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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怎么样?这是我经常做的功课呢!”
李薇回了她一个发冷的动作:“鸡皮疙瘩都掉一地了,真好意思显摆,怎么?你还准备做伟人吗?”
方思雨被她一讽刺,吐了下舌头,不敢再往下吹了。
李薇看方思雨终于有点乖的样子,才满意地点着头:“这样才像话嘛,听话的孩子有饭吃。”
正喝着可乐的方思雨被她噎了一下。
自从程忆凡表明自己正隐婚之后,他的小麻烦的确少了,但正在潜藏的大麻烦,他还只是稍有察觉呢。这些小火大火还没扑灭,方思雨那边又有问题了。方思雨早已经对外宣称,她有男朋友,在老家那边,所以也挡住了部分追求者的脚步,但是特别真诚和勇敢的小伙子,还是勇者无畏,比如设计师洛向冬。
洛向冬这人可不简单,人家是拿过很多大奖的人,他以前不是设计职业装的,因为他为人傲慢,说话也不注意,得罪了领导和同事,在那个知名的服装公司干不下去了,而且他也有些惨,被老公司一番败坏,在业界都难以立足,至少短时间内是无人问津了。别看他没什么人缘,但业务一级棒,他设计的服装基本是一眼就过,就是现在,他用别人名字参赛的作品,也屡屡获奖,只是他的为人有些臭名远扬,一时还缓不过来,他自己又闲不住,就找了这一家新公司,并改做职业装设计。若是在以前的他,打死都不做这个,以前他以为这是最没含金量的一种设计,太小儿科。现在形势逼人,房价更是逼人,他还想换套大房子呢,所以,此刻洛向冬也只有收起高傲,只能屈尊在此,但是他又不很安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话还真不是乱盖的。个人的才气当然重要,但作为一个集体,集体的合作也不能忽视,人在世上,他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需要很多人的帮助、协作和衬托等等。洛向冬好像还没看透这一点。
洛向冬不是第一次认识方思雨,在他眼中的方思雨一向是微笑而矜持的,像很多职业女性一样,在办公室的状态都比较呆板,环境造就人,这个没办法。所以方思雨和王树都很怀念老公司的办公室,他们熟悉而热闹的工作状态一去不复返了。现在的同事都很陌生,从陌生到相容到熟悉,这也很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大都市中的人们,好像天生保持一种优越感和距离感,洛向冬也不例外。自从见识到方思雨一笑倾城的笑容,洛向冬就难以忘记。他有事没事的,总喜欢蹭到行政部来转几回,他的工作很轻松,设计职业装,对他来说还真是小菜一碟。
小夏是新手,刚刚从学校出来,能直接进入设计部门,已经是很幸运了,所以他非常用功,努力研究、学习,也很谦虚,他希望和同事们能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小夏说话又随和风趣,人缘自然很好。于是在这里,小夏和洛向冬成了两个极端,一热一冷,一个讨人喜欢,一个敬而远之。洛向冬也是精明人,对这样的格局,他不找自己的毛病,反而怪罪在小夏身上。
“小夏,不对,我得称你夏设计师。”
看到洛向冬忽然向自己发话,小夏摸不清头脑,他心里打着小鼓,不知道洛向冬又要干什么。
“叫小夏吧,还是叫小夏亲切。洛老师,有什么要指点的吗?”小夏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
洛向冬一看他这个样子,就更来气了:“小夏啊,你是什么做的?怎么见人就矮三分呢?见谁都叫老师,人家都教你什么了?不要太谦虚,这世界不需要谦虚,需要个性和张扬,否则,你的设计理念就出现了问题,就出不了好作品。”洛向冬又以前辈的资格教训着小夏。
小夏只是好脾气地笑着点头,找不到可以回答的话,干脆就用笑脸来接受。小夏看到洛向冬杯子里的水不多了,就赶紧给他倒满。小夏又拿水壶给别人去倒水。就听洛向冬又发话了:“你这什么意思?嫌我说多了?怕我累着?渴着?有话直说啊,别来这一套。”
小夏站在那里有些尴尬,只是笑了笑,就给老谢倒水,老谢也不是吃素的,他对洛向冬的作品很佩服,对他的为人可是不敢苟同:“洛大设计师,简称洛大师,你这炮打得,没头没脑啊。是不是忌妒人家小夏比你年轻,比你有发展前途?”
洛向冬撇一下嘴,不屑一顾:“什么?我忌妒他?猴年马月吧。我的意思是不必太谦虚,谦虚这东西,一旦用过了头,就是虚伪,虚伪这个你懂吧?要不要我给你解释一下?”洛向冬走到老谢跟前,准备跟他好好理论。老谢和小夏使了个眼色,你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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