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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13:00至13:30之间。
案发地点:滨江师范学院4号宿舍楼1楼左侧水房。
办案人:伍长发、王伟。
证人:何志高(滨江师范学院学生处干事)、黄万山(滨江师范学院学生处处长)。”
放下案卷,何队脸上的肌肉一点点收紧,眼中的光芒也一点点变冷,他的眉心拧成两个高高凸起的丘陵,手指的指尖也在微微地颤抖。
不对,这份结案记录有问题。
这是何队第一时间得出的结论。
据陈小乔所说,十年前滨江师范学院的那起血案死者应该是两名,一名为被杀,死者叫黄宏涛,一名为自杀,死者叫林森。现在警方勘验现场的结果,却只发现一名自杀的死者林森,那么,另外一名死者呢?黄宏涛哪里去了。这只是疑点之一。
其二,陈小乔证明,当年那起血案的案发地点应该是滨江师范学院4号宿舍楼的113寝室。而且,113自杀事件在近十年来一直在该校广为流传。可是,为什么这份案卷上记录的案发地点却是滨江师范学院4号宿舍楼1楼左侧水房。为什么水房会被误传为113寝室?案发地点究竟是在哪里?这是疑点之二。
其三,案卷上明确指出,死者林森的死亡时间是在1996年1月13日下午13:00至13:30之间,可是,警方接到报案的时间却是当天下午的15:25。难道报案人在死者死亡近两个半小时才发现案情的吗?可是,据陈小乔说,当时应该有两个人直接目睹了林森的自杀。难道他们在目睹血案之后,会隔了两个多小时才去报告校方吗?要知道,4号宿舍楼与学生处所在的行政楼相隔不过几百米。这中间的两个小时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疑点之三。
其四,据陈小乔提供的线索,那名十年前在113室被杀的男生叫黄宏涛,他是一周前被蜂蜇死的滨江商学院学生黄志勤的堂哥。而现场的第二名证人黄万山,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他就是黄志勤的父亲——教育局的黄副局长。事隔十年,两起人命案,为什么都和黄万山有关,而作为十年前被害人黄宏涛的家属,他为什么会对侄子的死保持缄默?甚至连侄子的尸体都不翼而飞?
以上的四个疑点足以证明,十年前的这起案子不简单,非常地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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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调查(4)
更新时间:2008…11…1 15:41:00
字数:1540
无意间一抬头,何队发现自己的桌子上突然多了两包簇新的“万宝路”香烟,一定是小高刚刚回来过了,他拍拍前额,自己就这个毛病,一分析起案子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否则,自己的前妻也不会最终选择和自己分道扬镳。
他撕开包装纸,抽出一根烟,点燃之后深吸了两口,好半天,他才吐出一口烟雾,也许是由于烟气在喉咙停留的时间太长,他忍不住弯下腰猛烈地咳嗽起来。
“喝口水吧。”小高温柔的声音在身畔响起。
何队抬起头,感激地接过茶杯:“谢谢。”
“少抽点烟,身体抽坏了后悔都来不及。”小高的声音透着幽怨。
“呵呵,惯了,反正我身子好坏都没人在意。”
“谁说的?我……”小高忽然间打住话头,她的脸“腾”地升起一片彤云,一扭身跑出门外。
何队忘着小高的背影,竟有些痴了。
“老何,你怎么来了?事先也不打个招呼。”已经升任派出所所长的伍长发用力摇晃着何队的手,热情地打着招呼。
“怎么?不欢迎吗?”何队爽朗地笑道。
“哪有,不过,你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哪。说吧,又来查什么案子?”伍长发倒了杯茶给何队,自己则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何队竖起大拇指,满面含笑:“呵呵,老伍啊,今天我还真是向你求取真经来了。”
“行了行了,快说吧,又碰上啥难题了?”
“是关于一个十年前的案子,你经手的,不知你还能不能想起来。”
“呵呵,这你可小瞧我了,我可是所里出了名的‘电脑存储器’,办过的案子全都过目不忘。说吧,是哪件案子?”
“就是这个。”说着,何队就把随身带来的卷宗递了过去。
“哦,是这个自杀案啊,对了,还是你哥哥报的案呢。当时我们片警和他们学生处的关系很熟,当时,你哥哥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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