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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极高,贱买贵卖,有时一转手就可获利几倍甚至数十倍之多。这对长年累月辛勤劳作仍然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农民来说,不仅得不到心理平衡,也是一种挡不住的诱惑。“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于是,他们纷纷弃农经商。长此以往,戮力本业的人们会越来越少,社会的根基不是面临着崩溃的危险吗?
四、商业的日益发展必然带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公平竞争与人身自由,使得人本意识逐渐觉醒,导致民众反对血缘宗法制度、反对人身与思想的束缚、反对传统人治的长官意志、反对壁垒森严的封建等级……一句话,商业的自由与繁荣必将导致社会旧有礼法的分崩离析,动摇封建统治的基础;
五、勤劳朴实的农民最为痛恨的就是那些不劳而获的寄生虫,在他们眼里,商人不事生产游手好闲,却累资巨万锦衣玉食,不正是这样的一类角色吗?于是,自然而然地将他们视为违背伦理道德的奸诈小人;
六、周灭殷商,商朝遗民大都受到迁徙,他们不仅退出了政治舞台,也失去了立身之基——土地,迫不得已,只得转而经商。久而久之,“商人”也就成了生意人的同义语。在周朝,殷商是被征服、被统治的氏族,以当时的道德观而言,商人是理所当然应该受到岐视的一个群体。这一观念一直贯穿于周朝八百多年的漫漫时光之中,时间一长,“商人”也就成了低贱的同义与象征……
吕不韦年轻聪颖、谋略过人,在经商中更是练就了一身处变不惊、纵横捭阖、游刃有余的过硬本领,加之具有雄厚的财力做后盾,他自然不甘心一辈子仅做一名地位低贱的商人。是的,为什么千金之富不如一爵之贵?难道商人就不是人吗?难道他们命该默默无闻受人岐视吗?难道就不能通过经世治国、折冲尊俎、驰骋疆场等途径改变命运,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吗?我们不难想见,这些念头肯定长久地积蓄在年轻巨富吕不韦的心中,不时地啃噬、咬啮着他的心灵,催他奋进。在一个不把人当人的社会里,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个体自主意识的觉醒,吕不韦想做的,就是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具有人格尊严、自由平等的大写的人!
玩弄“上帝骰子”的千古奇商(2)
于是,精力充沛的吕不韦在往来奔波的经商途中,在不断寻找商机的同时,也在顽强而敏锐地寻找着改变自己人生命运的良机。他肯定设想过许多方案,也捕捉过一些机会,但一直都没有付诸施行;也许实施了并未成功,也就没能进入史家的视野记录在案。
一个偶然的机会,吕不韦在赵国都城邯郸街头遇见了一位穷困潦倒的落魄王孙,此人名叫异人,乃秦国人质。顿时,吕不韦灵光一闪,一个绝妙的主意立即涌上心头:要是与异人达成一项协议,由我助他归国,扶他登上秦国国王的宝座,而他则以相国之位作为回报,到那时,我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苦苦追求的一切不是全都达到了吗?
就这看似不经意的一遇一闪, 竟然改变了秦国乃至中国历史的发展走向!
没有超常的智慧与超常的财富,就不会冒出这一绝妙的奇谋。然而,如果没有七国之争的风云激荡,而是铁板一块的专制集权大一统国家,就不会有这一奇谋的萌芽可能,是战国时代为其提供了成功的土壤。当然,这也是一种超常的冒险,要想达到目的,得有一套环环相扣、切实可行的周密计划,还得经过漫长的努力,若有一着不慎,就有可能前功尽弃。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吕不韦不乏谋略,更不怕冒险,经商本身就带有一定的赌博性质,承担一定的风险。经商成功了,一夜之间即可成为暴富;一旦失败,也许会弄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然而,吕不韦只要一想到这些人来经商所遭到的不公正待遇及人们投在他的身上的白眼,他就不会存有半点犹豫。
于是,吕不韦马上放下手头的生意,风尘仆仆地赶回阳翟故宅,与父亲吕鑫相商。吕不韦的财产与父亲共有,如果没有他的同意,就不可能有足够的财力做后盾;如果没有父亲的参与,他的谋略就有可能搁浅受阻,很有可能还得背上不忠不孝的骂名。
下面就是吕氏父子间的一场对话,文见《战国策·秦策五》:吕不韦“归而谓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世。愿往事之。’”
由此可见,吕不韦决心义无反顾地舍弃“珠宝之赢”,开始施行他的“异人之赢”了。
第一步,当然是要获得异人的信任,与其达成一桩秘密交易,这并不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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