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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抓抢匪啊!——”
她正一边喊一边跑着,路上忽然冲过一辆银灰色的轿车来,从她身边疾驰而过,一转眼就追上了那辆摩托车,直接斜插过去,车身猛然打横挡在了摩托车的前面,摩托车手猝不及防,虽然紧急刹车,但也没能停住,直接撞了上去。
那抢匪惨叫一声,被摩托车压在了下面,身下迅速地流出鲜红的血来,他又惊又痛,冲着围上来的人群大叫起来,“救命啊!快叫救护车——救命啊!——”
那辆拦住他的轿车里走下个人来,拿着手机,笑吟吟地对他说道:“放心,120打了,110也打了,保证你不会死的!”
程琛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一见这血淋淋的场景,顿时两腿发软,指着那个轿车司机的手指都在发抖,“宋——宋凌风!——你——你疯了吗?这——这样玩会死人的!”
宋凌风耸耸肩,从地上捡起她的提包扔给她,笃定地说道:“你放心,我有分寸的,他的摩托车太旧,时速不超四十,我停好车等他撞上来,伤也伤不了太重的。”
程琛冲他翻了个白眼,看看手里的提包上沾着的血渍,真不知道该谢他还是骂他,这么危险的事情,也就他能做得出来,还不知道一会儿警察来了,是该奖励他见义勇为呢,还是抓他个交通肇事。
原本那些看热闹的人也都围了过来,之前只是寻常抢劫案,时不时都有得看,今天这场却是精彩到家了,居然会有人飞车来拦截抢匪,简直比港片美剧里的惊险镜头还要刺激,一时间兴奋得围上来七嘴八舌,从宋凌风此举的正确性合法性讨论到对抢匪的人道关怀上,反倒把程琛这个受害者全然排除在外,听得她几乎都无语了。
宋凌风从车上取下个急救包来,先扶起摩托车来,给那倒霉的抢匪简单包扎了下伤口,摸摸他的小腿,摇着头叹了口气,“小腿骨折,没别的大碍,恭喜你可以去住监狱医院了,那里的伙食听说相对比较好一点。”
抢匪欲哭无泪地望着他,要不是这个横杀出来的程咬金,他已经逃得无影无踪,如今不但断了条腿,还得去坐牢,他今天出门的时候,怎么就忘了好好查查黄历呢。
110和120的车几乎是同时抵达的,警察一看着场面,问了下原委就乐了,这个摩托抢匪是惯犯,常在这一片出没,他们伏击了好几次都没逮着,没想到今天这么巧就送上门来了。不过宋凌风虽然是见义勇为,但这种危险驾驶的行为,还是被扣分罚了款,警察带了他和程琛两人回去做好笔录,到最后拍拍肩膀冲他竖了竖大拇指,就放了两人离开。
这么来来回回地折腾了一番,程琛晚上又没吃饭,出了派出所就饿得直不起腰来,再加上追抢匪的时候手上的鞋子早不知扔到哪里去了,光着一双脚连路都快不会走了,一出门就毫不客气地坐上了宋凌风的车,看了眼他后车门被撞得凹进去的一大块,皱着眉说道:“这种伤保险公司赔不赔?如果不赔的话,回头你拿发票给我,我来负责。”
“你负责?”宋凌风嗤笑一声,坐进车里,转向她狡狯地一笑,“是负责车还是人啊?”
程琛一坐进椅子里,就觉得胃里火烧火燎得疼,压根就没注意他在说些什么,只是随口说道:“随便你,拜托先送我到最近的便利店——”
“那我可要赖上你了哦——”宋凌风不想她答应得这么痛快,先是故意调笑了一句,忽然听得她声音不对,一偏头,只见她面色苍白,额上还冒着冷汗,双手死死地按在胃部,整个人都蜷缩在座位里,顿时吃了一惊,“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程琛摇摇头,勉强说道:“胃痛而已,买个泡面垫垫就没事了。”
“那怎么行?”宋凌风皱起眉头来,低头看了眼表,已经过了0点,饭店也打烊了,稍加思索,断然说道:“那就回家,我给你下点热汤面。”
“你?”程琛惊讶地抬头,实在不敢相信,这个花花公子似的人物,居然还能下厨房?
“放心好了,我下的面条比泡面好吃,至少毒不死你。”宋凌风白了她一眼,看穿了她心底的想法,轻哼了一声,发动了车子,开着这辆勇截抢匪的英雄车哐啷哐啷响着回了御锦华厦。
事实上,宋凌风做得面条,不但比泡面好吃,水准简直可以比得上饭店里的大厨了。
程琛眼巴巴地看着面前那碗汤面,雪白的拉面,鲜红的番茄,嫩绿的葱花,加上个外焦里嫩的荷包蛋,香气逼人,差点勾得她口水都流下来了。宋凌风一放到她面前,她就深吸了口气,迫不及待地动起筷子来,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