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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儿,估计你就得自戕了,还不得白瞎了我的好东西啊?”
叶哥哥笑而不语,算是默认了。
温端说的不错,其实,要不是自己身不由己,当然大部分还是泱泱的原因,他也不愿意活那么长,看着身边的亲人朋友一一离世,而自己却活得太久,着实是种折磨,况且叶柯还不如温端,至少温端亲近的人大多跟他寿命相近,而叶柯不然,他的爷爷,父母,姨奶奶,小表叔……太多人让他放不下了。愿意接受温端的好意,也不过是想要跟季嘤嘤相伴的更久一些罢了。
“得,我承你这个情,万一要是被你连累了,出卖你的时候,我会犹豫一下的。”
两人谈妥之后,季嘤嘤也带着泱泱下楼了,时间不早,温端也没打算多待,就带着泱泱上楼回家了。
送走了泱泱,季嘤嘤回头就揪着叶哥哥要求:
“嗷嗷嗷嗷,叶混蛋我们养条小蛇当宠物吧!一截儿白色一截儿奶黄色那种,泱泱真是太可爱了!”
“乖啊,没有哪个品种啊,咱们还是想想其他的,媳妇儿你要冷静啊!”
“嘤嘤嘤,你不爱我了!我就造,你宣的只是我的肉体!”
“……”玛蛋!万恶的港台腔!
☆、第五十六章
最终,叶哥哥阻止了自家媳妇想要养蛇的冲动,但是对季嘤嘤想要养宠物的想法,他真的是无能为力了,于是,没过几天,几乎所有“泱泱家”的员工都知道了,季大厨养了宠物。
这只宠物,可以说是季嘤嘤“千挑万选”得来的,真可谓是万里挑一的好物,非常值得炫耀一番——尤其是在泱泱面前。
所以等到泱泱带着满脸的羡慕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饶是温老板再消息闭塞也不由得有些好奇了。
“宠物?养了什么?”
“好像是什么什么熊?反正听正月说特别特别可爱,而且不是很多见的呢。”
窝了个大槽!叶柯这别是被逼疯了吧,居然给他媳妇儿养了一头熊?听起来好像还是个珍稀物种?玛蛋啊,他要不要大义灭亲积极举报说不定还能混个“十佳好市民”?真是听起来就特别棒!啧啧啧一听叶柯要遭殃就暗爽神马的绝对不是他的问题,一定是叶哥哥自己作恶太多连他这个亲如手足的好喷油都看不下去了!!!
于是,温氏夫夫一个怀揣满心羡慕,一给暗搓搓幸灾乐祸的结伴去了叶哥哥家里,打算恶意围观一下一头活生生的熊。
啧,温大哥才不会告诉你们他连那种说起来需要语重心长的台词都想好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然后……
熊你妹啊啊啊!!!
看着粉蓝色的小笼子里,抱着葵花籽咔嚓嚓嚓到这头再咔嚓嚓嚓到那头的“熊”,温大哥险些绷不住他那张高冷的脸。幸好自己没有在行动之前嘚瑟的习惯,否则一定会被叶哥哥笑到死。
“它叫南瓜,据说已经三个多月大了,可是还是没有成熟,小小的一只,店主以为是病的,我喜欢,叶柯就给买回来了。”
没错,眼前奶黄色瞪着大眼睛的“熊”是一只金丝熊,团起来比一颗速冻汤圆大不了多少,不过身上的毛毛卷卷的,之前泱泱说的比较少,大概就是因为南瓜的卷毛……
温大哥在心里默默地捂脸,自己的智商已经退化到这种程度了么?居然会相信叶柯家真的会养熊?两个小时之前的那个自己肯定被穿越了。
南瓜似乎很喜欢人类,好吧,准确来说事很喜欢季嘤嘤和泱泱。通常来说,仓鼠这种小动物,得经过约摸十来天才能彻底跟主人混熟,而且期间还需要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是南瓜身为一只仓鼠,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压力,一来到新家甚至比在宠物店里还精神。
丝毫没有注意到温大哥小心思的泱泱,此时,满心满眼都是南瓜,唔,好想养一只。
温大哥对泱泱本来是一点抵抗力都没有的,可这回死活挺住了,尼玛让一只蛇蛇养老鼠——好吧,仓鼠也一样——听起来就很诡异好么?更何况家里还有一只喵常常出没!
于是,好说歹说把泱泱领回家的温大哥,再三承诺让泱泱随时都可以来看南瓜。温大哥的一切决定都是为了世界和谐!不让其他东西分散走泱泱的注意力这种想法,正直的温大哥肿么可能有!!!
话说,自打出壳儿那日与泱泱“深度”交流过之后,初尝那啥的温大哥就有些食髓知味,这也不能怨他,毕竟那么多年的库存还是很可观的。这会儿又没了顾忌,不用担心血脉啊啥的,所以,这两天温大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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