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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我刚刚从朋友那儿获得了推荐资格,但是戚暮,我觉得你还是先练上几个月再回来……这样比较好。”
灿烂温煦的阳光下,戚暮抬首看向了无垠的天空。
只见天色湛蓝、云絮舒卷,B市难得一见的好天气似乎在预兆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微微一笑,对着电话道:“郑哥,我记得三年前……我好像把小提琴落在你家了吧?”
闻言,郑未乔倏地愣住:“落……在我家了?!”
他怎么记得三年前,明明是戚暮死活不肯再见到自个儿的小提琴,才把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给了他,怎么现在就突然变成了……
“嗯,是一不小心落·在·你·家了。”戚暮语气坚定。
“……”
“郑哥?”
电话的那一头,郑未乔心情大好。
虽然那是一把价格昂贵的上好小提琴,而戚暮如今正向他索要回去,但是郑未乔却没觉得一点舍不得,反而感到心情舒畅,连这几年心里头的郁结都清除了不少。
“明天我就给你送过去吧,戚暮。诶不……我今晚就给你送过去!算了算了,我现在就回去拿!!!”
戚暮:“……”
郑未乔心里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这件事可一点都不能耽搁,这万一戚暮脑筋一发热,又不想要了呢?
郑未乔可记得,去年戚暮算是倾家荡产、好不容易买了一辆他看中已久的大马力法拉利,但是刚拿到手、开了不过两天,这小子转首就又卖掉了。
当初他怎么说来着?
——“嗯,我也就三分钟热度,这玩意儿开一开就腻了。”
郑未乔可不敢冒这个险,这要是第二天戚暮又告诉他“嗯,我也就是三分钟热度,这小提琴还是再送给你吧”,郑未乔可真就是得哭成狗了。
电话还没有挂断,郑未乔好奇地问道:“戚暮……你怎么突然就想要再回圈子了呢?”
电话的那一边,被大麻折腾得饿到不行的青年正面无表情地拿起了今天的第20片吐司,直直地往嘴里塞去。等到喝了口水将面包咽进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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