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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西红柿炒蛋,还是西红柿汤?”
“你喜欢喝汤,就做汤吧。”秦朗把头埋在陆晓岚的肩膀上,柔声问道,“詹氏老总下周末大寿,问我带不带女朋友去见长辈。”
陆晓岚用手背擦干净嘴角的西红柿汁,思考片刻才回应,“周末我有空。”
话音刚落,身后的男人传来一阵阵爽朗的笑声。他的笑声很有感染力,能让你感到生活都是轻松自在的。“小岚,我很高兴。”
听到秦朗的回复,陆晓岚才恍然大悟,脸颊红了一片,“我们现在不就是男女朋友的样子吗?”
“是是是…”秦朗使劲点头,似乎很满意陆晓岚给他的答案。虽然她已经搬到公寓与自己同居,可是从未挑明过两人之间的关系。直到今天亲自听到她的答案,秦朗才有种放下心头大石的轻松感。
陆晓岚挣脱了秦朗的怀抱,故作生气地问道,“我不懂你们圈子的礼仪,也没去过那些场合,给你丢脸可别怪我。”
“傻瓜!”秦朗亲昵地刮了一下陆晓岚小巧的鼻尖,宠溺地说,“有我在,你什么也不用怕。”
秦朗随口的一句话,就能让陆晓岚感到心安。其实爱情分很多种,小部分人刻骨铭心,其余的都是细水长流。按照这样发展下去,陆晓岚有种预感,自己与秦朗的感情或许会走到那一天。
结婚。
当这两个字从她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陆晓岚很清楚自己对秦朗的感情,还没有走到爱的程度,最多就是心存好感,或者喜欢而已。可是每次当她在思量两人之间的关系时,总会情不自禁地想到那些遥远,却触手可及的未来。
她的身边没有关系很铁的闺蜜,关系最好并知晓他们两人关系的,大概就只有许晓青一个。上次两人逛街的时候,陆晓岚把心中的疑虑和担忧都坦白地向她倾诉,换来的是一番旁观者清的劝慰。
“小岚,有时候爱和结婚并没有多大的联系。很多夫妻未必深爱对方,却依然能平淡幸福地相守,因为轰轰烈烈的爱情注定会以分手告终。”
用许晓青的话来说,陆晓岚和秦朗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即使没有爱得死去活来,也会有种相互依靠的温暖。正是这种温暖,才能走过平淡而幸福的每一天。
这个人,刚好就是秦朗而已。
“在想什么?”秦朗不喜欢看到陆晓岚发呆的样子,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她满怀心事,怎么也猜不透。
好不容易从沉思中回过神来,陆晓岚浅笑回应,“我在想,应该穿什么衣服去参加寿宴才适合。”
“晚饭过后,我陪你去买衣服吧。”秦朗露出了舒心的笑意,浓眉弯成了好看的弧度。
秦朗很少逛街,在还没认识陆晓岚的时候,他的所有衣服都由秘书记录尺寸,然后到西服店订做。但现在的他却很有耐性地逛街,买衣服,因为他的身边多了一个比他更不喜欢逛街的女人。
陆晓岚是天生的衣架子,她的身材高挑、凹凸有致,无论是传统的套装或随性的悠闲服,穿在她的身上都有种量身定做的感觉。秦朗很喜欢坐在服装店的沙发上,一边用手机处理公务,一边看着她试衣服。
她的个性独立,有主见,唯独对衣着没有特别的要求,甚至可以说很随性。每当她试新的衣服,就会问秦朗的意见。这种感觉很微妙,秦朗有时候会觉得他们就像相处多年的老夫妻,相敬如宾,感情稳定。
如果时间可以永远停留在这一刻,他会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男人。曾经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人不计其数,富家千金、名媛望族,唯有眼前不拘小节的女人,能捉紧他的心弦,淡淡的、幸福的感觉缠绕心头,如同晨曦的第一缕阳光,温暖入心。
“朗,这条裙子好看吗?”陆晓岚一整个晚上,都在不断地试衣服,很快磨灭了她最后一点耐性。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看上去这么普通的衣服,可以花去普通工薪族的两个月薪水。
秦朗的风度和魅力是与生俱来的,他只是静静地站在店铺的展示架前,一个不经意的微笑,都能惹来店员花痴般的眼神。
“我喜欢你穿浅色系的衣服。”秦朗转身走到货架前,亲自为陆晓岚挑选了一条浅蓝色的长裙。
面对秦朗的安排,她总是含笑接受。为对方而改变没有不好,至少她觉得,这样做对秦朗会公平一点。
就在准备离开商场的时候,一名身穿职业套装的年轻女子热情地朝秦朗打招呼。当她走到两人面前,惊