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3/4 页)
伪娘笑著说:「恭喜啊阿姨,结婚之後,您很快就能当奶奶了。」
少爷的母亲又问,「你们俩一同长大,你恋爱了麽,也该结婚了吧?」
伪娘点点头道:「对方是一同长大的玩伴,结婚的话,应该也快了。」
至此,两家人都很欣慰。两位母亲还筹划著是否把俩个人的婚礼定在一起,这样更热闹更有纪念意义。
「我和恋人谈过这件事情,要去国外结婚的。」伪娘歉意道,「如果有可能,我也希望能两家人在一起。只是结婚的话,还是想尊重恋人的意思。」
伪娘的父母大呼没关系,只要能愿意结婚就行,又叮嘱道,「改天赶快把人带回家看看,可别再出什麽岔子了,不准吵架,也别闹分手啊。」
「嗯。」伪娘乖巧答应。……………………………………………………………………
「其实有那麽一刹间,我是想出柜的。想说,我是要去外国结婚,我是同性恋,我只爱男人。父母把我赶出家门,一干二净一了百了,就什麽都不用在意了。」伪娘说,「可我突然想到,我其实不是同性恋。我并不是喜欢男人,我只是喜欢他而已。既然不是同性恋,那麽,也一定会喜欢上女孩子,和一个女孩子恋爱。结婚生子,有个小孩,这种事情,其实还是很期盼的。」
「还喜欢他时,总是会想,和一个女人结婚,是多麽可怕的一件事。现在觉得,其实那种生活,也不错。应该是我已经不喜欢他了,那家夥,有什麽好的。」
「感情这种东西,其实有时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幻灭了──真他妈邪性。」那日伪娘在说著卤味少爷的恋爱时,卤味少爷的眼神,是毫不遮掩的厌恶。「他觉得,我这麽变态的人,根本不配讨论他。一直以来,他都是十分厌恶我的。」
「所以。」伪娘说,「我也要结婚了。」
人这一辈子,并非一定要和自己爱的人相伴终生。如果能,那是福分,是恩赐。如果不能,会遗憾,会想念,但并不会难过至死。总归一辈子,怎麽都是过。我时常这样想。………………………………………………………………………………
卤味少爷的卤味店开到第四家分店时,办了订婚宴。婚期定在十月,不冷不热的季节,正方便新娘穿婚纱。
卤味事业基本稳定,卤味少爷订婚之後买了新房,就退了公寓的房间。九月的时候,卤味少爷亲自送来了请帖。
「这种人就该情场事业两失意,才能明白到底谁才是对他好的人。」漂亮青年拿著精心设计的请帖,唾弃道。
「估计不太可能了。听说他马上就要接手家族生意,和未婚妻的感情也很好。」小文老师随手把请帖一放,「真是好命。」
「所以直掰弯不靠谱啊。」我说,「还是不要招惹直男的好。」
「屁咧,伪娘完全是因为小时候先被直男招惹,才搞成这样的。」漂亮青年恨恨道,「渣!要是我,才不会给不喜欢的人希望,明明不会接受伪娘,还默许伪娘为他做这做那,简直渣到劲了!」
是够渣的。虽说作为直男,卤味少爷不过是不喜欢伪娘罢了。不选择自己不爱的人,没有错。但放任那份没有未来的喜欢,令伪娘泥足深陷,就太过自私了。
自顾享受著爱者的温柔体贴,理所当然索求爱者的情感,在不需要时干脆利落抛开,被爱的那一方,永远是胜利者。
当然,撇开伪娘,卤味少爷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出身好,样貌好,有上进心,那些恶趣味可以当做性格风趣幽默,不管哪方面看,都是好男人。──评价一个人好不好,在一般人看来,这些标准就足够了。房东先生我一向十分厌恶和排斥恶意破坏他人的第三者(被引诱蒙蔽的小文不在这一范围),也十分厌恶背叛家庭的人。这条街有一个商铺老板,在城北有一个相好。二人分别背叛了自己的家庭,悄悄私会,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这并不妨碍商铺老板是个好人的口碑──又做生意又挣钱,没有因为钱多了就和老婆离婚,这人挺好的。这种人越来越多,且被人原谅──因此,对於「背叛感情」,社会容忍度越来越高。简单的负了哪个人,也不是什麽大事。至於卤味少爷对伪娘,更不是什麽值得提起的事。区区情感问题,是不足以在人品上画出符号的。……………………………………………………………………
卤味少爷结婚的前一周,伪娘去民政局领了证。结婚对象是朋友介绍的女孩,据说那女孩默默喜欢伪娘很久,知道伪娘漫长的恋爱史,也知道伪娘的女性妆容。二人回老家办的传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