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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杀害手法,像极了「噬骨饿魔」洪泽晨做的。但是,洪泽晨早就被判处死刑,他不可能回到人间再度犯案……」
听到这句话时,剑向很想大声反驳绍德的想法,但他却发现自己口干舌燥,喉头疼痛。
「然而,当时在侦办洪泽晨案时,市警局采取了严厉拒绝媒体介入的态度,许多洪泽晨支解老人死尸的细节,至今依然没有公布。譬如当时第一名被害的死者,那只右手的手腕也被割断了——之所以被割下来,其实是被洪泽晨一边支解其余肢体一边用以自慰……那只枯干如柴的右手,被证人发现时,上面黏满了洪泽晨干去的米青。液……
「这种变态恶心至极的作案过程,都被高层挡死,一个字都不准泄露。所以,一个局外人要能够完全仿效洪泽晨的手法,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如果是你,那就不一定了!」
「你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在一九九四年发生老人连续分尸命案时,全案由市警局统一筹策侦办。那时你已经是三民分局最优秀的刑警了,虽然局里被分配到的任务,仅止于清查三民区所有医院与诊所的精神病患资料,但你私下却对洪泽晨案的侧写分析做过更深入的研究!
「我去找过一位市警局的高阶长官,他提到你那时甚至主动前往市警局,热心地表示除了自身被交付的任务外,更乐意帮忙罪犯侧写相关技术的人力支持。而且你还提到,希望能结识李敢当医师。但市警局有自己的编组,他们婉谢了你的善意。」
「我……」剑向真是想不到,过去只是对罪犯侧写这项先进的国外技术兴趣过于浓厚,曾经不知天高地厚地跑到市警局碰了软钉子的微小往事,竟成为现在被指控的辅助证据!
「况且,你要模仿洪泽晨的作案手法,并不是一件难事。你对他怀有高度的兴趣,也了解他的背景、他的心理状态,以及诸多刑事鉴识学上的技术。更重要的是,你是在锺思造死后,第一个进入四○一室的人!」
剑向迷惑了。第一个进入密室的人,和命案有何关连?
「密室」现在是剑向最后一道护身符。锺思造是在「密室」里被厉鬼杀害的,所以「密室」绝对没有任何出入口。除了厉鬼之外,在现实中不管凶手是谁,都没有进出「密室」的能力。
忽然,他想起自己因为受了夏咏昱催眠,导致在不由自主的情况下破坏了犯罪现场的完整性。难道说,绍德打算利用这点来做为他作案的下一个辅助证据吗?
「事实上,学长,在本案中,不,也许应该说得更夸张一点,在这个世界上,唯有你、唯有你能实行逃脱这个密室的方法!」
「什么?」
「四○一室的铁门,被一个铁柜自内挡住,柜子里装满了石块。由于铁门是向内开启,柜背也朝外,所以要将门锁上、把铁柜推到门后、并在柜子里放进石头,当然只能从室内进行。至于四○一室的窗户,一共有三扇。其中厨房和浴室各有一扇小窗,成人无法爬过,而卧室的则有一扇大窗户。这三扇对外的出口,除了上紧扣榫之外,还加钉了十几块木条。也就是说,表面上,四○一室确实是完完全全的密室。
「但事实上,所谓的密室也只是乍看之下所做的判断而已。凶手在卧室里面,故意设置了折裂变形的房门,倒塌在门旁地板上的电视机、书桌,让场景看起来好像是有个神秘凶手强力入侵卧室……说穿了只是在强化「卧房原本也是被死者自内密闭」的刻板印象而已。
「只要误以为卧室是遭强力破坏才得以入内的密室,再加上大门那个极为沉重的铁柜,就会变得更容易相信整个四○一室也是一个密室。
「然而,事实绝非如此!只要卧室窗户上的木条不存在,就可以从窗户爬出去。虽然窗户的位置处于四楼,但绝对可以找到很多方法,能由四楼安然无恙地回到地面上。比方说,绑一条坚固、长度足够的麻绳在卧室的门上,再将绳子丢到外面,就可以攀着绳索回到地面。
「当凶手返回地面时,绳子还绑在距离自己十公尺以上的高处,木条也完全没有钉上去,四○一室并不是一座密室……但是,只要凶手有机会再度进入四○一室——这一次他进房的方式,是借着同事的协助从大门突破——他就能够在第一时间内,马上将绳子解下并丢出窗外,并钉上预先留置的木条,完成一座真正的密室!」
剑向听到绍德这番话,脑中一片呆滞,思考能力完全丧失。原本剑向认为「密室」是绝对坚固、丝毫没有破解之道的,没想到绍德居然聪明到设想出一套如此合情合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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