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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内、外江也。东有宁州卫,洪武十一年四月置。东南有马军寨巡检司。
双流府西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华阳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南有牧马川,即府在内、外江下流也。
郫府西。有内江,一名郫江,即府城内江之上流也。
温江府西少南。西南有皁江,亦曰内江。
新繁府西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成都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西北有沱江。又西有湔氵臾口。
新都府北。东有雒水,自什邡县流经此,下流至泸州入大江,亦曰中水。北有湔水,即大江别流,自灌县东北出,流经此,至汉州入雒水。东北有绵水,自汉州流至此入雒江。三水同流,亦曰郫江也。
彭府北。元彭州。洪武十年五月降为县。北有九陇山,有葛王贵山,又有大隋山、中隋山。南有沱江,又北有濛水流合焉。又东有濛阳县,元属彭州。洪武十年五月省。又北有白石沟巡检司。
卷044 志第二十 地理五
○湖广浙江
湖广《禹贡》荆、扬、梁、豫四州之域。元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治武昌路,又分置湖南道宣慰司治天临路属焉。又以襄阳等三路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又分置荆湖北道宣慰司治中兴路并属焉。太祖甲辰年二月平陈理,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洪武三年十二月置武昌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卫为湖广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十五,直隶州二,属州十七,县一百有八,宣慰司二,宣抚司四,安抚司五,长官司二十一,蛮夷长官司五。为里三千四百八十有奇。北至均州,与河南、陕西界。南至九疑,与广东、广西界。东至蕲州,与江南、江西界。西至施州,与四川、贵州界。距南京一千七百一十五里,京师五千一百七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七十七万五千八百五十一,口四百七十万二千六百六十。弘治四年,户五十万四千八百七十,口三百七十八万一千七百一十四。万历六年,户五十四万一千三百一十,口四百三十九万八千七百八十五。
武昌府元武昌路,属湖广行省。太祖甲辰年二月为府。领州一,县九:
江夏倚。洪武三年四月建楚王府于城内黄龙山。东有黄鹄山,下为黄鹄矶,临大江。又南有金水,一名涂水,西流至金口入江,有金口镇巡检司。又北有浒黄洲、西南有鲇鱼口镇二巡检司。
武昌府东。西有樊山,一名西山,产银铜铁及紫石英。南有神人山,其下为白鹿矶。西有西塞山,与大冶县界。北滨江,中有芦洲,亦曰罗洲。又西南有樊港,一名樊溪,又名袁溪,汇县南湖泽凡九十九,北入大江,曰樊口。又东有南湖,一名五丈湖,通大江。东有金子矶镇、又有赤土矶镇、西南有白湖镇三巡检司。南有金牛镇、西有三江口镇二巡检司,后废。
嘉鱼府西南。西有赤壁山,与江夏县界。北岸对乌林。西北滨大江,有陆水流入焉,曰陆口,亦曰蒲圻口。东北有簰洲镇、西南有石头口镇二巡检司。
蒲圻府西南。西有蒲首山。南有蒲圻河,即陆水也。又西有蒲圻湖。 西南有新店等湖,下流至嘉鱼县之石头口,注于大江。西南有羊楼巡检司。
咸宁府东南。陈友谅时徙治河北。洪武中复还故城,即今治也。西有淦水,即金水之别名。
崇阳府南。西有岩头山。西南有龙泉山。东北有壶头山,下有壶头港,亦曰崇阳港,汇群川西合陆水,又名隽水。
通城府西南。南有锡山,旧产银锡。北有陆水,自巴陵县流入。
卷045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福建 广东 广西
福建《禹贡》扬州之域。元置福建道宣慰使司,治福州路。属江浙行中书省。至正十六年正月改宣慰司为行中书省。太祖吴元年十二月平陈友定。洪武二年五月仍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七年二月置福州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八,直隶州一,属县五十七。为里三千七百九十七。北至岭,与浙江界。西至汀州,与江西界。南至诏安,与广东界。东至海。距南京二千八百七十二里,京师六千一百三十三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八十一万五千五百二十七,口三百九十一万六千八百六。弘治四年,户五十万六千三十九,口二百一十万六千六十。万历六年,户五十一万五千三百七,口一百七十三万八千七百九十三。
福州府元福州路,属福建道。太祖吴元年为府。领县九:
闽倚。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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