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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快乐。却也是致命的不满足啊……
碧笙挣扎了良久,还是转身躺回去,抱紧秦筝,“小猫,我去洗个澡。待会儿带你去个地方。”
秦筝抱着被子,红唇咬住被角,不满足地在被子里滚来滚去。
要去哪里啊?什么地方这样重要,让他都舍得这样扔开她?
当秦筝看见碧笙租来的老吉普车便笑开。军绿的吉普车,上面是帆布的车顶,除了依旧骨架高大之外,整个车子已经旧得够严重。
“怎么样?”碧笙头戴磨得飞了边儿的牛仔帽,双手撑着车栏,笑眯眯望秦筝。
秦筝一声尖叫,当即便扑了上去,摸摸看看之后,兴冲冲打开车门爬进去坐好,用手拍着车门的钣金,“我爱死了这老吉普!我当年就梦醒着开这样的车子进大漠去撒野。金黄的大漠里,只有这样的老吉普才够味儿,而且军绿配大漠红日简直是最他。妈地绝配了!”
秦筝开心之下竟然蹦出脏字来。好在这里是埃及开罗,她知道自己这样用汉语说话没人能听得懂,所以可以放肆一下。
——更主要是因为,这种感觉真的是需要“他。妈”两字才能说出来呀,非此两字不能表达出那种惊喜和完美!
碧笙大笑,轰鸣着踩下油门去,军绿的旧吉普奔驰进大漠里去。
这才是他的秦筝,他一直都懂的。她根本就不是表面上那个看起来文弱乖巧的姑娘,她藏在骨子里的桀骜和叛逆,一旦遇到合适的引信,便会如瞬间被燃起窜上天空的焰火一般耀眼,美得火辣惊人。
大漠的风扯起秦筝的长发,秦筝看着青蓝的天空中渐渐漾起绯色的轻红,慢慢的,一点点从东方漫延起来,就像是春日里轻红的樱花花瓣。
秦筝叫起来,“你要带我去看金字塔,对不对?”
碧笙斜叼着雪茄,邪邪笑开。
秦筝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指着东边天际一点点漾起的红,大喊道,“要日出了!司机老哥,你快点!”
碧笙再轰下油门去,“没说的,老妹儿!”他一边邪佞大笑,一边腾出一只手来扯住秦筝,将一件大衣扔给她,“穿上!高原早晨的风大。”
秦筝能乖乖听话才怪,她不但没好好坐着,反倒站起身来,将帆布的车顶给掀开!
踩着座椅,将头从车顶伸出去,骨架高大的吉普车便成了拉风的跑车。秦筝站在埃及五千年的风里,忍不住将头发散开,高举着双手,仰天大喊,“埃及,我终于来了……”
埃及,我终于来了。不止我一个人,还有他。
还好,还来得及。九天后他就将成为笛子的丈夫,成为笛子孩子的爸爸;不过还好,还来得及跟他一起来……
那些曾经的梦想啊,当年觉得那样笃定和必然,以为轻轻一踏仿佛就能到达梦想的地方;长大了才知道,早一步或者晚一步,就是永远的错过。
幸好,她还来得及在他属于别人之前,跟他一起来到这里。
碧笙的老绿吉普轰鸣着开上吉萨高地的时候,已经有许多游客到了这里,东方面孔和西方面孔都有。他们攀上胡夫金字塔高大的石块上去,仰首望着东方,等待着太阳降临这个神奇之地。
古埃及最为崇敬太阳神,尊贵的法老王也被认为是太阳神的儿子,代替太阳神君临天下,来统治这块尼罗河流过的富庶国度。所以法老王的坟墓,三座最大的金字塔被建在吉萨高地上,站在最高的地方,在这块土地上最早迎接晨起的阳光。
秦筝也要逞强去爬金字塔巨大的石块,却被碧笙给拦住。碧笙将她安置在高地上,他自己拿了相机爬上石块上去,回身大声说,“你乖乖等在下面,我爬到上面去给你拍日出。”
秦筝裹着大衣,仰头望碧笙手脚灵活攀上金字塔巨大的石块上去。忍不住思绪翩飞:当年在碧水山庄,他攀上桑树去给她摘桑葚的时候,是不是也以这样的身姿?
巨大的金字塔,伟大的人类创举,碧笙的身影攀援而上,渐渐只剩下小蚂蚁一般小小的一点。
秦筝收回目光来,拢紧大衣,转头去面向高地上清洌吹来的风。
高地旁有一圈欧洲人坐在一起,边等日出边轮流唱着歌儿。秦筝听不懂他们在唱什么,他们的歌声却触动了她的神经。
曾经,在听过张韶涵一首歌的时候,她曾经想过,要来到埃及,来到吉萨高原上当第一缕阳光披上肩头的时候,迎着风唱起来。
尽管不是新年,尽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