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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春风得意的模样,站在胡氏身边,整个人都好像年轻了几岁。
今日的胡氏穿了一身水红色的撒金石榴裙,外面罩着泥金色绣玉簪花的锦缎褙子,头梳朝天飞云髻,浓密的发鬓间斜插了一支点翠嵌七宝璎珞的簪子,她略微低头间,便仿若流光映在了面颊上,摇曳生姿。
胡氏人算不得很美,但却生得很端庄,杏眼琼鼻,嘴唇不大不小,只目光透着一股精明与澄澈,一看就不是好糊弄的。
季老太太坐在上首,喝着胡氏敬来的新媳妇茶,季重莲便侍候在一旁,看着老太太唇角噙着笑意,那是对胡氏很是满意。
喝了媳妇茶,老太太又让宋妈妈接过胡氏递来的一双墨绿色缎面的如意纹绣鞋,赏了她一对成色极好的翡翠玉镯,胡氏当场就褪下了手腕上带着的绞丝金镯子,带上了这对翡翠玉镯,还道这玉器就是比金子有灵气,特别是沾了老太太的贵气,更是不得了。
一番话哄得季老太太眉眼飞扬,那笑容从眼里都漫延到了心底里去。
“这是五姑娘重莲吧?”
胡氏笑着侧了侧身,看向侍立在季老太太身后的少女。
季重莲穿着淡绿色的衣裙,衣裙不见繁花,却只点缀着片片翠绿的枝叶,那鲜艳欲滴的浓翠透着阵阵春意,又给人带来一丝清爽,她的袖摆有些宽大,又罩了一层白色的纱衣,抬手间便露出了皓白的手腕。
季老太太点了点头,又牵了季重莲的手,笑道:“还不来见过你母亲。”
季重莲微微一笑,行前几步,曲膝裣衽,端庄地给胡氏行了一礼,“见过母亲大人。”
“好,好,真是个好姑娘!”
胡氏亲切地牵了季重莲的手,将她看了又看,唇角的笑意便荡漾了开来,“五姑娘天庭饱满,目秀神清,一看便是个有福气的。”
“母亲夸赞了。”
季重莲客气地道着谢,胡氏虽然只比她年长了不到八岁,但却给人很沉稳的感觉,行事干练,半点不拖泥带水,怪不得人人都说她是持家的好手。
胡氏含笑从丫环捧着的红木托盘上取了一对宝石点翠簪送给了季重莲做见面礼。
今儿是新妇相见,所以三太太姚氏带着媳妇杨氏一早便赶了来,姚氏虽然不喜欢交谈,但对上热情的胡氏也不免多说了几句话,显见的,姚氏对这个初见的妯娌还是很有好感的。
杨氏很是腼腆,一身鹅黄色的凤尾裙穿在她身上更见娇美玲珑,杨氏的父亲是书店的掌柜,虽然自个儿没有考取功名,但对那些酸文学子们很是羡慕追捧,还依了前朝的习惯让女儿缠了小脚,所以杨氏行动起来有些缓慢,却更多了几分大家闺秀的气质。
胡氏送给杨氏的是一只金箔做成的蝴蝶簪,以红宝石镶了眼睛,微微颤动间便栩栩如生。
胡氏家里从前算不得富裕,但在她掌管经营下倒是逐渐殷实,今天她送出的礼物也很是贵重,季重莲是她名义上的女儿自然收得安心,杨氏却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那言语行动间亦发小心翼翼了。
见得胡氏与大家相处融洽,季明宣也放了心,他特别留意了季老太太的表情,只觉她对这个儿媳妇比从前的沈氏更加满意,虽然门第低了些,但能讨得老太太欢心已是不易,他已经琢磨着若是以后季紫薇做妾的事情败露了,老太太好歹看着胡氏的颜面不与他计较。
这样想着,季明宣已经搁下了手中的茶盏,潇洒地理了理衣袍,对胡氏道:“宇哥儿在县学里,只有休沐那天才能返家,眼下天哥儿也正在族学,等他下学了我再让他来拜见嫡母。”
季崇宇去年已经考过了童试,在杜维的建议下,他进了丹阳县学修读,只要再顺利地考过府试、院试,再过两年便有资格参加秋闱了。
当然,季崇天由于落下太多的功课,他本也心不在此,所以至今仍然在族学里驻足不前。
“不妨事的。”
胡氏理解地对季明宣一笑,那笑容算不得柔媚,却是落落大方毫无遮掩,这对季明宣来说又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胡氏不是很美,但胜在年轻的身体充满了弹性与柔韧,他早腻味了柳姨娘那一身日渐松驰的皮肤,若不是对她有些感情,他早已经将她同季紫薇一起送进庵堂里了。
不过想到昨儿个夜里厨房里送来的银耳莲子羹,季明宣又不由心中一软。
虽然这无非是柳姨娘对他讨好与求饶的一种方式,但她能低头,他总不会视而不见,就连胡氏都在一旁劝解着。
想起新婚妻子的善解人意,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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