解决“三赖”执行难的问题。接着,市法院常务副院长吕立新讲话:必须用法律手段,坚决打击少数躲账赖账、转移资产的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
何大福坐在台下,脸红心热。他是以“赖账者”的身份坐在台下的,昔日的风光一扫而空,他无法讲出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看看周围四五百号“同类”人,他的表情有些“痴呆”。
接着,四个区法官当场对十七名躲账、赖账、转移资产的人宣布刑事拘留,将他们带上手铐,由法警押出会场。这其中有九名是法人代表,何大福看到里面有几个还真像自己。
大会以后,何大福被宣布不得离场。过了一会儿,由女法官吴宏带至二楼一个大约十平方米的小房间内。刚坐下,女法官就冲着他说:“你是何大福?你公司与金陵市交行一笔官司,法院裁决了两年,你们至今不执行,光这一点,今天就完全可以拘留你。考虑到你们金箔厂名气大,你本人是人大代表,所以我们采取了慎重态度。但是,今天,你不还钱,肯定是走不了……”女法官声色俱厉,容不得何大福说一声“冤枉”。站在一旁的法庭庭长,还有两三名法官不时插上一两句,归纳起来是一句话:现在是执行阶段,不还钱,出不了大门!
屋子太小,十来个平方米,空调又没开,屋里还有其他欠债不还的,比较拥挤,法官与何大福都汗如雨淋。何大福身上带的一条湿纸毛巾擦得只剩下渣渣也无济于事。等法官讲得差不多了,何大福也讲了不少“废话”,诸如:“这些钱你们知道,我们是冤枉的,一分钱都不是金箔厂贷的,我们不仅没花过一分钱,连一顿饭也没吃过人家的,只是替人家担保……”之类,结果得到的回答都是:没用。担保和贷款承担同等的法律责任。今天不表态还钱,不准出门。
自始至终跟着何大福受“训”的金箔厂法制办副主任王大章见状,急忙向常务副厂长俞芳报告,俞芳急忙又向县里几个领导求救,得到的回答是,谁也救不了!在家的几个领导心急火燎,一切无济于事。
软磨硬泡了两个多小时,何大福在法官的“要求”与“引导”下写了一张“保证书”,保证书这样写道:
参加市法院执行教育大会,震动教育很大。现就交行诉金箔上申公司54万美元贷款一案,我代表金箔厂保证如下:
一、下星期一( 9月13日 )上午9时送60万本票到市法院,以及财产申报表一份。
二、9月底之前与市交行就欠款事达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包括还款计划 )。
三、年底之前( 12月20日前 ),保证了结此案,如不履行上述保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下午5点多钟,何大福在法官李炎的带引下,步出庄严肃穆的金陵市法院大楼。他站在马路边上,沉思了足有十分钟:他不知自己是从什么地方出来的。在他的身后,有十多名法警,武装整齐,在斜视着他。从那以后,他一听“乡镇企业”四个字,就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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