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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啸天二话没说,躬身一礼,向外行去。
走没两步,只听白衣文士在后叫道:“啸天,慢一点。”
费啸天刚停步转身,白衣文士立即接着说道:“我收回前令,老小一并留下,小的带回来见我,老的弃诸荒野,任她自生自灭好了。”
费啸天微微一愕,但他没多问,深注一眼,答应声中再施礼,转身出门而去,他没看见,身后,白衣文士的神色难以言喻……
穷山恶水的六诏山下,有一个小小的村落,这个村落里十之八九是夷人,汉人只不过那么几家。
在这个小村落里,汉人跟夷人相处得很好,好得几几乎不分你我,谁也没有把谁当汉人,谁也没把谁当夷人。
实际上若有外人到了这儿,简直就分不出谁是汉人,谁是夷人,因为年代一久,几代下来,生活习惯都合而为一了,也就是说汉人夷化,夷人汉化了,这,从装束服饰上可以看得出来。
再加上汉夷通婚,血统交流关系就更密切了。
这个小村落住的夷人,多半以打猎为生,食物全生在近左眼前,高耸于云雾中,看上去凶恐怕人的六诏山中。
汉人则是以做小买卖维生,开个酒馆啦,买卖珠花发饰,花布啦,这些全是夷人妇女爱不释手之物,猎物换东西,以物易物,彼此的需要全有了。
这天晌午,小村落里来了个外人,此人书生打扮,风神秀绝,俊美无比,人似临风工树一般。
他,就是那位大难未死的司马杰。
司马杰对这个小村落似乎很熟悉,一进这小村落,迈着行云流水地步子便进了座落在村子正中间的那家小酒馆。
这时候小酒馆里正热闹着,七八个夷人打扮的壮汉围在柜台前,脚下放着一堆堆的飞禽走兽,柜台里那矮胖中年汉子正在那儿一葫芦一葫芦地打酒,忙得团团转,直挥汗,所以司马杰进了酒馆,他根本没看见。
怪得是司马杰也没招呼他,径自一个人走到角落里找了一付座头坐下。
酒馆是个小酒馆,掌柜的兼伙计,大小事一把抓,矮胖中年汉子这一忙,当然就顾不得照顾客人了。
而司马杰这位客人似乎很有耐性,也似乎很能体恤人,他坐在那儿一声不响地静静地等着。
然而他等他的,矮胖中年汉子则忙矮胖中年汉子的,半天之后好不容易打好了酒,那七八个夷人壮汉提个葫芦咧着嘴,带着笑,欢天喜地走了,矮胖中年汉子这才吁了一口气擦擦汗,走出柜台就要去提地上那些猎物,一转身,一眼瞥见了坐在角落里的司马杰,他一怔,站在那儿没动。
司马杰冲他笑了笑,开了口。
“掌柜的,还认识我么?”
矮胖中年汉子如大梦初醒,神情一震,脸色微变,忙堆上笑睑,这张笑脸看上去勉强已极。
“认识,认识,相公不是几年前……”
司马杰截口说道:“三年多前,我来过这儿一趟,并且向掌柜的打听过一件事。”
矮胖中年汉子忙含笑点头道:“没错,没错,就是三年多以前,根公曾到这儿来打听一个人,可是?”
司马杰微一点头道:“不错,掌柜的真好记性。”
矮胖中年汉子勉强一笑道:“相公夸奖,倒不是我记性好,实在是这偏僻小地方没见过相公这么俊的人品,所以只见那么一面印象就很深刻……”
司马杰微笑说道:“掌柜的说笑了。”
“不,不,不,”矮胖中年汉子双手连摇,忙道:“我说的全是实话,相公到六诏来过,您请看看,遍数六诏百里内,哪有相公这么好的人品,难怪银妞上次见您一面之后,这多年来一直……”
咧嘴一笑,住口不言。
司马杰微愕道:“掌柜的,谁是银妞。”
矮胖中年汉子道:“相公可真是健忘,不记得了么,您三年多前来的那一回,在这地碰见的那位刁蛮任性的小姑娘。”
司马杰哦地一声,点头说道:“我想起来了,可是那位红衣裳,动不动就要骂人打人的那位?”
矮胖中年汉子忙道:“不错,就是她,她就是银妞。”
司马杰问道:“她怎么样了?”
矮胖中年汉子四下里看了看,然后迈步走了过去,低低说道:“相公您可真害死了人,还不只她一个。”
司马杰讶然说道:“掌柜的,我害了谁了?”
矮腔中年汉子道:“银妞那,您差点没把她害死,她好久没有来打酒了,听说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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