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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不说还好,一说我还真隐隐约约的想到了一点眉目。
初到人间的时候,我好像是砸到了什么东西来着,然后醒了之后又没发现什么异样,想来应该是砸到了那李夫人之后,摩珂那小鬼因担心多生枝节便拖着我跑了。
没错了,定是这样了!
狐狸眨眨眼,“嘛,我这不是为了不让小初初多想么。”
“既无多事,不如你们便早些启程,过几日便是元宵佳节,想那刘彻肯定会在那长安城中游玩。事不宜迟,你们赶快动身去罢。”
我:“……”
………【第九章 为历史的还原而努力(下)】………
(因刘彻天汉年间已经快到六十岁了,这里为了小说情节的发展,将刘彻年龄改到了青年时期,请大家谅解!)
是夜。
从未想过旧时的长安竟会有如此繁华的景象,络绎不绝的人流,各式各样的商铺,香味扑鼻的特色小吃,看的我颇有些心花怒放,也只有在这个时刻,我才有一点身在不同时空的感觉。
因摩珂伤还未痊愈便先暂时留在了忘忧城,所以此时便只有我与狐狸两人去长安,肩负诱惑君王常伴君侧的重任。
一路上狐狸做的最多的一个动作就是时常笑眯眯的看着我,就算他不说,我也知道他很想问我为什么会知道李夫人的事。不过也还好他没问,不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难不成说我自个看星象推算出来的?这么牵强的理由他信的话,他不就成傻子了。
狐狸说宫里的庸脂俗粉太多,所以一到长安便给我买了一大堆既清纯又闷骚的衣裙,无一例外是白色啊,浅绿啊,粉红啊一类的萝莉颜色。
因肤色尚白的缘故,原本我是想走走性感路线的,但狐狸说就我那点小馒头连给人家塞牙缝的都不够,色/诱失败就算了,万一一不小心把人家给吓出失心疯那就不好了。我本想反驳一二,但一想到如果理争成功了,这只抠门的狐狸肯定会叫我自己花银子买衣服,于是想了想便依了他去。
从忘忧城出来,狐狸便踩了一朵祥云带我直奔长安,约莫一炷香的时间便到。因脚下一直有厚厚的云层遮挡着,所以我并不知道这一路究竟行了多远。
我们是在长安城外停下的,他说:“再变对圆耳朵,初初你就更像人了。”于是也不待我回答便直接用两根玉似的手指一点,那对阿修罗特有标志便被一对精致小巧的圆耳所替代。
狐狸说,那是幻术可以暂时替我隐藏阿修罗标志的,同时也可以抑制我的力量,如若不然刘彻一不小心便会死在我手里。狐狸还再三嘱咐我一定不要生气,否则幻术就会失效。说完之后他给了我一盒胭脂,说是每日都要涂在唇上,这样当刘彻一旦吻过我之后便会沉沉睡去并且在梦中和我那什么什么,说白了就是保护我贞*的必需品。
今日我身上穿的是狐狸亲手挑选的一件白色衣裙,柔软飘逸,纤纤细腰被一根碧色的腰,带束住,挽了很漂亮的结,头发也是狐狸亲手梳的,叫什么什么髻来着,我忘了,总之挺漂亮的,挽上去一半垂下来一半,漆黑的发间坠有几颗拇指大小的珍珠。最后描眉,上妆。
狐狸看着镜子里的我颇有些得意的感叹,“嘛,经我之手朽木都变花雕呢。”
“嘛,看见了桥上那几个人没?”在长安最高的迎仙楼上,狐狸摇着一把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的折扇,对我眨了眨眼。
我吞了一口碗中的元宵,点了点头,“中间那个宝蓝色衣服的便是刘彻对么?”
狐狸嘻嘻一笑,故意掩嘴惊讶:“嘛,敢问妹妹是如何知道的?”
红豆陷的元宵,甜而不腻,糯而不粘,一口吃下回味无穷。
趁空隙又往嘴里送了一个,我挑眉:“第一,他长得最好看。第二,他位于几人最中间的位置,显然身份地位最高。第三,如果他不是刘彻你根本就没必要让我看。”
“妹妹真是冰雪聪明。”用折扇轻敲了一下我脑袋,狐狸夸奖的无比虚伪,“既然妹妹已经知道了那人便是刘彻,如今之计就只差刘彻对你的惊鸿一瞥了。为兄还要去平阳公主府中疏通疏通,暂且就先和妹妹告别了。”
吞下了碗中最后一个元宵,我念念不舍的放下了碗,抬头的时候狐狸已经不见了。
瞥了一眼楼下见人潮越来越多,我急忙放下银子便匆匆往桥头奔去。
眼看离刘彻一行人越来越近,我便放慢了步子,调整好仪态,婀娜多姿的走了过去。
本打算以问路为名叫住他,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