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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可能承受违背誓言的代价,不顾一切杀死乐圣,王凤来这么做有很大的风险。
血圣犹豫片刻后放弃了,他来到混沌空间以后,知道了大天地和小天地的差别,小天地的誓言对他的约束其实很小。不过血圣虽说很多时候没节操,但啊是个讲信用的家伙,他放弃了杀死乐圣和抢夺雷鸣琴,王凤来和乐圣侥幸逃过一劫。
第三百二十七章各自的机缘
乐圣是一位感性的圣人,他选择自降修为来到混沌空间,目的和其他圣人有很大的区别。血圣和玄武圣人选择进来,都是想要在混沌空间有更大的机缘,达到破而后立的效果,他们就像是疯狂的赌徒。而乐圣来到混沌空间,不是因为一定要寻找机缘,而是他心里隐隐有所感应,知道这里有个人与自己有些纠缠……
即使知道了让自己心灵悸动的是王凤来,血圣也只是在追随上天的安排,而不是区区一把琵琶让他心有所属。他从王凤来身上得到灵感,决定将自己和雷鸣琴融为一体,当王凤来将灵魂与他的灵魂融合时,他感受到了王凤来的坚定,心里这才真正有了悸动。
从此琴与琵琶在混沌空间里齐鸣,两人一起四处游荡,抱上了乐圣这条大粗腿,她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修为不断得到提升。相比之下,她的好姐妹九头雉鸡精胡喜媚就那么幸运了,胡喜媚没有遇到乐圣那样的靠山,本事低微的她险死还生。
混沌空间里每一位魔神,每一位进入这一界的仙人,都要比胡喜媚强大许多,她战战兢兢地躲藏,生怕一不小心就陨落了。好在她化形和极为美貌,不管还是神仙还是凡人,遇到美女时难免会手下留情,所以她才侥幸活了下来。
终有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仙界的败类,这是一位天欲教的门人,走的是双修之道。这个天欲教的家伙有大罗金仙修为,他看上了胡喜媚。提出让胡喜媚做他的侍妾和鼎炉。今后可以护她周全。
胡喜媚拒绝了。她不是什么贞洁烈女,当初奉了女娲之命迷惑纣王,她后宫如鱼得水。那时作为妖仙,她天性里有冶荡的一面,每日沉迷于男欢女爱,甚至忘记了女娲派她到殷商王宫的目的。
有这种经历的她,面对天欲教门人的条件,应该会欣然接受才对。毕竟她太过弱小,有个靠山的话生存的几率也大了很多。她拒绝了,如今的她本事依然低微,但早已经不是当年的妖仙,在不周山的那段时间心性提升了许多。她最敬重的老师曾经说过,不管出身如何,不管是人还是妖,每一种生灵都应该有自己的尊严,不能自暴自弃。
正是因为老师平时的教导,她才不愿意浑浑噩噩地活下去。鼓足勇气闯进混沌空间冒险。做了天欲教大罗金仙的侍妾,她今后生存的几率增加不少。但她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回到当初在殷商王宫那般模样,所以她拒绝了。
天欲教门人见小小散仙竟敢拒绝自己,对她自然也不会客气,但也没有杀死她,只是猫戏老鼠一般在她身后追赶。胡喜媚逃到一处秘境,这个秘境外聚集了很多神仙,进去挑衅魔神的神仙全部陨落,留在外面的无人敢进去。
明白天欲教门人在戏耍自己,知道自己逃不掉的胡喜媚做了一个决定,她飞向了那个让大罗金仙也赶到恐惧的秘境。秘境外有数百大罗金仙或者主神,无人敢去挑衅魔神的威严,她一个区区太乙散仙这么做了,因为她已经心存死志。
“老师,你教导过我们要有尊严地活着,我多半没法活着了,但我会死得有尊严。”
在数百金仙和主神的注视下,弱小的她飞进了秘境,仿佛飞蛾扑火一般,被外面的神仙所嘲笑。秘境里孕育的魔神,已经杀死了许多大罗金仙和主神,她不觉得自己能幸免,只是决定了在混沌空间冒险,就算是死她也要见识一下这一界的魔神。
秘境里熊熊燃烧的大火仿佛可以焚烧一切,她飞进空间以后,整个人就被火焰所笼罩。让她惊讶的是,这种让她觉得无比强大的火焰,竟然没有对她的身体造成任何伤害,反而让她有一种舒适的感觉。
她看到了秘境的主人,这是一只漂亮的鸟儿,有着五彩的羽毛,外形与洪荒百鸟之王凤凰相似。她的本体是禽类,而飞禽里血脉最高贵的无疑是凤凰,所以看到这只有着九个脑袋的凤凰她露出了羡慕神色,大家都是九个头差距咋那么大呢?
火焰灼烧虽然没有对胡喜媚造成伤害,但让她现出原形变成了九头雉鸡精,那只九头凤打量了她片刻,自言自语地嘀咕道:“凤凰本该有两只才对,我为九头凤,但本该与我同时出世的九头凰一直未能产生神智,莫非是应在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