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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亚夫军中校尉邓公从前线来见景帝,景帝忙问:“你从前线来,可知晁错已死,吴、楚等愿意罢兵吗?”邓公直言不讳地说道:“吴王蓄谋造反,已有几十年了,今天借故发兵,其实不过是托名诛错,本是欲得天下,哪里有为一臣子而发兵叛乱的道理呢?您现在杀了晁错,恐怕天下的有识之士都缄口而不敢言了。晁错欲削诸侯,乃是为了强本弱末,为大汉事世之计,今计划方行,就遭族诛,臣以为实不可取。”景帝听罢,低头默然。
袁盎来到吴国议和,吴王当然不许,反把他囚禁起来,好在他宁死不降,总算有点气节。后来经人相救,逃回长安。诛杀晁错一事虽由袁盎提议,却是景帝一手办定,又兼袁盎拒不降吴,不便加罪,景帝只好让他照常供职。
晁错不仅是替罪的羔羊,还是用来祈祷平息叛乱的祭品,这一切,都源于他的书生本质。他死得确实冤枉,完全是一场政治、军事与权谋斗争的牺牲品。
在封建官场惨无人性的争斗中,充斥着机诈、残忍、嫉妒、仇恨和愚昧,一味正直前行的人往往会在这台恶魔般的机器里被碾成齑粉。
晁错的悲剧也是由他的性格所致。只知忠诚,却不知忠须有道;只知为国家着想,却不知自谋生路。锋芒太露,不知迂徐婉转;触人太多,不知多结善缘。如果不改其性,即便当时不死,也决不会长期立足于汉廷,因为只靠一个人一时的信任实在是很不牢靠的!
当然这决非说人应当圆滑诡谲,了无棱角,而是从把事情做好这一角度出发的。拿削藩为例,如果渐行其道,分割削减,而不是骤然削封,逼迫各诸侯团结一致对付皇帝,恐怕不致于激成一场祸国殃民的叛乱。
至于晁错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人”,实在难说得很,但他是一个正直的人,敢作敢为的人,是一个书生,那是毫无疑问的,这样的人不得好死,在封建史上实在是常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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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国与忠君(1)
在中国古代,好像总是说家、国一体,君、国一体。家、国是否一体姑且不论,起码君、国并非一体。否则,那么多的爱国之士惨遭封建皇帝的疑忌和杀害又作何解释呢?
其实,在传统社会里,君、国一体本是理想状态,其实际情况往往是国为公而君为私,国是天下人的国,而君是一人的权、利之私的君。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往往“忠君”未必是“爱国”,而“爱国”也并不一定是“忠君”。因此,这里就分出了一个“大忠”和“小忠”的问题,所谓“大忠”就是忠国不忠君,忠事不忠人;所谓“小忠”,就是忠君不忠国,忠人不忠事。要想二“忠”得兼,谈何容易!
既然二者难以得兼,如何待奉君主就成了一门极其高深的艺术,任何官场上的成功者,是不是一个政治家,姑且不论,但说他们是玩弄权术的艺术家,那绝对错不了。所以,对那些成功的封建官僚,与其称他们是什么政治家之类,倒不如送他们一个官场艺术家的雅号来得更为贴切。
但也不可一概而论。
中国的封建官场虽是一个大染缸,进去的人难免会染成一身血红或是黑紫,但毕竟还是有“拒腐蚀,永不沾”的硬骨头在,如果不是这样,那中国的封建社会真是永不见天日了。
公元前548年,齐国的国相崔杼因为齐庄公与他的周亚夫便服像
妻子棠姜通奸而派兵杀死了齐庄公,这的确是国君荒淫无道,死了也是罪有应得。但根据当时的观念,臣下无论如何是不能杀死君主的,不管他犯了什么罪责。更奇怪的是,臣下杀了君主或是儿子杀了父亲,不叫“杀”,而叫“弑”,就是杀人用词,也要分出等级来。
崔杼很有权势,杀死了齐庄公后,他暂时把持了齐国的大权。他按照当时必须遵循的习惯,把掌管记载历史的太史伯叫来,让他记载齐庄公死亡这件事。
崔杼说:“你一定要这么写:先君暴病而亡。”
太史伯说:“历史不能胡编乱造,按照事实记录历史,是太史的本分。”
崔杼决未想到一个太史竟敢顶撞他,就恶狠狠地问他:“你打算怎么写?”
太史伯说:“我写好你就知道了。”
等太史伯写完,崔杼拿过去一看,竹简上刻的竟是这样几个字:“夏五月,崔杼弑君。”
崔杼说:“你还是另写吧,不然,就杀了你。”
太史伯说:“杀就杀了,写却不能另写。”崔杼就把太史伯杀了。
根据当时的习惯,兄死弟及,太史伯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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