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叨自己,欢娘展开天生娇嫩的笋尖儿指头,搭在饱满的额前,挡住烈日,嘟噜小嘴儿:
“哎呀好姑奶奶,就算是财货,六姑也得包装得光鲜,才能卖出个好价钱,谁愿意买个缺损货?半价抛售的,别人就算面上高兴地要了,心里头也是瞧不起,奴家是个货物,倒无所谓,可折损的还是您的好名声。”说着将手里的水壶递到妈妈嘴儿边,笑盈盈地讨巧儿:
“妈妈也喝两口,天气热的,妈妈这雪白一张脸蛋,蚊子都舍不得叮,可别捂出了痱子疙瘩,损了美貌。”
这次的主家,是田六姑帮寻到的,欢娘只耳闻是一户郑姓乡绅,家主名济安,原为外地一名地方官员,年岁渐长,长年病病歪歪,请上罢官。
因品阶不高,职衔也不吃重,上头也就很快批了准函,准放回祖籍。
郑济安致仕后,带着一妻一妾,先四下游历了一番,途中又纳了个年方十七的小妾,回了祖地肇县安定下来,居住在东城门牌楼附近荷花巷内的老宅里,平日没事做,打理着城内与县郊乡下的地皮与店铺生意,富足疏散度日。
如今家中常在的主子,也就是郑济安同郑夫人夫妻二人,另外便是两名妾室,余下尽是丫头婆子家丁,暂时并没听到膝下有什么儿女孙辈。
欢娘见六姑不明说,也不穷追猛打地问自己到底是当妾当婢。
她嘴刁心开,可也知道有些事问多了不讨喜,这郑家是殷实之户,人口也不复杂,主家更不是什么声名在外的浪荡子,罢罢罢,那还有什么问的?也许,这该是目前相对较好的归处。
这桩买卖,前后都是田六姑在交接过手,只有前几日,郑家遣了个婆子来看了一下,把欢娘上下摸了摸,又闭了房门,卸了外衣中裤,瞧了瞧女孩儿家的关键处毫发无损,便打道回府。
田六姑听欢娘夸赞,心软了半分,伸出指头,去戳她娇丽的粉颊:“就你牙尖嘴厉。”伸手出来,佯装要掌嘴,却只用了一两分力气,做个吓唬样子,难得找了个下家,哪儿舍得真的拍出个伤来,又将随时携带的水葫芦往女孩儿手里送,见她拔掉木塞,抱住小嘴,喝得淋漓酣畅,眼神下移,瞧着她一袭青色布裙下面露出的天足,又叹了口气。
从保婴堂抱回这孱弱瘦小的小幼女,如今已近豆蔻之龄,正到了荷花沾露,芙蓉带雨的好时光,生得白皮细肉,一双眼一张嘴都是诗情画意,不笑时也是个笑模样,不像其他抱来的丫头粗黑瘦弱又木气,看得真叫人吃了糖一般的甜,才被冠了个“欢”的名。
这丫头虽然不大符合当下绝品瘦马的标准,可样貌甜娇,加上一副好口齿,脑子也流利,早早寻个主顾,订下个价钱,本来也不在话下,无奈,偏偏就是一双大脚害了事,弄得拖拉到如今,才总算有人看中。
说起这大脚,田六姑就一阵来气儿。
本朝以三寸金莲为美,一双束于鸳鸯小靴内,不见天日的娇纤小足,才受男子宠爱。
欢娘被驵侩与保婴堂的管事人立了买卖手续,抱回瘦马馆时,已经五六岁,按缠足惯例,本来这年岁刚刚好,再迟些就嫌晚了。
偏偏欢娘一回来,发了场热,烧得浑浑噩噩,以前的人事一概不记得了,正在鬼门关儿打转,谁还想到去给她绑脚?再一绑,估计连性命都给整没了。
欢娘被丢在馆内的侧院小屋,给点下人们的万用药,每日送点粗食,半管不管地任其自生自灭,居然也活了下来。
再待管事的发现欢娘病愈,脸上长出些颜色,在一堆丫鬟婆妇堆里择出来,接回了前院,准备将她作为一品高级瘦马培养,头一件事就是找来调教妈妈,扯来一卷白布条,强行束脚。
谁想欢娘骨头已经长硬了,缠上去疼得昏天暗地,夜夜哭得惨无人道,还没好齐全的身子,又发了一场热,妈妈们任由她哭,哪肯卸掉布条。
欢娘受不住剧痛,这回可没上次那般好命,一口气儿没接上来,厥死过去。
再等醒来,活活缠足痛死的苦命小欢娘,芳魂登了极乐,已由现代一抹游魂取代了下半生的性命。
作者有话要说:
☆、生来为妾
常春馆的主事人只当这丫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日后指不定得遇个达官贵人,给馆里讨个好彩头,毕竟是生意人,又琢磨这丫头容貌还算美,若没了三寸小足,至多是个贱价货,万一疼死了,那才是真正打了水漂,油星子都捞不着,一权利弊,便勒令调、教妈妈解开绑绳,顺其生长罢了。
只是因为一双大脚,折了身价,再如何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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