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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戴见纪家不想打官司,心想不打官司也行,但是应该纪家做出点表示来,好让人们知道我李戴不是好欺负的,将来这事传出来,别人会说连纪家也敬我三分,那我将会身价倍增。
李戴如此想来,便又提出了条件,要纪家用红彩礼,鼓乐吹打着把骡驹子送回,再不然,有纪晓岚道歉的一封信也行。
这当然是强人所难。县官办不到,也不愿意去办,更觉得有伤自己体面,县官心中很为恼火,只好让李、纪两家公堂相见。
李戴以往常代人诉讼,兼又熟悉清律,在公堂上往往胜诉,人称“唇如利剑、舌似钢刀”,成为远近闻名的“土刀笔”。何况这次理由充足,更是得理不让人。
在公堂上,李戴据理力争,纪家仗势不让。县官心里偏袒,但又知道李戴非常之辈,不敢妄然行事。连过几堂,均无结果。
这天再次升堂,县官对李戴不识时务的作为十分恼火,便故意用话激怒李戴,李戴不知是计,怒火中烧,在大堂之上,与县官吵嚷起来。
这下子麻烦了,被县官抓住了把柄,说他目无官长,咆哮公堂,当堂打了四十大板,拉下囚禁起来,批驳他的诉状是强词夺理,判他包赔纪的损失,这场官司就这样输掉了。
但事情到此,仍未完结,李戴怒不可遏,哪里肯服县里的判决,提出上诉河间府。县官见事情闹大了,赶忙叮嘱纪家的人进京禀报,让他想办法了结此案。
纪晓岚听完来人的禀报,“唉”地长叹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踱步。他知道,自己是皇上的宠臣,地方官巴不得有机会效力讨好,趋奉谄媚,但此事如此处理就成了仗势其人,实在是有违初衷埃早知李戴死要面子,给他道个歉,不就了结了吗,乡里人将会议我礼下谦和,又何必与这个土财主去争高低呢?但事已如此,又不便责怪县官,那将会毁掉他的前程,人家会说他恩将仇报,传为话柄。又转念一想,总管说这个李戴依仗财大气粗,一贯挑词架讼,鱼肉乡里,如今为牲口驹子吃口庄稼,即使家人有什么不对,我已托县令代为转换了,总算让了你一步,你何必得理不饶人,看来家人所言不假。又想到四叔信中所说“钱花得起,人丢不弃”这句话。思想至此,还是借这个事教训教训这李戴也好,免得他今后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只好因错就错了。于是又写了一封信给河间知府,让来人带回,求他加以照应。看来一个人办错事,有时是有意的,有时是无意的,有的是因听片面之辞而做了错决定的。纪晓岚对李戴这件事就属于后者,致使李戴气愤而自杀。时人也有对这件事抱不弃的,知道打官司无法平反,所以才编一出戏,叫做《李戴活捉纪晓岚》。说的是李戴死后,到阎王那里告了状,并得到准状,李戴将纪晓岚的鬼魂提出,到阎王那里质对,当然阎王是没有的,不过这个戏说明人们对官府这样判决是不服的。
李戴上诉到河间府衙,知府已收到纪学士的来信,早知此事,上堂之后对李戴的状纸看也不看,也不听李戴的诉说,将状子驳回,维持原判。
李戴仍然不服,又上诉到保定直隶总督衙门。到总督衙门告状谈何容易,李戴是花了很多银子,才打通关节,将状子递了上去。
总督看状子写的好生厉害,不仅告纪晓岚纵奴逞恶,连知府不依法而断都告上了,心想如果依法断案,必然得罪纪晓岚。纪晓岚是当今圣上的宠臣,万万得罪不得。如果维持原判,这状子写得确实理由充分,既然敢上督衙,难保不传御状,皇上知道了,也是非同小可,想来想去,还是一推为妙。
于是总督说道:“牲口吃点庄稼苗子,屁大点事儿,也值得到总督府告状,实在荒唐!”便命转到巡抚那里去。
巡抚是个老滑头,看过状子,很是气愤,心想总督这不是将屎盆子往我头上放吗?你不得罪纪晓岚,我是更不得罪他。于是照方开药,也说这是小事一宗,要河间府秉公而断,又转回了河间府。
河间知府看过批文,明白了督、府两衙的用意,自己寻思,你们不敢惹纪内阁,我是更惹不其他,也仿照总督、巡抚的办法,将此案批转回献县。
这样李戴的官司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转了一个大圈,又原路而回。献县知县无可推脱,只得硬着头皮重新审理此案。
在大堂之上,知县常被质问得无言可答。知县看李戴硬梆梆地难于对付,最后只得当了个诸葛亮、周瑜密谋破曹的故事,在手心之中写了“官官相护”四个字,让李戴跪到近前观看,并对李戴说:“依本县之见,你还是撤诉吧,你的官司是打不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