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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心里很喜欢这支簪子,为何愿意割舍予我?”贺蘅盯着她,似想知道她的真正想法。
“我是挺喜欢这支簪子的,但是它对我来说只是首饰里众多簪子里的一支,没有它,我可以用其他簪子,照样能衬托出我的美……”阮黎话还没说完,春花就偷偷戳了下她的手臂,立刻意识到自己说得过于忘形了。
贺蘅注意到主仆俩之间的小动作,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阮黎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可是这支簪子对王爷不一样,它是王爷至亲之人的东西,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或许还是唯一的,既然如此,我为何不把它让出来,成全王爷一片思念之情。”
“这支簪子确实对我很重要,如此,贺蘅多谢阮小姐相让。”贺蘅笑了笑,果然和传言的不一样,他又想起朝阳时常在他耳边说阮府的大小姐是个很有意思的妙人。
“王爷言重了,美好的东西,若是回到它主人的身边才有意义,我是很愿意成全。”阮黎落落大方道,“亲情本就不是可以用银子衡量的。”
“说的不错,亲情是无价的。”贺蘅的眼睛里倒映着阮黎的身影,与之前相比,那倒影更加鲜明了。
“王爷也很认同这句话吧,银子没了可以再赚,但是亲情没了,就像心被挖掉了一块。”阮黎自己改编了一下,虽然有点不太恰当,但这是她能说出的最好比喻。
前世的她是个孤儿,这一世有最疼爱她的父母,有智商不够可以欺负的表弟,还有宠她入骨的外祖父,除了有两个瑕疵的存在,她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和家人。
贺蘅其实有点诧异,他一直以为阮黎应该是个认为银子可以买到一切的人,因为她有个一点风吹草动,就喜欢送东西给她的外祖父。
这一点整个京城无人不知。
令他没想到的是,从小被宠爱,被溺爱着长大的阮黎,她还被人称为京城第一女纨绔,声名狼藉,这样的人性格理应嚣张跋扈,不讨人喜欢,可出乎意料的是,她虽然行事出格,却有着稚子一般的友善和纯真。
真正的阮黎就像一把火,散发的热度,吸引着身边的人向她靠近。
想到这,贺蘅忽然笑出声,眉眼尽舒。
谦谦灼灼,温润如玉。
阮黎不得不承认,这位衡王真的如传闻般好看,刚刚那一刹那,她便不自觉看呆了,要不是她还记得眼前的男人不是一般人,而是一个位高权重的王爷,肯定会发更久的花痴。
她喜欢好看的男人,说得不好听点,就是颜狗一枚,只是这个秘密少有人知道。
她以前见过最好看的男人,就是阮丞相,年轻时的阮丞相,风采绝佳,貌似潘安,哪怕现在快四十岁了,气质反而沉淀下来,就像一口埋藏地下几十年的老酒,越品越有味。
丞相爹是自己家的,阮黎可以从小看到大,审美也被潜移默化着,一直看不上那些乳臭未干的臭小子。
古代的男人很多都是早早就成婚了,或养了一堆妾室,十四五岁的人,多数已经当爹。
所以阮黎一直觉得只有向丞相爹那样的男人,才算真正有魅力的成熟男人。
不过今天她决定推翻这个想法,像衡王这样的男人,气质和魅力完全不输给丞相爹,颜值也比丞相爹高,这样的男人才是颜狗的终极目标。
“怎么了?”贺蘅发现她看着自己的目光有点奇怪,眼睛里像是冒出一团火,很明亮。
阮黎轻咳着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王爷应该像现在这样多笑笑,虽然你之前也有笑,但是总有种拒人于千里的感觉。”
她只是随口一说,目的是想掩盖自己花痴的属性,不叫人发现,却不知,这句话无意间挑动了贺蘅的神经。
从来没有人看穿他的伪装,阮黎是第一个。
度过初识的尴尬时刻,两人聊天越来越投机。
阮黎发现自己挺喜欢跟贺蘅聊天的,因为不管她说什么,对方都没有对她不由自主冒出的奇怪想法表露出任何异样或不赞同。
随心所欲了十几年,阮黎真的改不了,哪怕面前的人是高高在上的衡王爷,她说着说着,也会不自觉的暴露出本性,换了别人,肯定会惊讶的跳起来,甚至反驳她。
两人在这边聊得火热,赏花会那边吟诗作对的活动也进行得如火如荼。
一开始是由才气比较高的贵女作诗,阮如曼是第一才女,自然避不可免,她原本也在等这一刻。
看似临时作诗,其实都是早就准备好的,阮如曼为了这场赏花会,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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