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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阿拉伯语,不知道这个市场叫什么名字,但是它邻近大清。真寺,市场里的商铺密密匝匝地一家挨着一家,而且往来的顾客中有泰半是外国人的面孔。秦筝自然便能想到,这里一定是当地一个著名的购物地点。
夜空幽蓝,高高能见大清。真寺巨大的金色圆顶,圆顶上有星月标志,墙面上贴满了蓝白两色的瓷片。即便身在俗世,即便这样近便是商业繁华,但是却无法抹去那建筑身上浑然天成的出尘气质。
秦筝也不问碧笙要带她去哪里,其实去哪里都无所谓。只要能拉着他的手,只要能这样一直随他走,不必在意迎面而来的目光,不用担心会撞上熟人,就算走到天涯海角去,都是快乐。
直到眼前五彩斑斓地涌进各色衣衫,全都带着浓郁的阿拉伯特色,浓墨重彩,图案繁复而神秘。秦筝才意识到碧笙是带她来了一家服装店铺。
他方才说她带着阿拉伯的头巾很好看,还说越是保守就越是性。感……秦筝红了脸,垂着头站在店家的灯火里,一颗心怦然地跳。
碧笙用英语与店家对话,指着挂在货架上的几件衣服,熟稔地报出秦筝的尺码。
衣服太多,碧笙便充当活动衣架,手臂上抱了大堆站在更衣间门口。
花团锦簇的长袍,看似保守,实则都是贴身的裁剪,极能勾勒出女子天然曼妙的曲线。秦筝只能将身上的衣裳都脱下来,才能去试穿那些衣裳。连续试了几件,身上都见了汗。将衣服隔着试衣间的门缝递出去给碧笙,“下一件。”
真的是有点放肆的。她知道自己不该买这么多衣服,不过她决定今晚放纵自己,享受一下被他宠爱的感觉……
看言情小说,几乎每一本里都有男主角给女主角买衣服,试穿了一大堆,然后男主角潇洒地递上金卡,一点都不肉疼地告诉店员,“全都要了,都包起来吧。”
看,其实如果女主角拜金的话,真不如直接让男主角把现金点过来实惠,所以还是说有时候女人对衣服的热爱和偏执,甚至超过了金钱。
没有女人不爱新衣,没有女人会嫌试衣烦躁。秦筝悄然勾起唇角来,就让自己今晚任性一下。
十天后就是他跟笛子的婚礼,或许从今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
隔着门缝,碧笙将下一件衣服递到秦筝手上,秦筝看了一眼,有点脸红。那是一件两件式的衣裳。衬裙是透明的黑色蕾丝,上面连缀着缠枝的牡丹。要穿上衬裙之后,外面才是纯黑滚着红色边线的外裙。
保守又暗藏妖娆。
秦筝刚刚将衬裙套上,试衣间的门一开,碧笙竟然挤了进来!
市场里的商铺密密匝匝一家挨着一家,每家店铺之间都是以帆布或者是薄薄的板壁间隔开。每家店铺的面积都不大,所以这试衣间的面积就更是被压缩到最低,而且里面还都堆着大包小包的货物,几乎只能容一个人站着,能伸开手臂更换衣裳就很不错了。
碧笙一个大男人乍然挤进来,整个空间更加拥挤不堪。秦筝脸红,又不好矫情地将碧笙推出去,否则推推搡搡地定然让店主起疑。
毕竟他们是手挽手一起走进来,店主定然已经认定他们是一对情侣。情侣如果还这样推推搡搡的,反倒尴尬。
“你要干嘛?”秦筝只能红着脸低声问他。
“要一件一件衣服递给你。反复开门有凉风进来,你出了一身汗,感冒了怎么办。”
秦筝咬住唇,说不出话来。
有些坏人就是最善于冠冕堂皇,明明做的是坏事,偏还说的自己跟活雷锋似的。
秦筝只能继续转回头去换衣裳。一抬眼正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面色绯红如桃,身上穿着黑色透明蕾丝的衬裙。两朵大红缠枝牡丹正好堪堪遮住她的胸,另一朵妖娆盘桓在她的神秘之地……
镜子里,碧笙竟然毫不遮掩地定定望着她的身子。仿佛这样直白看着她,根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
秦筝一声惊呼,连忙抓过外裙套上。可是慌乱中出错,外裙背后的拉链刮在蕾丝上,她自己怎么也扯不开了。现在的情形是,外裙在脖子处堆成一团,像是一条压抑的围巾,可是身上什么都没挡住,依旧透明蕾丝,依旧缠枝牡丹妖娆辗转。
“嘁……”碧笙笑着伸出手来抚上她的背,帮她摘开拉链。
“你知道不知道,你平时看着挺冷静的,可是慌不得,越慌越出错。你最处理不好这些琐碎的事情,比如头发总跟皮筋儿打架,拉链总跟衣领打架;容易踩上鞋带,容易把书包带缠进自行车车轮里去,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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