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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欢还是没有想起来。
“我是你们前面那支乐队的鼓手,向宽。不记得没关系,现在也可以交个朋友。”向宽对他伸出手。“今天这一出也算是缘分。”
严欢很喜欢他的直爽,握上。“严欢。抱歉,我一向不是很擅长记住人脸。”
“没关系,我倒是一直记得你。最后一首歌唱得不错。”向宽笑道:“给我印象很深。只是很奇怪为什么第一首的时候你没出场?”
“哈哈……”严欢不知该怎么解释,自己本来就只是一个候补队员。
他看了看这家布置得不错的乐器店,目光在几把挂在墙上的电吉他上停留了一下。
“这家店是你开的?”
“怎么会?”向宽失笑,“我只是在这打工。”
“兼职?”向宽的年龄看起来应该还在上大学。
“不是。”向宽解释道:“这不是兼职,当然也不算是正职。只是乐队没有练习的时候,我就会在这里上班。可以养活自己,也可以以员工价便宜买些东西。其他时间基本上都在鼓捣乐队。”
“你是职业乐手?”
严欢惊讶,这可是他第一次零距离接触专职的乐手,活的。JOHN那种作古的老鬼不算。
“职业乐手?”向宽失笑,随即转眸想了想。“好像这么称呼也没什么不对,哈哈,抱歉,我就是想笑……”
严欢见他捂着肚子笑得很乐,有些窘迫,又有些不解。“难道我说的不对?”
“不,你说得对,只是我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被人这么喊。”向宽抹去眼角笑出来的眼泪,感慨道:“像我们这种随便玩玩的地下小乐队,谁会用正儿八经的目光看我们呢?久而久之,我们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是乐手了。”
“不是乐手那是什么?”严欢追问。
“是什么?”向宽笑,做了个击鼓的样子。“玩摇滚的人啊。”
严欢暮地一愣,觉得这句话莫名地熟悉。不就是JOHN曾经说过类似的话吗?难道这些乐手都这么喜欢谦虚?
“这不是谦虚。”JOHN在他脑内道:“之所以这么回答,是因为我们明白除了能自己玩一玩摇滚,其他还什么都不是。”
“那什么时候才能算乐手?”严欢不知不觉把话问了出口。
“当有人愿意听我们的音乐的时候。”JOHN这么回答。
“能站在真正的大舞台上,表演给所有人看。”向宽道,“那个时候,大概能算是半个乐手吧。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只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传达给其他人了,才能算做是乐手。”
严欢听着脑内脑外这两个意外相似的回答,也生出一股斗志。“那我就要做一个乐手。”
他道:“要让所有人都听见我的歌。”
向宽一愣,半晌,笑着拍他的肩膀。“年轻是件好事。恩,我相信你可以,真的。”
JOHN只是凉凉道:“你还差得远。”
对于这两个泼自己冷水的家伙,严欢只能用鼻子呼气来表示不满。“我只是定下一个目标,迟早会有那么一天的,无论它有多么远。”
向宽很喜欢这个志向高远的小屁孩,于是也不打击他了。他开始和严欢聊着一些关于乐队,关于摇滚的其他事。严欢听得津津有味,他从向宽这个稍稍年长的同道中人这里,听到了很多以前不清楚的事情。
比如一些摇滚史上的奇闻异事,还有地下音乐的种种规矩。听向宽说,地下乐队的乐迷对于流行音乐持有的普遍鄙视心理,而当红的流行乐,也不屑这些自娱自乐的小众音乐。地下音乐和流行音乐,两边彼此看不起,互相挑拨,也算是件颇有趣味的事。
听了差不多有一个多小时,他还意犹未尽。不过时间已经不早,该回家了。于是他便和向宽约好,下次再到这家店来找他。
“随时欢迎。”临走时向宽对他挥手相送。“不过,下回来的时候表演一次给我听吧!”
表演?
走远了,严欢还有些迷糊,于是问JOHN。“他想让我表演什么?吉他?我水平还不够吧,总不会是架子鼓?”向宽是个鼓手,莫不是突发奇想,想和他这个小菜鸟切磋一局?
“傻小子。”JOHN嘲笑,“这可是你的第一位乐迷,还不赶快铭记这历史性的一刻。”
“乐、乐迷?”严欢呆住。“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你没听他一直提上次比赛时你唱的那首歌么?肯定是被你的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