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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层面上整改,所以,这些改革的局限性非常明显,实际效果乏善可陈。从实践效果来看,1993年的党政机构改革,基本上以失败告终,不仅政企分开远未实现,还很快就出现了机构越减越繁、人员越减越多的尴尬局面;1993年施行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于不科学的、官本位色彩很浓的职位分类基础之上,难以割断同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内在联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所规定的多项制度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得到真正实施。
第三个阶段,从1997年9月直到现在。在这个阶段里,虽然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并提了,虽然将*理论确立为当代中国“一定要高举”的“伟大旗帜”了,也提出了“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一系列正确的思想理念,最近几年来在实践中又实行了一些确有成效的“亲民”政策,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关注和保护,但是,在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指导和实践部署中,多是一般性、原则性地提出要健全*制度,加强法制建设,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只是对农村基层群众自治采取了一些确有成效的促进措施,而对*政治体制改革蓝图所要着重解决的主要矛盾,即通过实行党政分开、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以改善党的领导的内容,则仍然没有足够的重视。 txt小说上传分享
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蓝图及其实践(5)
毛泽东认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否则,“就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的方法”。*政治体制改革蓝图的显著特点,就是紧紧抓住了通过实行党政分开、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以改善党的领导这个主要矛盾。自1989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对*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学习不够,重视不够,没有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着力去抓主要矛盾,往往是在一些次要矛盾上绕来绕去地“打转转”,这必然导致在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只抓芝麻,不捡西瓜”,很难从传统政治体制里挣脱出来。比如,1998年以后的几年里,在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普遍实行“竞选”的势头很好,但最近几年,农村基层*发展的势头明显地减缓了,甚至还出现了严重倒退趋向。再比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意味着,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均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在各种国家政权机关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地位。我们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疑要坚持这个目标和方向,使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将人民代表大会应该行使而实际上没有行使的权力收归人民代表大会,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对其他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但是,自1992年以后的15年来,尽管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而由选民选举、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制度和机制并没有多少改进,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其他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职能并没有真正行使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种仪式性、程序性的组织形式,远未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而且,现在一些地方又有了明确的规定,不允许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评议了,不允许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个案监督了。这是一种倒退行为,何以谈得上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呢?这两个实例充分表明,在*政治体制改革蓝图基本上不被重视的情况下,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不仅不可能有根本性、实质性的进展,已经推行了的改革还很容易重新退回到原来的老路上去。
18年来,我们为什么没有很好地看重*设计的政治体制改革蓝图呢?一方面,20世纪*十年代交替之际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政治事件,客观上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推进需要审慎;另一方面,按照*设计的蓝图启动根本性、实质性的政治体制改革,难免要面临很复杂的局面,要付出一定的政治代价,而我们对此还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这大约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长期不重视*的政治体制改革蓝图,一直不对传统政治体制权力过分集中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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